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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20 20:41:36| 人氣12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以私廢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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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凡處大事定大計,要在廣詢獨斷,不著一毫私意,若以私廢公,則是非邪正,顛倒錯亂,在朝廷之上,必敗亂國政,阻抑人才,處鄉黨之間,必侵剝貨賄,武斷不法,皆由狗私之一念為之,可勿戒哉。
實證:

  趙康靖公概與歐陽文忠公,同在館閣。趙厚重寡言,歐陽學問淵宏,才情發越,素常輕趙。雖同盤飲食,而視之蔑如也。歐陽有甥女張氏再醮,歐陽適當春日有詠新綠小詞名望江南,其詞曰:江南柳,新綠未成陰,枝嫩不宜輕折落,黃鶯飛上力雖禁,留取待春深,十四五,懷抱琵琶尋,堂上簸錢堂下走,那時相見已關心,何況到如今。忌者誣指公此詞為張而作,奏上發審,張備受楚毒,未嘗承認,時上怒甚,催具獄甚迫,二府皆欲文致成其罪,而概獨上疏為公辨白。曰:歐陽修以文學為近臣,不可以閨房曖昧之事輕加汙衊,臣與修蹤跡素疎,而修之待臣亦薄,所惜者朝廷大體耳,上感悟釋修,或告概曰:修昔輕公不幸之而反救之,何也。概曰:以私廢公,吾不取也。嗚呼,如概者可謂大臣矣,宜其享福壽也。
  按趙康靖公,常行功過格,以黑豆記過,白豆記功,熙甯初,拜觀文殿學士,加太子少師,致仕卒年八十八歲。

台長: 龜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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