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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10 08:27:26| 人氣56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轉載】你覺得生命操之在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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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覺得生命操之在己嗎?若你回答得很高興、很自信、很理所當然,恭喜,顯然你沒有像癱瘓在床的人那般不自由。可是,等等,你確定你比他們更自由些嗎?你享有的是「相對自由」還是「絕對自由」?

如果只是「相對自由」,一如牢外面的公民看裡面的有期徒刑犯那般,或者有十萬元負債的人看千萬元負債的人那般,你真可以宣稱「生命操之在己」?問問自己可以操控什麼?掌握到幾分?

西班牙電影【點燃生命之海】表面在講爭取公權力對「安樂死」、「尊嚴死」合法化的議題,但實際上探討的是更深沈、更悲哀的生命自主。

癱瘓快三十年的男主角形體當然是不自由的,儘管有救濟金,有家人照料,有美麗的窗景和方便的科技設備,甚至透過媒體報導還有新朋友老朋友的加油打氣,但他寸步不能自主,只能說話,說充滿機鋒、偶爾溫馨、偶爾詼諧、偶爾尖酸的話;只能寄情想像,回去海邊,回到海上,回去久違的女體溫柔。

可是,進一步想,他的心是自由的嗎?有一夜他忽然失控痛哭,質疑自己為何不能像別的病人一樣活下去?為何他一心想死、了無生趣?他的心可以執著死念、計畫尋死,但執著不也是一種不自由?

病人不自由,照顧病人或自以為關心病人的人呢?前半段形跡透著詭異的義務辯護女律師,原來自身也有生理和心理的隱疾,她不但感情陷入與癱瘓委託人的糾葛,也要不斷拷問自己生命的意義。最後,她甚至自己都不能自主行動,對男主角失約了。

熱心女工兼週末電台DJ蘿莎是另一個極佳的對照。她的人物塑造完全符合九宮格心理學中的「助人者」類型。看來活潑、熱情、劍及履及、隨興所至,但其實自己感情生活一塌糊塗,獨立撫養兩個小孩,又工作不順。她第一次造訪男主角,就被刮了一頓。因為男主角懶得聽她的勵志說教,因為他洞悉蘿莎僅存的自尊建立在讓別人認為「她對人真好」這件事情上

她一廂情願的熱心,是否像某種義工症候群?我樂意「幫助」你,但也要你接受我的人生態度?這算不算另一種交換利益的「自我」遊戲?極端的「助人者」表面再溫馨甜美慈祥,內心非常不能接受別人的指控,他們會覺得整個人被否定了。他們心中的潛台詞是:「我已經這麼付出了,看看我受的委屈,我為你做的一切,你還要說我在操控你?」

然而這的確是人間另種形式的操控。蘿莎儘管被批判了一場大哭著離去,但事後絲毫不退卻,承認自己生活一團亂之後,她變得更率性,反正有一個有思想的中年帥哥能說出自己不懂的事、能看穿自己,不也很開心?她大喇喇把這裡當成自己破敗生活的另個避風港,因為,諷刺地,男主角必須躺在床上聽她訴苦,男主角哪裡也逃不走,除非撕破臉叫她不要來。

但男主角可能也偶爾欣喜於她不哭訴時帶來的某種活力吧。這是世間怨偶到最後還是互相依存的「刺蝟模式」——靠在一起嫌刺,但至少能勉強取暖。何況,男主角不會不察覺蘿莎愛上他,他能怎麼處理這樣未說破的追求?男主角僅存的一點心理自由,在周遭人的「善意」綁架下,其實也正一點一滴流失。

至於,辛苦照料癱瘓者、中風者、植物人的家人呢,「點燃生命之海」的編導安排他們說了什麼話?在片中,男主角老爸沒什麼實際負擔,同樣也沒什麼權力,只能黯然地不希望兒子自殺,白髮人還得送黑髮人。出錢養家的哥哥,有鄉下人的樸質和狹隘,不接受家人比他早死,更別提自殺。哥哥對弟弟把家庭暴露在社會公評下,有種愈趨明顯的忿忿不平——因為這意味著他作為「一家之主」的某種失敗?

一次口角中,忠厚的哥哥還是說出讓弟弟傷心的嫌棄的話,畢竟,除了「病態的助人者」之外,一般凡夫誰喜歡「被迫加諸自身的負擔」?不得不對家人盡義務和喜歡這個負擔是兩回事啊,如果這「負擔」還不知好歹地捅出更多簍子,不肯好好賴活著接受現狀,那難免會讓積壓已久的委屈情緒,再顧不得道德與溫情的包裝,一次傾囊而出。

我懷疑男主角聽到哥哥的肺腑之言時有多心碎?也許,他早想過家人未必如此無悔無怨。也許,他只是驗證:自己想早點死是百分之一百正確的。因為,正常狀況下,「久病床前無孝子」,也無賢兄弟姊妹夫妻。

實際不辭勞苦照料起居的大嫂,表面多年無怨言,但默默成全他打官司爭取自殺權益的過程中,她是否也有一種自己也難察覺的「樂觀其成」——若真通過了,讓他解脫也好?因為這也讓自己解脫?

年輕的姪子似乎最單純,病人一聲口哨叫喚他,他會立刻服侍,但當他想在病人房間看足球轉播,也會不特別把叔叔當次等公民,不去呈現「虛假的尊敬」,而只是自在行事。他樂意幫病人修輪椅、整理手稿成打字書稿,但當自己的工作成績被叔叔碎碎唸,他也會發小脾氣。這是個最真、最不壓抑的角色,叔叔如果有智慧,應該知道。

看穿這些圍繞在纏綿病榻上病人日常生活中的「心理劇」,也許你會覺得活著很苦。男主角是看清楚才想死,還是只是以為死後會有自由、才一意求死?這時就導引到片中高潮的一番論辯:「生命是否能自主死亡、還是必須歸於上帝(或其他宗教相信的的神祇、宇宙大能等)之恩典安排?」「為了自由而犧牲生命,和留著生命卻沒有自由,哪個正確?」「生命到底是權利,還是義務?」大哉問排山倒海而來。

要稍微詳細地表達自己的體會,恐怕不是這樣的篇幅能承載,而可能要寫成一本書。站在瑜伽修證者的立場,這些文字遊戲輕易可破解,但對於不接受、不相信的人,即便同意我以上的觀察,但對於我的推論卻未必同意,而只把我的意見當成是「另一種意見」。所以,我將只以幾個提問作為這篇觀後感的結束,讓讀者自行在生活碰撞中思惟。

在我們討論生命時,生命,只是我們以為的肉體生命嗎?你相不相信還有其他形態的生命存在?同樣,當我們討論自由時,以為的只是隨己意(觀念、情緒、衝動、本能、慾望)去做什麼、或不做什麼的「撿擇的自由」嗎?

若你是無神論者,以為死了就算了,那麼自不自由就只是一句屁話,什麼都沒有了你還管什麼「自由」?自殺只是逃避活著的苦——包括逃避自己的苦受與顧慮別人的苦受。若你相信有死後世界和生命,不管是相信或不相信輪迴,至少你應該相信有較好的去處和較壞的去處之別,你確定當你享受了人間的「自殺權力」後,你的生命真能轉生、接引到比較好的去處?

「自殺」絕對不是西方人動輒拿出「權利-義務」的二分觀念可以論是非的。電影【點燃生命之海】提出美好的觀照,但答案仍須每個個體自覺。


﹝作者/陳樂融(作家、歌曲作詞者、資深唱片企劃、廣播節目主持人....)﹞

◎【點燃生命之海】榮獲第七十七屆奧斯卡最佳外語片大獎。

台長: G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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