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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07 14:51:10| 人氣38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從歷史面看基督教和伊斯蘭:一個基督徒的觀點(四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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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作者為美國天主教大學(Catholic University of America)的Sidney Griffith教授,文章原名即"Christianity and Islam in Historical Perspective A Christian’s View",由台長譯自網站http://en.fgulen.com/,原文有許多註釋,在此刪去,有興趣的朋友可以直接上該網站查閱,謝謝。

穆斯林與基督徒彼此間的對話濫觴於伊斯蘭剛開始傳播之時,那是《古蘭經》中的宣示,也是穆罕默德在西元七世紀於麥加和麥地那傳教時就已聲明的。即使只是粗略地瀏覽《古蘭經》,我們都會發現這本伊斯蘭聖經裡所啟示的,可以令它的讀者熟悉《摩西五經》(即《古蘭經》中的《討拉特》)和《福音書》(即《古蘭經》中的《引支勒》)、以及亞當(即《古蘭經》中的阿丹)、諾亞(即《古蘭經》中的努哈)、約瑟(即《古蘭經》中的優素福)、亞伯拉罕(即《古蘭經》中的易卜拉欣)、摩西(即《古蘭經》中的穆薩)、瑪利亞(即《古蘭經》中的麥爾彥)與拿撒勒(Nazareth)的耶穌(即《古蘭經》中的爾撒)的故事。《古蘭經》也明快地表現出其批評基督徒之信仰與實踐的意圖,並提供了修正方案。有一段針對基督徒但卻寓意深遠的經文這樣說道:
信奉天經的人啊!你們對於自己的宗教不要過份,對於真主不要說無理的話,麥西哈.爾撒─麥爾彥之子,只是真主的使者,只是祂授予麥爾彥的一句話,只是從祂發出的精神;故你們當確信真主和祂的眾使者,你們不要說三位。你們當停止謬說,這對於你們是有益的。真主是獨一的主宰,讚頌真主,超絕萬物,祂絕無子嗣,天地萬物只是祂的。真主足為見證。(4:171)
自伊斯蘭興起後幾個世紀以來,穆斯林和基督徒間的關係,一直都圍繞著兩個主軸打轉:一個是人人皆能耳熟能詳的聖經裡的呼求;另一個則是熱烈的宗教批判。因此,我們必須在本文中針對下列三個主題,提供一個歷史角度的觀察:
一、《古蘭經》和基督徒
二、基督徒與穆斯林長年來的對峙
三、宣言與對話的萌芽
一、《古蘭經》和基督徒
《古蘭經》對基督徒的態度並不是非常明確。首先,《古蘭經》在文字上從未稱呼他們為「基督徒」。相反地,基督徒就像猶太人一樣,被歸於那群「有經書的族群」(People of the Book/Scripture People)之中。這類句子約莫出現了五十四次,且都是在穆罕默德先知事業的最後十年內才啟示的,當時他正在麥地那管理著尚未成熟的穆斯林社群。另外有一處則稱基督徒為「信奉《引支勒》的人」(Gospel People),此即《古蘭經》第五章四十七節。但是根據《古蘭經》,《福音書》並非基督徒所認為的那樣。在伊斯蘭法則中,《福音書》是上帝降賜給耶穌的經典與承諾,那個方式就好像摩西獲賜《摩西五經》、而穆罕默德獲頒《古蘭經》一樣(請參見《古蘭經》9:111)。
《古蘭經》稱呼基督徒為「拿撒勒教徒」(Nazarenes)的有十四次。而早在新約時代就有人以這個名字稱呼基督徒(請參見《新約聖經》〈使徒行傳〉24:5),這個名字也在東方講亞拉姆語(Aramaic)的基督徒社群中繼續沿襲了幾個世紀,尤其是那些說著古敘利亞語(Syriac)、大部分住在波斯帝國的人們。在穆罕默德時代裡講著阿拉伯語的部落所擁有的大部分關於基督教的知識,似乎都得歸功於那個族群。至於基督徒本身採用「拿撒勒教徒」的最終目的,是要區別自己與持異議的「猶太化族群」(Judaizers)或「猶太人基督徒」(Jewish Christians)。這種狀況促使某些現代學者推測,穆罕默德當時所遇見的基督徒其實是「猶太人基督徒」。然則這是不可能的。《古蘭經》中反對「拿撒勒教徒」的聲音是非常明確地適用於那些在希臘、以及七世紀早期在阿拉伯、敘利亞及巴勒斯坦、說著古敘利亞語的主流派基督徒。因此,大部分現代的《古蘭經》英文譯本,都簡單地以「基督徒」(Christians)去取代經文中原有的「拿撒勒教徒」(Nazarenes)。
《古蘭經》對基督徒的異議包括兩方面─教義上和道德上的。從道德層面來看,《古蘭經》說,在他們與那些可能會遇見穆斯林的其他宗教信徒的關係中,基督徒比猶太人或多神教徒友善多了。友善的原因是,「因為他們當中有許多牧師和僧侶,還因為他們不自大。」(5:82)然而《古蘭經》中也有苛責修道士的經文:「他們捨去真主,以學者與修士當養主。」(9:31)「許多學者與修士妄吞人家的資財,並阻礙真主之道。」(9:34)因此,當我們讀到《古蘭經》中的另一段經文認為基督教社群發展修道院制度,在宗教實踐上是跟隨了一條沒有保障的創新之路時,那就一點都不令人訝異了。真主說:「他們自創修道制度─我未曾以出家為他們的定制─他們創設此制,以求真主的喜悅;但他們未曾切實地遵守它。」(57:27)
倘若伊斯蘭對修道士的態度這麼矛盾,那麼《古蘭經》會這麼說:雖然他們可能會比其他宗教的信徒更友好地對待穆斯林,但穆斯林「不要和猶太人與基督徒結友」(5:51),就不令人驚訝了。因為,如同真主更進一步地對穆罕默德說:「猶太教徒和基督教徒絕不喜歡你,直到你順從他們的宗教。」(2:120)《古蘭經》也還有一些反對基督宗教的意見。這些意見約莫可以總結在上述的《古蘭經》第四章一百七十一節中。
在這段經文裡有兩件事是再清楚不過了的。首先,《古蘭經》認為基督教教義中的「三位一體」與「賦予真主人的形象」是錯誤的;一旦提出這樣的說法,基督徒就逾越了界線,或說他們就走出了他們宗教信條的範圍。在《古蘭經》看來,經典中的真理保證人們去談論上帝才是最至關緊要之事,而基督徒誇大的說法卻只流於談論上帝或耶穌。《古蘭經》繼續指出,這種誇大是由於近來的一部分基督徒教師,意欲跟隨「一夥以前曾經自己迷誤的人」(5:77)才越來越盛的。所謂「以前的人」是指多神崇拜者(almushrikun)。根據《古蘭經》,那些基督徒就像多神崇拜者一樣,竟認為上帝會有子嗣,他們的行徑與不信者(kafirun)可謂如出一轍:「妄言真主確是三位中的一位的人,確已不信道了。」(《古蘭經》5:73)
根據《古蘭經》,基督徒的「三位一體」觀念正是謬誤地將上帝認成「麥西哈.爾撒─麥爾彥之子」。《古蘭經》總是將爾撒稱為「麥爾彥之子」,藉此強調他絕對不是基督徒所說的─上帝的兒子。《古蘭經》完全接受耶穌是瑪利亞處女受孕而生。《古蘭經》第三章四十五至四十九節即說,是天使來向麥爾彥報喜訊,是真主令她懷了爾撒。而根據阿拉伯文的邏輯,若說麥西哈.爾撒是真主的兒子,就等同於說他是真主,或是在神性上是真主的夥伴。所以《古蘭經》有云:「妄言真主就是麥爾彥之子麥西哈的人,確已不信道了。你說:『如果真主欲毀滅麥西哈和他的母親麥爾彥,以及大地上的一切人,那麼,誰能干涉真主絲毫呢?』」(5:17)
是故,《古蘭經》中關於穆斯林與基督徒在教義上的問題,是牽涉到對麥西哈.爾撒的真正認知。這個問題恰好呼應著耶穌自己曾經詢問其門徒的問題:「耶穌……問他的門徒說,人說:『人子是誰?』」(《新約聖經》〈馬太福音〉16:13)當穆罕默德時代的所有基督教門派都接受了彼得的回答:「你是麥西哈,是活神的兒子。」(《新約聖經》〈馬太福音〉16:16)時,他們之中就開始爭論著神學信條裡通常用來表述這份認知的精確用字。一些《古蘭經》註釋家說,關於這些在基督徒之間有時相當暴力的對於基督的爭論,真主在《古蘭經》中明示:「自稱基督教徒的人,我曾與他們締約,但他們拋棄自己所受的一部分勸戒,故我使他們互相仇恨,直到復活日。那時,真主要把他們的行為告訴他們。」(5:14)有一回,一位基督徒代表從阿拉伯的一個城市那季蘭(Najran)來麥地那拜訪穆罕默德,他們討論了關於基督的問題。根據大多數註釋家的記載,就是在這樣的機緣下,《古蘭經》忠告穆罕默德告訴他們:「你們來吧!讓我們召集我們各自的孩子,我們的婦女和你們的婦女,我們自己和你們自己,然後讓我們祈禱真主棄絕說謊的人。」(3:61)
儘管《古蘭經》批評基督徒的教義與道德,但對他們也有些正面的文字。例如,「有經的人當中,的確有些人信仰真主和(祂)降給你們的啓示,以及(祂)降給他們的啓示,並對真主謙卑虔敬。他們不爲卑微的利益出賣真主的跡象,他們一定會獲得真主的回賜。」(3:199)但是另一段經文卻說穆斯林應該「跟那些已經被賜給經典卻不信真主和末日、不禁忌真主和祂的使者所禁止的事物、不信從真理的、宗教的人們戰鬥,直到他們甘願納稅和馴服為止。」(9:29)在伊斯蘭的歷史中,這段經文就變成了要求「有經書的族群」繳納特別的人頭稅(al-jizyah)、以換取伊斯蘭社群之「保護」(adh-dhimmah)的依據。結果,他們最後成為「受保護者」(dhimmi people/ahi adh-dhimmah)。而《古蘭經》降臨之後,穆斯林法學家便在適當的時機更進一步地訂出法則,以維持《古蘭經》向「受保謢者」索求的微薄社會利益。到了烏瑪爾哈里發時期(Umar,第二任哈里發,634-656在任),這些法則就被正式編成法典,名為「烏瑪爾盟約」(Covenant of Umar)。總之,從本文一開始,我們就可以看到《古蘭經》中的兩個極端:經文的呼求與宗教批判,從此在歷史的舞台上,基督徒與穆斯林的關係也就圍繞著由這兩個端點所建構成的中心軸打轉了。

台長: 阿亞梭飛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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