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隔二十年,我們可以做什麼?
今年年初在英國,校園掀起一股沸沸揚揚的聲援巴勒斯坦的浪潮。
有學生在校園報紙發表文章,呼籲同學為公義發聲,
他寫了以下一句有如暮鼓晨鐘的說話:
「當你可以做些事、任何事,你不做就是犯罪!」
When you can do something, anything, it is a crime not to.
這句話可真震撼──這樣的標準,太高了吧!
中國人的哲學,不是明哲保身,只要不助紂為虐就好了嗎?
什麼也不做也是一種罪行?
今天活在澳門的我們,
對於六四事件二十周年又可以做什麼,才算不犯罪?
後來我懂了,
那句話中的「做些事,任何事」,不必是驚天動地的。
在我們的生活中,能做點什麼,就做點什麼,這就好了。
因此,我有了個想法,想邀請有志一同的朋友一起作個小小的紀念活動。
如果你也有沉痛心情,希望做點什麼,
請你把這幅全黑的圖片轉貼到你的BLOG或FACEBOOK,
然後可以隨你的心意,寫下一點紀念文字;
如果你無言以對,也可以只貼黑圖而不加任何字句。
如果你沒有自己的BLOG或FACEBOOK,也不打緊,
你可以在這裡留個言,表示紀念。
這個微不足道的行動,是為了提醒身邊的人,母忘六四。
為了這小小的紀念活動有伸延性,
我希望你貼了黑圖之後,在這裡留個言,並留下網址,
讓大家可以分享這份心情;
如果你不想留網址,也可以只留個言,告訴我們你已轉貼。
也歡迎你把這個小小的活動伸延出去,告訴朋友,然後傳開去。
關心六四的人,在澳門非常寂寞,我們需要多一點的支持與分享。
至於為什麼選了張全黑的圖片?是與一句西諺有關──
「與其咀咒黑暗,不如點起燭光」
It is better to light a candle than to curse the darkness.
圖中的這片全黑代表了六四悲劇,
而你的轉貼,則有如燭光點燃起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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