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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24 22:29:57| 人氣12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殺人取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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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此指有位者言,財有定分,不可強求,況殺人以取之乎。惟奇貪之人,必濟以異酷,蓋綠林獷技,有殺人之伎倆,握篆納符,有殺人之權柄,取財如探囊,如挹注,其轍一也,下文破人之家,取其財寶,指平人言,此指大奸極惡也,各本徵事,援引多雜,今特正之。
實證:

  前朝章大脩,為廣南太守,有庫吏陸姓者,家饒於資,女極美,章欲謀其財,並取其女,屢諷之。陸不應,章懷恨在心,一日獲大盜,使人囑之,令扳陸,許以減罪,盜遂供陸為同夥,拘到案,嚴刑拷問,陸不承認,用滾油炙其指,乃誣服,章率役搜贓,將家財盡沒入己,其女官賣,暗令人買回。乘夜送入衙中,姦佔,女不敢拒,後生一子,章憐愛殊甚,及長,乘肥衣輕,飲酒賭博,無所不為,章數十年官場中欺心之物,任其浪費,稍有違拂,即持刀欲弒章。避至杭州,遊淨慈寺,謁天方和尚,叩問生子不肖之故。時爐中煎茶正沸,天方曰:居士欲知此種因緣,可將手入湯中。章曰:沸湯如何可入。天方大喝云,沸湯汝尚難受,滾油中人,怎生禁的。乃作偈曰:十八年前官運好,買盜誣良計太巧,那知天譴破家星,父子仇惡添煩惱。竹爐湯沸尚難禁,滾油鐺內殘魂繞,冤冤相報在今時,肺肝洞見方纔(剛剛)了。章後胸前毒瘡潰爛,五臟皆見而死,其子竟不收屍,隨卒,陸氏蓆捲家資,轉嫁,享有其業。

台長: 龜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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