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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09 08:41:21| 人氣17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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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雙江之子涉尋釁滋事罪被刑拘

  9月6日晚9點,海淀區西山華府小區南門外,李雙江(微博)15歲的兒子李天一與18歲的蘇楠駕駛寶馬和奧迪行駛時,與前方駕駛別克的彭先生一家因言語不和發生沖突,將彭先生頭部打傷,被縫11針。昨天,兩名打人者的家長分別前往醫院看望了傷者,均稱“教育不當,父母也有過錯”,并愿意承擔全部賠償和損失,希望得到傷者諒解。目前,李天一和蘇楠因涉嫌尋釁滋事罪,已被海淀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蘇楠父母 清早探望請求諒解昨天上午8點,309醫院急診室5號病房內,彭先生仍在熟睡,彭妻趴在床邊陪伴。幾分鐘后,一對中年男女手拎果籃走進屋,自稱是奧迪車司機蘇楠的父母。
  彭先生說,對方衣著樸素,見面后連聲道歉。雙方談及事發原因,對方承認“孩子不懂事,教育不當”,并希望彭氏夫婦能夠諒解。
  “那倆人態度還是蠻和藹的,特別客氣。”彭先生稱,對方主動提出賠償,愿承擔一切損失費用,但雙方都未提及具體金額。彭先生稱,從始至終,對方并未透露自己的職業,“好像是做生意的,但人家沒說,我們也不好多問。”
  李雙江 子不教,父之過昨天下午2點角鋼50分,彭氏夫婦的病房外傳來一陣騷動,幾名身著軍裝的軍人進入房內。
  “李雙江和同事看望您來了。”一名軍官說。隨后,身著藍衣黑褲的李雙江走進病房,快步上前握住彭先生的雙手。彭妻見狀眼圈發紅,抬手拭淚,李雙江忙起身對彭妻說:“您別著急,他們(李天一和蘇楠)會由公安機關處理,這件事我絕不參與。”
  雙方細聊事發經過,李雙江說:“我當兵50多年,真沒想到我兒子做出這種事情,這真是違背了我自己的情感,我心里特別痛苦。”李雙江隨即起身,深深免螺絲角鋼架鞠躬,口中稱“我向你們道歉了。”說到激動處,李雙江說“要不給您根棍子,您打我好了”。
  李雙江說,得知兒子打人一事,他徹夜未眠,上午有一個面向全軍專家的講座,“我強忍著上了4個小時的課,心里一直忐忑,放心不下。”講座結束后,他立即與軍隊領導和同事來醫院看望,“你倆好好養病,全部費用由我來承擔”。
  約5分鐘后,征得彭氏夫婦的同意,李雙江離開了病房,與309醫院萬能角鋼的院長和護士長進行了溝通,反復說“一定要好好照顧”。其間,記者問及“誰敢打110”出自誰口,李雙江未做答復。彭氏夫婦也稱沒有親耳聽到此話,只是聽到他人傳言。
  彭氏夫婦 接受道歉訴諸法律昨天下午3點半,彭氏夫婦被換到獨立病房,有兩個床位供他們養傷。該院護士長解釋稱,此前住在多人病房,頻有記者采訪,影響了其他患者休息。經醫院商量決定,將二人換到獨立病房內。隨后,護士長親自在病房外巡查許久,禁止他人再次進入獨立病房。急診醫生稱,彭先生頭部受傷,共縫11針,不排除有后遺癥可能,需留院觀察。
  在李雙江看望之前,彭氏夫婦曾表示,他們體免螺絲角鋼諒兩名打人者父母的用心,但不會接受私了,要通過法律手段解決此事。李雙江走后,彭先生仍在微博中闡明觀點,父母的認錯態度很好很誠懇,“心里已經好受點了,但是孩子一定要受到應有的懲罰”,并表示已委托律師處理訴訟事宜。
  ■回應沖鋒槍 海淀警方:系塑料玩具槍昨天下午,海淀公安分局發布通報稱,另經民警工作查明,從李某駕駛的寶馬車后座中起獲的槍狀物經鑒定為塑料玩具槍。
  廳長之子 山西公安廳:與副廳長無關昨天,有網友發微博稱,事發時奧迪司機高喊“我爸是公安”,懷疑其身份是山西省公安廳副廳長、太原市公安局局長蘇浩的兒子。
  昨晚6點,山西省公安廳宣傳處官方博文稱,據北京市公安局通報,肇事司機6日晚已承認為減輕處理、逃避處罰,編造了是蘇浩親屬的理由。經公安部門認真核查,蘇浩同志與肇事司機沒有任何關系。
  牛牌奧迪 京晉警方:號牌屬于偽造山西省公安廳宣傳處官方博文稱,晉O00888號車是一輛白色豐田牌越野車,所有人為山西省勞動教養工作管理局,而且注冊登記以來,未補領過號牌。經與省勞動教養工作管理局核實,該車為領導下鄉使用公務車,無出車任務時停放在太原市新東汽車修理廠車庫(省勞教局定點修理廠)。9月7日下午,該車仍然停放在太原市新東汽車修理廠車庫(車牌也掛在車上)。經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牌照所鑒定,該車懸掛的號牌真實有效。據此可以確定,北京市公安局所扣查的晉O00888號車牌是假號牌。海淀警方也表示,可認定蘇某駕駛的奧迪車牌號系偽造。
  改裝寶馬 北京交管:確定嚴重違規據給李天一改裝車輛的“寶馬億佰歐改裝俱樂部”一名改裝車資深人士介紹,該寶馬車的“內飾、外觀、動力、操控和進排氣、火線圈”等動力系統以及車輛外形等全面經過改裝,不可能通過年檢審核。該人士說,改裝的兩項重要原則是實用和安全,一般寶馬都是初級改裝,例如加個防撞杠、換換音響或高壓線等,“我們一般不改動力系統,除非車主強烈要求”。
  北京市交管部門工作人員稱,汽車的型號、發動機型號、車架型號和車身結構不能改。車牌號、發動機號、車架號等都是機動車登記中非常重要的項目,并且要拍照存檔,這些項目是交警部門管理機動車、查處交通違法行為、交通事故處理工作中的重要依據和線索。
  工作人員說,根據2008年開始實施修訂后的《機動車登記規定》第16條的規定,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后防撞裝置,貨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以及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只要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交管部門一律許可,不需要辦理變更登記,其他改裝需咨詢,“這輛車無論是否經過驗車,可以確定已經嚴重違規了”。
  根據相關法規,改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未在變更后十日內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恢復原狀,并處警告或500元以下罰款。
  ■警方通報兩名打人者已依法刑拘昨天下午,海淀公安分局通報稱,6日21時許接到報警,在海淀區西北旺附近有人被打。民警立即趕赴現場處置,并將涉案人員帶回審查。經民警連夜工作,查明蘇某(男,1993年7月出生,本市人,某校高三學生)、李某(男,1996年4月出生,本市人,學生)對他人進行毆打并損壞他人機動車的犯罪事實。目前,蘇某、李某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海淀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正在進一步工作中。
  北京警方表示,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北京是首善之區,更需要維護社會穩定,維護法律尊嚴。任何人違法犯罪都要依法追究責任。
  ■律師說法李天一或將不構成犯罪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劉宏輝律師稱,李雙江之子李天一只有15歲,屬未成年。法律規定,14-16歲對重大犯罪行為要承擔刑事責任。當事人彭先生被縫11針,法醫將鑒定傷情,若傷情較輕,李天一在量刑上可能會從輕或減輕處罰,甚至不構成犯罪,僅受行政處罰。另外一傷人男子蘇楠由于年滿18歲,將完全承擔刑事責任。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尋釁滋事罪行為,情節較輕的可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處1000元以下罰款。無照駕駛則會面臨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台長: 蝴蝶的舞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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