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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13 23:05:25| 人氣10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台南市衛生局長胡淑貞指「防疫績優獎」受理推薦期限至5月20日請把握最後機會決議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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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13   新神臺灣電子報

【記者陳耀祥/台南報導】台南市衛生局長胡淑貞指衛生署疾病管制局「防疫績優獎」甄選活動將於520日截止受理,歡迎96-98年度期間對防疫業務研究、策劃、推行具有重大貢獻,或執行傳染病防治工作著的公務類、非公務類人員及團體,上衛生署網站下載資料填寫,備妥相關資料,以掛號郵寄台南市衛生局疾病管制科辦理。

衛生局長胡淑貞表示,「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年度防疫獎勵實施計畫」是依據現行「傳染病防治法」第73條及「傳染病防治獎勵辦法」辦理,凡於96-98年度,協助防疫工作著有績效之公務類及非公務類人員與團體均有資格參加評比,受推薦的人員或團體,疾病管制局將在受理推薦內容完成初步資格審核後,交由疾病管制局傳染病防治審議委員會進行複審,決議頒獎之名額及獲獎名單,將由衛生署擇期舉行公開儀式予以獎勵表揚,公務類頒發獎座,非公務類頒發獎座及獎金,獲獎名單將公告於衛生署網站。

衛生局長胡淑貞推薦注意事項:前一年度已獲獎鼓勵者,不予受理,每一推薦單位之公務類推薦案以5件為限,其中政策推動組以2件為限(請儘量推薦基層醫療服務人員及防疫人員),非公務類推薦案則不受限。推薦案之推薦理由須由推薦單位撰擬並蓋章,如有不符規定者,將逕行退件。相關資料請上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網站(http://www.cdc.gov.tw)下載,於520日受理截止前(郵寄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台南市衛生局疾病管制科辦理。

 

台長: 陳耀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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