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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04 10:54:26| 人氣2,82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黃錦享等人利用在永康區虛設「聖約瀚補習班」並對外推銷股票賣假股票專騙軍人 得款逾二千萬判三年六月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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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03       新神臺灣

【記者陳耀祥/台南報導】黃錦享與陳志瑜等人在台南市永康區利用虛設公司並對外推銷股票,慫恿涉世未深的現役軍人或年輕人投資,共同詐得款項逾二千萬元。台南地方法院依共同連續犯證券交易法將黃、陳等六人判刑三年六月不等。

台南地方法院合議庭依共同連續犯證券交易法判罪的六人包括,黃錦享判三年六月,陳志瑜三年,鄭軒憶、蔡姵淳、陳銳銓各判二年八月,楊繼祖二年六月。其餘曾若庭、蔡天德、陳堉銓、林詣晨、薛智伊、張依瑄、彭永宏、王偉龍、王菁、陳沛綸、黃誠宗均無罪。

判決書指出,陳志瑜與女友陳宣萱(已另案判刑八年)九十年間在永康區經營「聖約瀚補習班」,他們與陳聖穩、蔡姵淳等人籌設成立育新文教公司,並於九十一年九月向江、李兩名友人借一千萬元,作為資金證明辦妥公司登記後,將一千萬還給友人,致股東股款未確實繳納股款。同年十二月,陳女再以借款方式,增資二千萬元,變更登記後,立刻均予歸還款項,於九十二年四月間印製育新公司股票。

九十二年八月間,黃錦享與陳志瑜共同成立巨星公司,隔年一月完成設立登記,黃錦享、陳志瑜分別擔任營運長、知識長,鄭軒憶則為總經理;九十三年九月,黃錦享另成立躍昇公司,蔡姵淳擔任總經理。聖約翰補習班、育新、巨星、躍昇等四家公司向員工林詣晨等人要求自行或遊說親友認購股權,或以友人間介紹投資獲利機會為由推薦購買聖約翰補等四家公司之股票。

另外黃等人也透管道低價買入美國和加拿大多家經營不善的公司股票,佯稱獲利豐,向投資人詐騙購買外國股票。

台長: 陳耀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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