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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5-10 10:03:43| 人氣499|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佛教的死刑觀(簡明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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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的死刑觀
(向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提交的書面報告)

金柯按:由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改會等幾民間團體組成的「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現在正在籌備,七月以後,向大法官會議提交「死刑違憲」的釋憲申請案。這一次的行動,邀請司法界及學界各方面人士參加,其中也有宗教界。要大家把現有的研究成果提交出來,再行匯整。這是我受邀提出的書面報告,是用更簡要的方式,把佛教的死刑觀,作概括的敘述。

(一)前言
佛教是亞洲主要的傳統宗教之一,她在台灣也具有巨大的影響力。在聯合國、國際特赦組織等國際人權團體推動「廢除死刑」的世界潮流中,佛教這一傳統宗教,能夠提供的思想及信仰的資源,是佛教經典中明確而堅決地反對死刑的態度,以及在這方面發展出多層次的完整論述。筆者相信,佛教反對死刑的歷史經驗,以及她在這方面的教義,有助於台灣司法界在討論這一問題時,提供一些參考。

(二) 佛教反對死刑的態度對歷史的影響
佛教可能是世界上最早明確反對死刑、主張廢除死刑,並且在佛教流行地區,產生實際影響的宗教。
佛教在西元前6世紀創始於印度。起先只是諸多教派之一。到西元前3世紀,由於統一全印度的阿育王的皈信,佛教成為流行全印度,甚至傳播到亞洲各地的國際宗教。有學者認為:「印度古代,特別是孔雀王朝初期,執行嚴刑峻法。阿育王之後,刑法放寬,及中世紀相當長的時期,也是如此。」(季羡林1987:204)
阿育王皈信佛教的因緣,佛教相關的傳說有兩種,一是他在統一全印度的征伐過程中,見到戰場殺戮的殘酷而反省,另外一種則與死刑的殘酷有關。早年的阿育王曾經興建一所「地獄城」,以各種酷刑懲治罪犯。後來經一位得道高僧的勸誡,才幡然悔悟,遂毀棄「地獄城」,推行輕刑的政策。玄奘的《大唐西域記》記載,他曾看到「地獄城」的遺址。在現存的《阿育王石刻文》中,仍可見到他提倡輕刑的教誡。我們有理由相信,佛教的死刑觀,透過阿育王的推廣,逐漸在印度,乃至其他佛教流行地區形成影響。
據5世紀到8世紀的佛教旅行家,包括法顯、玄奘、義淨、慧超等人的記載,他們都提到了當時的印度,儘管有囚禁、肉刑、流放等刑罰,但是卻沒有死刑的情形。
佛教信仰傳到漢地,約在西元前後。受到佛教信仰的影響,部份信仰比較虔誠的帝王,如梁武帝等人,雖然沒有全然廢止死刑,但是已經屢次對犯人採取寬赦的態度。在歷史上,信佛比較虔誠的官吏,在斷獄時也有類似的表現。
佛教對於日本的影響力更勝於中國。日本學者團藤重光在其《死刑廢止論》一書中指出,日本從奈良時代(710-793)開始,就有輕刑罰的傾向,很少執行死刑。在平安朝時代(794-1191),從九世紀初的弘仁元年(810)到12世紀中葉的保元元年(1156),有長達26代、346年間沒有執行死刑。而這一段時間,也正是日本佛教信仰最興盛的年代。
北傳佛教的另一個重要傳統,是西藏。大陸學者德青的研究指出,從1349年開始的帕竹政權時期,改過去「殺人者償命」的死刑規定,為「對殺人者罰命價」,確立了西藏法律制度,廢止了死刑。這個廢除死刑的傳統,從14世紀中葉一直延續到現在,已有近650年。現在的西藏政教領袖14世達賴喇嘛也曾明確表示,西藏流亡政府規劃的未來憲法要旨,採取非暴力路線,其中包括「不會有死刑」。
綜上所述,在以大乘佛教為主的北傳佛教地區,包括西藏、中國和日本,都曾經在佛教教義的影響下,進行過為時或長或短的死刑廢止運動。其中,西藏的情形,還是一個目前還在持續中的影響。

(三)佛教怎樣發展出反對死刑的教義與實踐
佛教的前述影響是怎樣由佛教的教義與實踐發展出來的?以下略作舖陳。
佛教的核心教義,是基於三世輪迴的生命觀,以「不害」為基本的倫理原則,進而強調對生命的「救濟」;在世間善行的基礎上,進而修習寂靜、不執著的心靈,以獲取絕對的自由,稱之為「涅槃」,即「輪迴的止息」。
從佛教的教義來看,一個追求心靈絕對自由的修行者,首應持守不傷害其他生命的戒律,其次應當抱著慈憫的態度,救護其他生命免於傷害。在這個原則之下,佛教發展出反對死刑的態度。
佛教反對死刑的根本原因,是持守「不殺生戒」。佛教的因果業報原理認為,殺生的行為(業),包含三個要件:一是知道被殺的是生命,二是有致彼於死的念頭,三是實際上殺死了對方。在此三條件下,無論是親手殺或下令殺,同樣都是「得殺罪」,甚至「慶快殺」,也就是對於殺生的行為表示欣慰、高興、認同,都是犯了殺生罪。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在討論「殺生罪」時,還特別討論了判人死刑的法官,與執刑的劊子手是否「得殺生之罪」的問題,給予了明確的答案。
因此,我們可以看到,從佛教的因果業報理論來看,殺人犯、劊子手和判人死刑的法官,同樣都犯了「殺生罪」。這是佛教之所以反對死刑的理由。
在近代歐洲法界發展廢止死刑的過程中,提出了「死刑」是「司法殺人」的觀念,可以說和佛教的想法是比較一致的。
玄奘大學宗教系教授釋昭慧法師也指出,國家設置死刑,而讓法官、檢察官、法警等第三者捲入「參與殺業」的仇殺業網之中,這是死刑制度的最荒謬處。
佛教的這一因果業報理論,還反映在她的「地獄觀」中。《佛說立世阿毘曇論.地獄品》認為,法官和劊子手,由於都是以持續性的殺生為職業,因此他們所感召的地獄也是同一種的,稱為「大巷地獄」。
在這一態度的影響下,馬鳴菩薩的《大莊嚴論經》和龍樹菩薩的《福蓋正行所集經》都提到了古印度賤民階級的佛教徒,在信佛以後,堅決拒絕擔任劊子手,不願處決犯人,甚至為此而殉道的故事。
佛教反對死刑的態度還反映在,當佛教徒作為凶案的當事人,或被害人家屬,仍然堅持不要對凶犯處以死刑。佛陀生前,僧團遭遇一宗重大的凶殺案,即佛陀最倚重的兩位大弟子之一的目連尊者,被執杖梵志共謀圍毆致死的事件。《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雜事》記載,阿闍世王抓到凶犯以後,本來要處以死刑(囚於密閉空間放火燒死),但因被害人目連尊者臨終前的要求,凶手的刑罰不可以是死刑,因而最終處以流放之罰。
從以上的幾個例子,我們都可以看見,佛教在尚未廢止死刑的社會中,已經對死刑的存在,表現出堅決而明確的反對立場。大乘佛教最受推崇的龍樹菩薩,在其《大智度論》中,提到一句話,可以作為佛教反對死刑的總結論:「治法者刑罰殺戮,種種不淨,世間人信受行之,以為真淨。於餘出家善聖人中,是最為不淨。」

(四)佛教救援死刑犯的實踐與信仰
佛教反對死刑的態度,不僅表現在反對「由已」,或「為己」執行死刑,更表現在對於死刑犯的救贖。
佛教的創教者釋迦牟尼佛,有一個膾炙人口的故事,就是他在舍衛國城外出現一位連續殺人犯「指鬘」(央掘魔羅)時,曾經親自前往制止、調伏,使他出家,免於國王的罰刑,並教導他成為聖者阿羅漢。
又有一次,同樣在舍衛國,一位名叫「如願」的罪犯,在押赴刑場的途中遇見了佛陀,向佛請求出家,以免於刑罰,佛陀就向波斯匿王求情,使他出家,並且不久之後,獲得道果。
又,《摩訶僧祇律》記載,同樣在舍衛國,有五百賊人將被集體處決,佛陀聽聞臨刑前的哭號聲,乃派遣阿難前去質問國王:「汝是人王,當慈民如子。云何一時殺五百人?」國王答應只要保證這些人不再犯,即可赦免。這些人便集體懺悔出家。佛為說法,皆成羅漢。
以上三段記載,都具有佛陀傳記的意義。因此,我們可以說,救贖臨刑的凶犯,使之免於死刑,並教導他們成為佛教的聖者,是佛陀大慈大悲的身教當中的一個內容。
受到這個啟發,在大乘佛教中,「不殺生戒」中,不僅包含對殺生行為的禁絕,也包含了對生命的救護。甚至我們經常可以在大乘經中看到,救援死刑犯是菩薩誓願中的一個不可或缺的內容。《大寶積經.不動如來會》中,不動菩薩發願:「世尊!我今發一切智心,乃至無上菩提,若見諸罪人將被刑罰,不捨身命而救護彼,則為欺誑一切諸佛。」換句話說,救刑犯免於死刑,已是大乘菩薩行的一個信條。
在所有救護死刑犯的菩薩當中,最為一般佛教徒知悉的,就是觀世音菩薩。《法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中,就說:「或遭王難苦,臨刑欲壽終,念彼觀音力,刀尋段段壞。」「設復有人,若有罪、若無罪,杻械枷鎖檢繫其身,稱觀世音菩薩名者,皆悉斷壞,即得解脫。」觀世音菩薩救護死刑犯的信仰,在漢傳佛教當中,是廣為人知的。在筆記小說或「感應錄」一類著作中,犯人臨刑稱念觀世音菩薩名號,而得以脫免的記載並不少見。
上述這些故事,無論是佛陀救援死刑犯的傳記,到大乘菩薩的誓願,以及犯人稱念菩薩名號以求得免的信仰,都清楚的反映了佛教堅決反對死刑的態度,甚至發展到了非常理想化的狀態。

(五)佛教「世界發生論」中的刑罰殺戮
在佛教的信仰中,反對死刑的理由,除了把「救護一切眾生(包括死刑犯在內)」當作成佛的萬德莊嚴中的一行之外,還從「世界發生論」,也就是眾生善惡共業相互影響的角度,來觀察這個問題。
佛教的「世界發生論」,主要在說明世界成、住、壞、空的過程。這個理論認為:當時眾生共業的好壞,影響其後世界的淨化與惡化。《增壹阿含經.禮三寶品》等經典認為,人類原先活在一個富足安樂的世界,後來逐漸發展出貪求和貧乏;由貧乏而有盜賊,有盜賊而有刑罰殺戮;有刑罰殺戮,然後人與人相殺。各種惡行輾轉相生,世界在眾生共業的推進下,進一步惡化,人的壽命、福報不斷減少。直到中劫末,人的壽命只有十歲,並且久遭飢饉,疾病、刀兵不斷。而世界惡運的結束,世運開始好轉,乃是從有人教導他們:「若有能一晝一夜持不殺戒,於未來生決定不遭刀兵災起……」這樣,人壽才漸漸增加。
換句話說,佛教的世界發展史觀,認為人類社會開始有諸種罪惡與痛苦,是從以刑罰殺戮懲處盜賊而產生的;而人類淨化的開始,停止殺戮是必要的關鍵。
所以,根據佛教的世界共業理論,對於死刑的評價是負面的;並且認為停止殺戮,才能使世道好轉,創造人間淨土。
「亂世用重典」的講法,從佛教信仰的角度來看,只是揚湯止沸、抱薪救火的行為而已。相反的,廢止死刑、停止殺戮,才能啟動社會的淨化。

(六)轉輪聖王的理想社會中沒有死刑
佛教基本上是一個出世的宗教,對於世間的嚴刑峻罰的制度,當他無法介入、無法左右時,就抱持著批判的態度。儘管如此,佛教仍然有他的政治理想,也就是所謂「轉輪聖王」的理想。
一部呈現佛教政治觀的極具代表性的經典《大薩遮尼乾子所說經》說:「轉輪聖王,以十善道化四天下,悉令受持,離十惡業。行十善道,具足成就,名為法王。」而「十善道」的第一條,就是「不殺生」。
該經又說:「大王!當知一切眾生有識之類,寶重身命,無不畏死。至於業對百年壽終,莫問老少,無一引分言應去者。何以故?愛命重故,何況加害而不生惱,命終之後更相怨嫉,與怨相報,無有窮已。是故,大王!汝當遠離殺生之罪,捨離刀杖,無起害心。」也就是說,從所有眾生都「寶愛生命」、「畏懼死亡」的角度,勸誡統治者要遠離殺害之心。
由此可見,佛教的政治理想,是建立一個無有死刑,以十善道化世的社會。我們在前述西藏廢止死刑的記載中,可以看到這樣的理想在西藏被引用落實。而近代以來,從西方司法人權思湖中,逐漸文明發展出來的廢除死刑運動,同樣都是出自人類對社會良善的期待,與理想的堅持。(2006/5/8)

台長: 溫金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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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分類: 藝術設計(手創、設計、室內空間、裝潢)

阿wen
2008-04-02 22:07:05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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