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好有錢耶!可以捐了那麼多錢給國家。」朋友在網路上驚呼。
「嗯……」我知道我沒有那麼多錢,時薪五百元的我,很難想像以「億」為單位的收入是什麼樣子。
不過……
「這樣真的好嗎?」我說,「你不覺得這跟贖罪券的買賣行為沒兩樣?你對贖罪券的感覺怎樣?」
朋友靜默了。
關掉電腦以後,我回到一場痛苦的深淵。
我自問著:愛有沒有罪?
我知道,廣愛世人,其實是無罪的,可是,當你傷害了一個人,而且是無厘頭的傷害,早已造成別人難以彌補的損失,還跟當事人開口閉口說「我還是很關心你的,知道嗎?」「我對你的關懷,不會有任何改變」……請問,這與買贖罪券的行為,又有什麼兩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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