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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精采的棒球比賽,除了雙方球員精湛的球技展現,更需要場中裁判公平客觀的執法,即便再完美的比賽規則,若是沒有令人信服的仲裁者,亦屬枉然,任何的比賽,雖然都是以求勝為目的,但真正可貴是在公平競爭的條件下,所展現那股永不放棄的情操。
棒球賽的裁判究竟應有幾人?其實,這主要視球賽的重要性而定,依據國際棒球總會的規定,球賽的裁判最少一人,至多不得超過六人,一般而言,大部份的比賽有四位裁判員,分別位於本壘及一、二、三壘,而在較為重要的關鍵賽,則會另外增加二位裁利,分別位於兩側的外野邊線,即所謂的左外野線審與右外野線審,其中,最重要的莫過於「主審裁判」(位於本壘),這位裁判有多重要呢?顧名思義,「主審」就是最主要的,沒錯,這也是唯一一位絕對少不得的關鍵人物,以前有句話說:要捉住先生的心,先捉住先生的胃,(只是打個比喻,絕無一絲一毫大男人主義),投手的投球是好球或壞球,一切都交由主審定奪(當然有時也會三堂會審),所以,在比賽時,投捕之間一定會先試試主審的胃口,才方便決定該如何配菜,要不然,包準投手真的會「土土土」。
至於裁判的執法項目有哪幾項呢?
1.好球、壞球的判定:一般而言係由主審負責判定,有時因主審位置的視線角度,而對於打者是否出棒揮擊產生爭議,主審通常會徵詢一壘審或三壘審的意見。
2.出局或安全上壘的判定:對於攻方之跑壘員是否能安全進佔各壘包或被守方阻殺的判定,由各壘壘審負責,判決後如有異議時,比賽球隊應當場提出,經場上裁判會審後,以主審宣判之最終結果為準,而各隊即不得表示異議。
3.界內球與界外球的判定:一般而言,如果球在界內區域落地即屬界內,相反的,如果球在界外落地則為界外,但還是有例外,如果球在內野界內區落地,而在它通過一壘或三壘壘包之前滾到界外區而停止,則亦屬界外,但如果防守球員在滾到界外區前已碰觸該球則為界內球。
4.暫停:教練、場上之球員均可向裁判請求暫停,甚至是裁判基於必要之考量亦可自己喊出暫停,要注意的在於暫停也不可亂喊,如果守方教練在單局請求第二次暫停的時候必需更換投手,所以在比賽進行時,教練很少隨便喊暫停,因為如果被換下場的球員在同一場比賽中,就不得再次上場。
5.開始比賽:每當暫停時間結束、攻守交替後、即正式開賽的時候,均應經主審裁判宣布開始比賽後,方得進行之。
每次看比賽的時候,我常常覺得主審的頭腦一定很好,要記住目前進行中之局數、出局數、好球數、壞球數…等相關訊息,其實,告訴大家一個秘密,主審裁判手中有一項小小的利器,卻大大的好用,那就是所謂的「計數器」,它可以將上述的重要資訊「全都錄」喔!
裁判的工作相當的神聖,也相當的重要,因此,裁判的威嚴是不容挑釁,在職棒賽裡,有時見到球員被裁判勒令退場的畫面,不過,為了維持公平競爭的條件,可以由後補球員遞補之;棒球是一項有機運動,從比賽中可以感受到生命的力量,那股由雙方彼此擁有的強烈求勝意志所激發出的生命之光與熱,也支持著一群群的球迷,全心全意與球員同在,一同堅持奮戰到最後的一兵一卒,但這一切必需建立在合理、公平、正義的執法基礎,否則一切終將失去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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