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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19 20:50:26| 人氣1,78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褚蘭特最後一案》導讀/詹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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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褚蘭特最後一案》導讀/詹宏志

 

(本文摘自《褚蘭特最後一案》, 遠流出版)

 

本文轉載自 遠流博識網

 

 

‧神探的理性與感性

 

  他本來想寫一部嘲諷「偵探小說」的小說,不料竟成了偵探小說史上的經典……

 

  這裏說的他,是近代英國文學的一位著名人士,名叫班特萊(E. C. Bentley, 1875-1956)而這裏說的經典,則是指《褚蘭特最後一案》(Trent's Last Case, 1913)。

 

  為什麼要嘲諷偵探小說?

 

  可能是因為「神探」神乎其神,不太像「人」;而辦案過程也嚴謹細密,不似真實人生。

 

  偵探小說從福爾摩斯以後,大量「神探」(great detective)紛紛出籠。但也是福爾摩斯建立起來的「禁慾」傳統,神探幾乎是純粹的思考機器,與兒女私情似乎是沾不上邊。福爾摩斯僅僅有一次對女性動了心,但小說仍讓他們無緣發展,致令福爾摩斯悵然於心,提到她的時候只稱「那位女士」(the Lady)而不名。(至今,美國的一個福爾摩斯書迷俱樂部每年開大會時,仍只邀一位女性參加,就尊稱"the Lady")

 

  在本世紀初的偵探小說黃金時期裏,小說家們就把偵探的感情表現懸為禁忌,無人越雷池一步;他們寧願把偵探寫為嗜菸斗、好美食、愛醇酒等各種個性,就是不讓神探動男女之事的凡心。後來的評論家乃有此玩笑說:「昆恩先生,可否請您略述神探的性生活?……」

 

        熟悉後來的美式犯罪小說以及其中的冷硬派偵探(hard-boiled detective)的讀者,可能對有血有肉的偵探已不稀罕。這類偵探遊走於社會底層暗角,靠毅力與硬拳維生,他們偶或動心或受誘於某個蛇蠍美人是常見的事。然而《褚蘭特最後一案》成書於一九一三年,班特萊比時代早了三、四十年,在正統解謎小說中創造出一位墜入情網,不惜不破案的神探來。

 

  這位神探就是褚蘭特,三十二歲的畫家兼記者,生性幽默活潑,更兼思緒敏銳,以新聞報導的方式屢破奇案。但在這部《最後一案》的小說中,他不慎愛上兇案當事人,情感糾葛與理性剝繭交相爭戰,產生一幕幕獨特好戲--這是史上第一位「不愛破案愛美人」的神探!(這可真是感情上的戀慕,不像福爾摩斯,總讓我們覺得他是遇見智力上的異性對手,而不是愛上一個感情上的對象。)難得的是,這樣的安排並沒有使《最後一案》變成羅曼史,或者成了「非偵探小說」。事實上,《最後一案》的情節峰迴路轉,奇詭異常,偵探的解密能力仍是精采絕倫,仍然是史上「本格派」的偵探小說傑作而不遑多讓。

 

‧破案的邏輯與危險

 

  《褚蘭特最後一案》打破成規的特色不只一端,小說賦予偵探的功能以及結局的安排,都是推翻偵探小說公式的驚人之舉。

 

傳統上,偵探小說的末尾,神探邀集眾人,針對已發生的諸般證據,逐項排比,析離矛盾,最後找出合理邏輯,指著其中一人:「你就是兇手!」兇手伏首認罪,天理得以昭彰。但是,班特萊不以此為滿足,他要探究是否有「邏輯上合理卻不是真相」的可能。這個概念本來是想顛覆推理小說的,不料竟給了偵探小說更寬廣的空間,使偵探小說脫離了「破案」的唯一功能,產生後代更複雜多元的推理小說來。

 

  在《最後一案》裏,兇案並不是破了一次,而是被破了三次。偵探已經為案情的證據線索(不在場證明)做出完美的解釋,但小說並沒有完,它讓當事人再做一次告白,再由一個案情旁觀者做了補充,每一次都對案情的意義有重大轉折,讓我們驚訝於真實的多種可能性。

 

  班特萊在此之前不是一個偵探小說家,他想借一個玩笑作品,嘲諷一切偵探小說破的案未必是「真的」。人生的可能性遠比邏輯來得複雜,使用邏輯的神探們未必沒有危險;這是班特萊所點破的人生真相。班特萊有沒有犯規呢?(按正統推理小說的寫法,作者與讀者應該擁有相同的線索,作者不能私藏用於結尾,這是作者與讀者智力角逐的共識。)某個角度看,他是犯了規的,但到了偵探解謎為止,他寫的是不折不扣的「正統推理小說」;其後的幾個轉折,則是班特萊點破讀者「盡信書不如無書」的恆旨;既然是全書恆旨所寄,犯規也就不宜深究,當庭開釋可也。

 

‧文學的栽花與插柳

 

  班特萊寫偵探小說,本意是開偵探小說一個玩笑,順便向他的好友也是偵探小說名家卻斯特頓(G. K. Chesterton)致意,預備博君一粲即可,書名叫「最後一案」,其實是第一本書,可見他本無意再寫下去。不料,《褚蘭特最後一案》大獲成功,偵探小說讀者不以他的嘲諷為忤,熱烈歡迎這部本想革命的小說,使得班特萊不得不再接再厲,另外又寫了兩部以褚蘭特為主角的小說。只是《最後一案》的情節設計太巧妙了,阻礙了它的發展性,其他褚蘭特的安排很難再令人認同,結果都失敗了。從偵探小說經典的歷史看,《最後一案》其實也就是唯一一案。

 

  不過班特萊的文學地位不止於此,他的另一項發明也使他名垂不朽。在英詩寫作中有所謂的「克禮修體」(clerihew),是一種四句雙韻的傳記詩,用近乎打油詩的方式四句寫他人生平,這就是班特萊首創的,連名字也是他的(他的全名是愛德華.克禮修.班特萊)。這種詩體為新聞界與文人所愛用,也在英語世界產生許多論世知人的幽默小詩;班特萊未能繼續得意於偵探小說,卻在詩壇上長負盛名,這也是寫作人生另一個人算不如天算的事例吧!讓我也借克禮修體,試為班特萊贊:

異哉奇人班特萊,

巧創新體風氣開;

偶然奮筆奇冤案,

小說孤單詩集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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