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四問題在台灣歷經二十多年的論戰,在這幾個月又成為社會關心的焦點。但在正反雙方激烈的交鋒中,卻隱含一些根本性的迷思;筆者希望能夠點出這些陷阱,讓我們可以更透徹地來思考這個議題。
首先,「核四」於現在或未來都不會是台灣唯一新建發電廠;無論蓋不蓋核四,我們都需要蓋其他的發電廠。所以核四並不是台灣未來新增電力供應的全部,根據台電89至98年新增電源配比的資料;核四僅佔13.9%,而民營電廠則佔了50.2%。所以目前一些對於替代方案的質疑,並不會因為興建核四而解決;如果不務實地解決民營電廠面臨的問題,台灣才會真正陷入缺電的窘境。
另一項令人不解的是,如果核電真的如擁核人士所說是那麼優異的電力來源;為什麼幾乎所有的擁核人士都同意核四是台灣最後一座核電廠?筆者可以理解,對於反核人士來說:拆除核一到核三這些既存的電廠,所需的成本與複雜度遠大於反對一座未蓋好的核四。所以「反核四,不拆核一到核三」還不算是矛盾,但「支持核四,不支持核五」在邏輯上是矛盾的。
王永慶先生在廢核四專文中提到:燃煤發電成本比核能發電每度電相差達1元,每年差異可達二三六億五千二百萬元;他也提出向電廠徵收每度電0.1元來做推動植樹綠化工作的經費。這當中值得我們重視的思維,在於將燃煤替代核能發電後所節省得資源具體化;除了植樹外,我們還可以利用這筆經費從別的途徑來減少二氧化碳排放,或是降低民營電廠設立的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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