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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5-04 18:27:26| 人氣2,758| 回應0 | 下一篇

我愛社會學~馬克思與涂爾幹學說的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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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克思與涂爾幹學說的比較

分工:

馬克思:
是一種不平等和剝削的現象,任何生產形式的分工都是將個人、系統的被分成社會階級(social class):資產&無產。
每個人從分工中獲得角色,而分工發展階段是一種所有權形式,會影響到個人和他人之間的關係:資本家擁有財產和生產工具;無產階級則必須付出勞力。在本質上是人對人的剝削,背後存在著敵對與剝削。

涂爾幹:
社會從機械連帶到有有機連帶,從低度的分工到複雜的分工。分工會創造新的連帶基礎,創造補償法,人們會更加的專業化和精緻化,所以更需要依賴別人=>造成分化卻也相互依賴
是一種生存競爭的結果,解決了社會上所發生的問題,將人們從集體意識中解放,在執業的互賴下重新整合。

分工的三種異常形式(導致衝突)
[1]無效力的分工:
工作細分後,造成許多浪費:有人做多、有人做少,工作定義不清,與他人配合不好。
[2]脫序的分工:
由於社會變遷,人們進入新的職業=>利益趨向=>新的社會關係=>行為沒有一定的規則。
[3]強迫的分工:
發生在不平等的體系中,有人會藉著龐大的財富或其他優越面與一些劣勢者分工,而無產階級(工人)只好出售自己的勞力。以壓迫的途徑到階級的模式中。

馬克思與涂爾幹皆不重視行動的意義,而偏重於結構面:ex:馬克思:從封建社會到資本主義社會,重法則似的關聯
  涂爾幹:「自殺」是社會性原因,受社會環境影響,認為行動的意義蘊含於結構的環境之下受到結構的困難危機和矛盾所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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