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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22 09:00:00| 人氣1,26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都是由「打地地」開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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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玉鳳

 

  香港的兒子斬殺父母兼肢解的案件,令好多人不安,做父母的尤甚。看到新聞的一個小節說,疑凶曾經在博客中埋怨父母當年強迫他學琴,令他沒有時間做運動,長得不高。他認為,這是他找不到女朋友的原因,為此,他非常的恨父母親。

  這個小節,其實比斬殺肢解好不了多少,同樣令人驚懼:原來做子女的,可以把自己長不高的原因歸咎於父母親要自己學琴。且不說這樣的看法是否有根據,這樣的說法,無論如何也該歸入「卸責」之列,把自己的一切不如意都看成是別人的責任。父母真的對自己的身高有責任嗎?父母親把你生下來,就要確他你英俊瀟灑高大威猛人見人愛?如果父母親真的有這樣的責任,做子女的是否也該把養育父母至安享晚年,有個富貴晚景才算負責任?

  其實,這種說辭,很像那些開口閉口將個人事業不滯說成是「最衰我老豆唔係李嘉誠」的人。是的,這個世界就是有人埋怨自己不是出生在富貴人家,而不是埋怨自己成不了另外一個大富豪。想真一點,子女有這樣的想法,也許做父母的真的真要負責任,可是,要負的不是子女事業的發展責任,而是要負他或她更少的時候養成的行為的責任。

  很久以前就見過,有父母會在子女跌倒在地的時候,在子女面前一邊拍打地板,一邊說:「都係地地曳,地地衰,我地打地地。」還有,子女碰到桌子,就是「檯檯曳,檯檯衰」,打破玻璃杯,則是「杯杯曳,杯杯衰」。一個小朋友,如果從跌倒到打破杯子,都不會被歸責,他進了學校,讀書不好,也必定是老師學校的責任,交不到朋友,是別人的責任。這樣的小朋,的成長時也許可以少流眼淚,可是,他的肩膀,一定容不下多少重擔,當然,他一定是個完全沒有責任感的人。

  斬殺肢解案件的案情也許很複雜,疑凶的成長歷程中也許還有其他因素讓他變成今天的模樣,互聯網,電玩,學校,社會,那裡都是因素,那裡都可能令人成魔。可是,一個對親人的性命都不會尊重的人,一定是個沒有責任感的人。而那種不負責任,真的,是可以由「打地地」開始的。做家長的,真的要慎思慎言慎教啊!

  文:原載2013321日《澳門日報》“新園地”版“筆成氣候”專欄

圖:http://www.aces.edu/pubs/docs/H/HE-0718/images/img_4.jpg

台長: 小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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