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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02 10:23:49| 人氣26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當我們談論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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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聊起愛情,我就特別起勁。
我天生就是個「情種」,就是那種對男女情感特別敏感的人。有些人可能活到二十幾歲,還不知道情為何物,也未曾嚐過愛情的味道,但是我的初戀在大約七八歲的時候就發生了。那個男人比我小一年,是鄰居那位青梅竹馬的小男生的同學。不知為什麼,彷彿我們第一天遇到對方,就注定了會走在一起。但是那時候,畢竟是小孩子,誰會知道那就叫做「愛情」?
後來我們同上一班,我們都是班長。我們竟然曾多次趁老師不在,悄悄躲到老師的講台後面「親熱」!連我自己也訝異,當初我為什麼那麼「早熟」?不過那「親熱」不過是我在他的臉上吻一個而已。畢竟事隔十多年,如今想起,還真羞、羞、羞呢!把這韻事開玩笑地向朋友道出,還蠻讓人吃驚。
而我的初吻是被一個我不那麼喜歡的人強硬地奪去的。那時候好像也只是小學一年級的事。那個男生是個小富家子,長得有點胖但不令人討厭,平常呆頭呆腦的,但是有一次課休期間,把我擁入懷,就強吻了我。我已經忘了當時的情況、自己的反應,畢竟是陳年舊事了,但反正我們後來是有發展,但好像也不怎麼順利。
說到這,我忍不住不提一件事,我是個從小就有很多男生喜歡的女生。這一點不是我誇口,而事實根本是這樣。我並不是長得美若天仙,也絕不傾國傾城,五官也不特別好看,但有些人身上就是會散發一種魅力,而我覺得,我就是這種人。
我也喜歡過很多人,而「多」的程度幾乎可以說成是「濫」。小時候我很容易對人動心,而對於那個時候的我來說,動心以後,要愛上一個人不是難事。我記不起那時候愛一個人是怎麼樣的,但我記得我曾經因為有人向我表白,而失眠了一個晚上。而我為什麼太容易愛上一個人,可能跟天性有關吧,反正我就是個「情種」。

十三歲前的回憶,不知何故好像被粉刷掉了大半,對於那時候的事,只能記得個大概,而某些記憶甚至只遺留著一塊塊碎片,而再也拼湊不回原來的模樣。所以,最值得說的愛情,就是十三歲以後發生的了。
十三歲那年,也許算得上是我人生中變化得翻天覆地的一年。那一年,我跟媽媽、弟弟離開住了十多年的故鄉,移民香港定居。也許是因為那時候還不懂事的緣故,適應上的問題反而不大。而那一年,上演了我在香港的「初戀」。之後,我也愛過另外一個男生,那是最痛、最深、最無法忘懷的一段回憶。他讓我傷得很重很重,而始終我們都沒有走在一起,而我花了接近兩年的時間才把他完完全全地抽離自己。
其實,在這麼多的事情中,我把愛情看得最重要,無論是當我還小的時候,還是長大了以後,雖然如今的我,已經體會到親情和友情的可貴,但我仍最在乎愛情。我給人算過命,不只一次,而算出來的結果都是:「一生中吸引到很多的異性,可惜沒能遇到自己喜歡的,年輕時的戀情不會有好結果,但是最終到幸福的婚姻。」而我手掌的婚姻線的開端,也是斷斷續續的一條線。
而我在愛情上一路走來,也真的跌跌撞撞地熬過來的。而我幾乎是懼怕了愛情,有一段時間我甚至不敢去觸碰它。但是對於那個「會得到幸福的婚姻」的預言,我卻始終懷疑,真的會嗎?我的生命裡,好像不配得到這一份美好。而也正因為試過太多,當那美好快要到達接近我,就會突然消失掉。而每一次,我想狠狠地抓住它,反而讓它跑得更快。
在愛情上,我有一個天大的缺點,就是我愛得很「黏」、很「深」、很「沉重」。每一次愛上一個人,我就會害怕失去,而胡思亂想,也把對方逼得很要命。我最羨慕那些愛得「輕盈」、愛得「坦然」、愛得「無拘無束」的人,可是我真的沒法做到。
所以,當我們談論愛情的時候,要記住抱著一種旁觀者的心態,保持冷靜的頭腦,才不至於在愛裡迷失。

台長: 別離ˊ情聖ˊ健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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