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帶學生到劇院看舞台劇去!是次的劇目為<美國蝦>
<美國蝦>呢套劇,其實就係指98年世貿組織審理既一樁”美國蝦案”!
事原係:蝦農撈捕野生蝦時,往往將海龜也捕入網中,環保團體爭取了幾十年,迫使美國向入口蝦既國家使用一種名為”TED”既保護海龜裝置!但係對於活0係第三世界國家既窮困蝦農,購買呢個TED裝置,係會大大咁上增加佢地生產野生蝦既成本,有更甚者,根本係冇錢買到呢種TED裝置!
美國總統明知立法會得罪第三世界國家,但又為左唔好得罪環保團體同市民,政府不得不立法.但立法之後,又令多個第三世界國家不滿...
最後,聯合國就向WTO投訴美國違反公平貿易,然後WTO為此成立仲裁庭審理呢單案,所以叫做”美國蝦案”.
講真,如果唔係呢套劇,我真係唔知有單案叫做”美國蝦案”!我睇完套劇,反思左好多經濟,國與國貿易,環保,政治及立法間既問題!
我突然間,好興幸自己一年前,花左一年時間去讀法律原理,我又好興幸由於最近同朋友合作,為樂施會搞左個教育劇場,而個劇場既主題正正就係講”消費文化”,”貧富”,與”公平貿易”間既關係,以至我睇<美國蝦>呢套劇時,引發左我大量既思考...
有時,究竟係保護環境既0岩?抑或公平貿易0岩?
然而,香港經常高舉以”自由貿易”主導,但我們有否做到”公平貿易”這個原則?
”以本傷人”,”向政府交換專利權”,”補貼農民”,”大量傾銷”...這些都是在自由貿易中常見的商人做事手法,但這樣做法,是”公平貿易”嗎?
在貿易進行中,一件貨品由生產到出售,這中間的過程,是誰拿走了利益的最大部份?
至於環保...蝦農為左捕蝦,的確係傷害唔少海龜,傷害不少生態環境....
那麼,要保護海龜,要保障生態環境,政府就要以立法來解決嗎?
可惜立法後,法例只能管制蝦農,增加他們的生產成本,直接削弱第三世界國家在貿易上的競爭能力,以至有大批第三世界國家有大量蝦農生活耕苦,至令全世界既貧富距離拉遠?
但我們這班消費者,又能否自覺地,了解到自己的”消費模式”所做成的”消費過剩”,就是做成生態環境不平行的主因嗎?
是SUPPLY CREATE IT OWN DEMAND丫?抑或是生產過剩,同時消費過度呢?
所有問題彷似都有答案,但仿似什麼答案都沒有...有的,就是帶給我一個粗略且宏觀的圖像...
原本以為WTO與自己沒什麼關係,但突然間,我仿似了解多些WTO與我們間的關係...一點點,就那麼一點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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