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識加州仔是在從MONTEVERDE回聖荷西的長途公車上。
(可以看之前的『創造應許之地』那篇)
因為公車是有劃位的,
我拿著票根找到了我的座位。
我的座位靠走道,沒想到被他給佔去了。
『你可不可以坐裡面?』他問我。
然後,我為了可以坐進裡面的座位,跨過他長長的腿和大大的背包,
結果,整個人重心不穩的跌進了椅子裡。
『都怪你!』等我坐正後,對他說的第一句話!
『I know!』他笑說。
他笑起來,眼睛也會笑,難得遇到一個眼睛比我小的外國人。
加州仔說他小時候常被人取笑,有一雙『CHINA EYES』。
我說:『他們真是白癡,你的眼睛這麼醜,像中國人才有鬼!』
他又笑了!
從此,我喜歡看他會笑的眼睛。
『我一直很好奇像你們腿這麼長的人,坐公車和飛機,不會很痛苦嗎?』我問。
『所以我才說我要坐走道旁的位置。』他無辜的說。
我看他把右腿大部分都伸在走道上呼吸,
就原諒了他搶走我的位置,反正我本來就喜歡坐靠窗的位置。
我看他把浴巾折成枕頭,疊在椅背上好頂著他的頸部,
讓他靠在椅背上睡覺時,不會整個腦袋晃來晃去,活像演『斷頭谷』。
我就算坐直了身子,腦袋還是整個被椅背包著,我們身材真是差太多了!
我們一路聊了六個小時回聖荷西,
還交換了電子信箱,他在信箱後面附上了電話。
後來,加州仔一不小心錯過了下車的站牌,
匆匆忙忙的離開時,遺落了他的藍色浴巾和麵包在椅子上。
當夜,我打電話告訴他:浴巾在我這邊,
不過因為工作關係,我要兩週後才會回聖荷西。
兩週後,我們為了那條浴巾又見面了!
我們約在MALL。
我先到了,我一直有先到的習慣,我喜歡看人遠遠的走過來的樣子。
加州仔來了,他太高了!遠遠的我就可以認出他。
他戴著他新買的太陽眼鏡,
得意的像個買了新玩具的小孩,沒事拿出來炫耀!
我卻一直不喜歡他用太陽眼鏡遮住他會笑的眼睛。
我和他站在MALL大門的階梯上對話,
我站的比他高一階,仍然比他矮。
我一六三的身高,階梯至少也二十公分。
因為第一次在公車上,我們始終都坐著,
不然就是一個站著,一個坐著。
我第一次發現,他真得很高!
『你到底多高啊?』我問。
一九一公分,加州仔從此成為我身高最高的朋友。
那天我帶他去喝餛飩湯,他扛了他在哥斯大黎加的照片給我看。
除了一個西岸的海灘,所有照片上的地方,我都去過。
有一張照片是他從瀑布上向下跳的精彩畫面。
他是一個會從幾十公尺高的瀑布上跳下來的瘋子。
他告訴我,『妳到了那裡,卻沒跳真是太遺憾了!』
我說:『我怕!』
誰知道哪裡會有石頭?
那天,我和他為了剛開打的『美伊戰爭』,吵了半天。
他是我問了十二個美國人中,
唯一不支持戰爭,不相信布希,也不相信CNN的人。
他告訴我,布希是個笨蛋,布希的英文比他的西文還要破!
後來,他帶我去了一個賣馬賽克彩色玻璃的店,
他拿出他的彩繪玻璃草稿,盤算著要買的玻璃。
為了他的大作,我們在那邊挑了很久的玻璃,
最後,我不支倒地的坐在沙發上睡著了。
直到他買好玻璃後把我叫起來!
他告訴我,他的家人五月要來哥斯大黎加度假,
讓他非常興奮,因為全家只有他會講一口破西文!
我的相機不久前才掛點,我想請他父親幫我帶一台數位相機來!
於是,我們開始通信。
我在YAHOO挑好相機,複製網頁寄給他。
後來,因為朋友來信說七月來訪,
我想請朋友從台北帶相機來可能好一點!
我寄信跟他說:『不麻煩了!』
我們接著各自去度假,拉丁美洲的聖週是大日子。
我去了瓜地馬拉,他去了PUETO VIEJO,一個離我家十五公里的地方。
接著,我們各自帶著度假照片又見了一次面。
見面理由是,他想逛兩間我常逛的二手書店。
他在裡面流連忘返,買了五本簡單的西文小說,然後叫起又睡著的我。
那天,我第一次知道,他是看科幻小說長大的小孩。
二手書店架上的泛黃的科幻書,他幾乎都看過了!
我們站在從台灣賣來的二手大型電玩店的玻璃前,
他興奮的說,這台、那台、又一台,是他十幾歲時最愛玩的!
我確定了,他是會睹物思人的人!
我把他從電玩店門口拖走。
晚餐時,我第一次跟他講到小熊維尼,我的前男友。
他第一次跟我提到他的厄瓜多爾的前女友。
我們在相濡以沫的情況下,在對方身上投射其他的影子。
我第一次跟他抱怨他的英文很差,
咬字不清楚,說話太快,不懂得用簡單的字形容事情,用太多太簡單的片語。
那些最簡單的片語和單字總是有幾千種意思。
對我而言反而很難抓到意思。
小熊維尼沒有這種問題,因為他在電腦領域裡面,絕大部分都是外籍團隊,
他已經很習慣和我們這種英文肉腳溝通。
加州仔說,我的英文是他所有朋友中最破的。
不過,我卻是他最能聊天的對手。
『I like your brain』他說。
我於是開始遺憾他不會中文,他如果用中文跟我吵過架,才會知道我的厲害。
加州仔記得的第一句中文,是我的中文名字。
我很驚訝!
他跟我解釋,上一次在彩繪玻璃店,看過我的護照,於是記住了!
加州仔沒有用過手機,幾乎不曾用過手錶,
不戴手錶和手機,是因為不喜歡受任何拘束的感覺。
他可以只吃兩個芒果當中餐,
或是生吃小黃瓜和胡蘿蔔就算吃過飯。
他的時間觀念和金錢觀念好得出奇。
我常常出奇不意的問他:『現在幾點?』
他就算睡眼惺忪的醒來,
他猜測的時間,誤差也絕對不會超過二十分鐘。
加州仔在大二時,因為覺得讀書很無聊,跑去畫飛機,一個月四千美金的收入。
工作一年後,想想還是把書念完好了,
於是帶著一頭及腰長髮回到學校。
他會滑雪、滑雪板、衝浪、打橄欖球、踢足球,喜歡團體競賽。
但不打籃球,他討厭籃球的理由是,
籃球不是一種公平的競賽,身高佔有絕對的優勢,所以他不玩。
(待續)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