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06-12-23 00:02:35| 人氣667|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當建築師的風險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幾個月前,佛祖說我們這個案子,到後來會有人出來講公道話……

聽到佛祖這麼說,我們心裡面就已經放下半顆石頭了,
只是我們一直很納悶,到底是「誰」會出來講公道話?

幾天前,我們收到判決文說我們贏了。
我們發現,那些講公道話的人,我們一個也不認識。





就像陳之藩在「謝天」這篇文章中提到:得之於人者太多,出之於己者太少。因為需要感謝的人太多了,就感謝天罷。。





無法「依原計畫」取得建照,應否歸責於建築師的專業疏失,進而請求返還所收之設計費並賠償投資不利之損失?

顯然,法院的見解跟我們律師的看法一致,我們的律師說:如果這樣就歸責於建築師,那麼嗣後律師受委任之民事訴訟受到敗訴之判決,是否均應依此返還所收之律師費?寧有斯理!

只是無法「依原計畫」取得建照而已,並不是無法取得建照。

各行各業都有風險,當建築師的風險,我們遇到才知道。

台長: 夷希微
人氣(667) | 回應(1)|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藝術設計(手創、設計、室內空間、裝潢)

artai
一個案件無法依原計畫取得建照,除了建築師誤解法規導致其設計須修正外,大多難以歸責於建築師之責,況且有些設計及需求不外是業主提送計畫核撥預算時就誤判了,有些建築師必須死馬當活馬醫,送送看,如果不行就只好修改吧,修改過一樣可以取得建照。
但是個人認為,一塊基地所受的限制是與生俱來的,如大小、形狀、邊界、地質、高程、使用分區、高度限制、鄰房狀況、面前道路等,所以我每個設計都開宗明義跟業主談清楚,屬於基地條件限制者,不歸屬建築師責任;至於承辦老爺的不確定性,也一併說明。
唉!建築師是有限公司無限責任,幾個月前大雪山製材場燒掉,我參加文建會邀集的一場座談會,與會學者紛紛質疑東勢林管處的保全疏失,這時,只見林管處處長好整以暇地說:因為本案有監造建築師,所以我們已經著手追究建築師夜間管理疏失的責任了,挖咧...。
2006-12-26 17:28:15
版主回應
正如artai說的:建築師是有限公司無限責任。

我們像是走在鋼索上的表演者,為了掌聲,我們甘冒風險。
2006-12-27 08:37:30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