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07-03-09 00:58:10| 人氣959| 回應5 | 上一篇 | 下一篇

怕賴帳.息事寧人.運財童女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朋友問:“如果金沙事件不是發生在農曆新年期間,結果會一樣嗎?”他引用香港報章在事件做的一個民調,說明一種中國人特有的心理:發新年財的渴望。民調說贊成和反對金沙向少女派彩的受訪者各有三成多,剩下的另外三成多,則認為賭場起碼“應該封一封利是”給那名少女。這三成多認為賭場要“封利是”給少女的民意,該就是給進賭場“發新年財”的人一個彩頭的中國式願望。

  除了“發新年財”以外,事件中可見的公眾心理還有很多。從最早報導事件的香港報章以“少女贏74萬,金沙唔畀錢”作標題,輿論一開始便在個別傳媒的定性下,將事件推向“有人輸鰦唔俾錢”式的定論。加上事後那些諸如“金沙今次與未成年少女發生賭博行為,出鰦事,好應該負責任”一類評論,更見某些香港輿論關心的只有一個價值:願賭要服輸,“輸鰦唔俾錢”就是不負責任。

  上周為文提及,為什麼比賽選手被發現不合資格而被褫奪獎金獎品時我們不會覺得有問題,而十六歲少女混入賭場贏錢後被發現違反入場規定時事件即時會變得灰色,那除了有法律的灰色地帶以外,還因為這次少女的對手是賭場,而不是一般的機構。因為有發新年財願望的傳統假日心理,有希望在賭場贏錢又怕賭場“輸鰦唔俾錢”一類給人“走麻雀數”的“生活記憶”,再加上擅於利用傳媒的母親和最擅於迎合公眾心理的《蘋果日報》,事件才會鬧得這麼大。

  事情鬧大,有人覺得政府最後的選擇是最適切的方案,既保住了澳門賭場必定“輸鰦會賠錢”這個至關重要的賭業名聲,也平息了眼中只有“輸錢就要賠”一種價值的紛紜吵鬧。只是,這個所謂適切的做法,其息事寧人盡快平息聲音的痕跡實在太明顯,也太澳門了:有什麼不妥的話,關起門來慢慢談,先讓外面的閉嘴吧!

  於是,“不容賴帳”的賭徒式起哄戰勝了法律條文,法治可以在息事寧人的行事習慣中,讓路給賭場名聲或法律有漏洞的壞名,當十六歲少女把一疊“金牛”以紙扇的方式展示世人面前,這個新年“運財童女”的誕生,不過是一齣充滿中國特色香港作風和澳門習慣的鬧劇而已。


原載2007年3月8日《澳門日報》“筆成氣候”專欄
圖片出處:《蘋果日報》

台長: 小鳳
人氣(959) | 回應(5)|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社會萬象(時事、政論、公益、八卦、社會、宗教、超自然) | 個人分類: 時事有Say |
此分類下一篇:如果運財彤女是你的同學
此分類上一篇:當軟弱政府遇上發難賭仔

肥仔光
在香港錢是萬能的。在澳門政府是不會錯的(他們認為如錯了也不是要知錯在哪裡,而是草草把它染色或逃避完事)這是我個人的看法。
2007-03-10 17:36:46
小鳳
光:
真是你啊,快二十年吧!想不到會在網上跟你用文字交流,感覺怪怪的,卻也很親切。
同意你的看法,這次某些香港傳媒表現出來的,就是如果有利益,什麼價值都可以先放下來不談......
2007-03-11 14:13:14
肥仔光
鳯:你在這裡咁講咪俾人知我幾歲,講笑,以後有機會就聯絡一下啦。
2007-03-11 20:17:29
版主回應
光:
你驚俾人知,我咪一樣,算喇,老朋友。
2007-03-13 02:35:45
Sandro Go
感覺得開了此先例不是太好,
就像比賽選手被發現不合資格同樣可得金牌一樣.
2007-03-12 00:00:27
小鳳
Sandro Go:
謝謝回應,這也是我的想法喇!
2007-03-13 02:36:40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