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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17 17:53:36| 人氣5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誰能決定生命的開始與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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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開始不是自己決定的,但生命的結束是自己能夠決定的嗎?或許是因為以前是在CCU,DNR的病人並不是這麼多,在這,三天兩頭就有人簽下DNR的同意書,甚至病人是清醒的。案例一:34 歲,肝硬化、肝癌、C肝併有食道靜脈瘤出血,大量出血,主治醫師不願意做胃鏡幫他把食道靜脈瘤綁起來,於是把他轉到加護病房,是爲了推卸責任嗎?為了逃避家屬的質問嗎?不知道!!轉了病人下來時還交代了一些話,1.不用跟家屬詳細解釋DNR的細項2.若要用多巴胺最多到10就好3.若家屬問及要綁靜脈瘤的事就解釋成風險大而無法執行,病人是清醒的,DNR是他媽媽簽的,好像把自己的兒子判了死刑一樣,於是病人每天解血便2000多,我們每天用力的輸血,有種浪費的感覺,但你可以不做嗎?做了又想到那真正需要血的人呢?好矛盾??有位醫師說了,若這病人是喝酒喝到肝爛掉了那不救也罷,感覺有點道理。有護士問醫生,病人清醒的可以讓媽媽簽DNR嗎?不是應該病人自己決定嗎?醫生又說了,是沒錯但是等病人昏迷時那張DNR就可以用了啊!!好像乍聽之下也不無道理。所以不知道他什麼時候會走,還有多少血會用在他身上就不得而知了。案例二:車禍,DOA昏迷指數三分,送到加護病房,小姐劈口就問,要不要叫家屬簽DNR,病人54歲,又被判了死刑,好像讓病人一點掙扎生存下來的空間都沒有了,醫師說話了,這麼年輕拼拼看或許有機會,於是又開始狂輸血了,有沒有意義呢?我真的不知道??兩天後家屬簽了DNR,病人也不知如了誰的願走了。這只是小小兩個例子罷了,每天被醫師放棄的病人不勝枚舉,有人是苟延殘喘的在加護病房慘淡的苟活著,有人是被判了死刑被帶回家了,有比較有尊嚴嗎?科技為人類帶來的到底是好是壞呢?有了呼吸器,有一半將死的病人苟活了下來,沒了呼吸器,有機會活下來的病人全都走了。那到底誰能決定生命的終點是何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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