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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19 22:38:45| 人氣4,538| 回應63 | 上一篇 | 下一篇

圓滿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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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電影時,我最喜歡Happy Ending。

人生苦短,任何事情,能有個圓滿的結局,多好!

因緣際會,兩個月前,在我35歲生日前夕,天上掉下來一件「奇特的事」。

這件事情,牽動了我,也牽動了她的心情。

我學習到,如何從受訪者角度面對採訪者。一種完全不同於過去十數年的視角。

她體認到,自己性格上的某些盲點,以及「怒急攻心」可能使態勢一發難收拾。

我感受到一位創作者對被加諸「抄襲」字眼的痛苦。

她理解到指控我「炒新聞」這句話對我造成的傷害。

既然如此,雙方都懷抱善意,也就促成了週末中午的「見面會」。

避開媒體,是為了不讓剛萌芽的互信,再被激情挑動。

彼此坦率,只有誠意,沒有暗盤。

我們唯一的交易,是讓這件事有個Happy Ending。

以下是我跟吳淡如小姐共同發表的聲明全文:

吳淡如小姐在著作《那些EMBA教我的事》第198頁當中,描述有關「從賓士計程車司機身上,學習差異化管理」一節,引發蔡祐吉先生質疑文章高度雷同,經雙方當事人見面溝通,澄清誤會,發表四點共同聲明:

一. 吳淡如小姐確認,此頁中所引用之「賓士計程車司機的經營智慧」相關文字,原採訪者與作者,經證實為蔡祐吉先生,吳淡如小姐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輾轉引用。
二. 吳淡如小姐對於先前發言,認為蔡祐吉先生是「炒新聞」等相關說法,導致蔡祐吉先生產生困擾,深感抱歉。
三. 蔡祐吉先生自始至終認為,吳淡如小姐並無不當引用之意圖,並經雙方會面溝通後確認。對吳淡如小姐因此事衍生之困擾,非蔡祐吉先生本意。
四. 吳淡如小姐與蔡祐吉先生咸認為此次事件是「不打不相識」,雙方均體認對方善意,並願共同維護網路智慧財產權。

雙方都希望此事到此為止、圓滿落幕,未來共同為創作者的明天而努力。


最後,感謝許多長時間關注這件事情進展的朋友們的關心,也感謝楊大律師、我的好友彥智、心怡律師、盈光賢伉儷、靜芬長官還有冠蓉,以及一路陪伴我的凱云與家人們。



圖:左起吳淡如律師劉明陽、吳淡如、蔡祐吉、蔡祐吉律師楊擴擧。

台長: 吉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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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dy
http://news.pchome.com.tw/entertainment/chinatimes/20080120/index-20080120030758240900.html
我也是剛才看到以上新聞,非常驚喜,特來道賀的。

----------------------------
前面有一位網友沒憑沒據以自由心證批評女性的私生活,所講內容純屬性別歧視,在這裡公開毀謗。
2008-01-20 19:39:07
版主回應
謝謝judy的一路關心,很高興這件事情,讓我們有所聯結。
2008-01-25 18:43:37
蕃茄媽媽
恭喜袖子哥!!
2008-01-20 21:26:08
版主回應
謝謝蕃茄媽!
2008-01-25 18:42:45
twinsgirl
剛在非凡看到新聞小寶貝的新聞
所以上來留言
恭喜啦~
了卻煩心事
未來要繼續加油哦
2008-01-20 22:39:16
版主回應
謝謝twinsgirl,妳也要繼續加油喔(各方面),呵呵!
2008-01-25 18:44:33
kokoli
由外地回家的途中,在廣播中聽到這則好消息,忍不住雀躍的向你說聲:「恭喜!!!」

今天的剪報我已經留下,上次事發的簡報我仍留著。我一定會把這兩則新聞好好的擺在一起,配合兩位的共同聲明,好好做一次機會教育。

另外.......小寶貝哥的律師真的好年輕喔,笑容真是燦爛可愛耶~
還有,為什麼律師都要梳老氣的西裝頭啊....
2008-01-20 23:35:25
版主回應
謝謝妳。妳是個好老師。台灣的下一代,靠妳了!

我也很疑惑,他明明很年輕,卻要裝老......
2008-01-25 18:45:43
西西
回應辛--吳淡如其本人雖已婚 但對已或未婚異姓 態度曖昧無所莊重 實令人感嘆 豈堪為一暢銷女作家!我身有同感!我在餐廳工作,親眼見她與幾名男人打情罵俏,讓我對她所有好映像都不見了
2008-01-20 23:41:16
版主回應
謝謝西西的分享。對於私領域,我維持一貫態度,不評論。
2008-01-25 18:46:26
CHE
恭喜恭喜…
2008-01-21 00:48:47
版主回應
謝謝CHE。
2008-01-25 18:46:46
馬妞
和你同一天在BS報到的馬妞問好!人在北京意外看到了你的新聞,也才發現了你的網站。想起同事時大家菜鳥模樣,哈哈。問凱云好,挺想念她的,來北京時要讓我請客喔!
2008-01-21 00:52:55
版主回應
哈囉哈囉,親愛的馬妞,好久不見了!

前陣子跟嘉蕊吃飯,還聊到妳呢!

回想起菜鳥報到,竟然已經經是八年多以前的事了,真是光陰似箭!

凱云也看到這篇了,同樣跟妳問好,希望很快有機會見面,不管在北京或台北。
2008-01-25 18:48:38
克理斯
一. 吳淡如小姐確認,此頁中所引用之「賓士計程車司機的經營智慧」相關文字,原採訪者與作者,經證實為蔡祐吉先生,吳淡如小姐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輾轉引用 <=--- 這是我看過最爛的說法, 我看了數十次還是看不懂她的理由>_< .... 有必要這樣, 這是道歉嗎 = =...
2008-01-21 02:08:20
版主回應
謝謝克里斯。

也許這叫做盡在不言中吧。反正真相如何,觀者各有解讀。
2008-01-25 18:49:25
朝雲
雖然大作家的一些用詞譴字還是讓人覺得心裡頭卡卡的
不過能夠和為貴﹑大家開開心心大和解
總歸是一件好事
嗯~一度假回來就看到happy ending
真是讓人愉快
(轉圈圈)
^^
2008-01-21 05:10:20
版主回應
謝謝朝雲!

我本來就是一個愛好和平的人,能夠這樣子解決,我覺得可以接受了。至於卡卡的部份,我還是維持一樣的說法,盡在不言中囉!
2008-01-25 18:50:59
不上進的社團學姊
在國外多年忽然看到你的名字---因為這條新聞
其實大家都知道是怎麼回事
就給他個台階下吧
重要是你覺得舒坦了就好
嗯 往日印象中的小學弟變成熟了喔
2008-01-21 07:46:18
版主回應
謝謝學姐,在國外還不忘關心!

妳要說的,我幫妳翻譯,就是:我,老,了!!

我想問的是......今年三月,社團慶祝二十年,妳有可能回來嗎?
2008-01-25 18:52:17
宦遊人
恭喜寶貝哥囉~
您修養真好,佩服!
2008-01-21 11:46:58
版主回應
謝謝妳喔。佩服不敢當,我只是做我自己。
2008-01-25 18:52:50
凌台大
謝謝你的祝福,
我會多加小心。

看到這則新聞,
也會你感到高興。
我相信生命中發生的大小事,
都不會是白白經過,
總會讓我們有成長。

新春如意,平安喜樂。
2008-01-21 13:12:26
版主回應
謝謝林老師,大家一起保重!

的確,每件事都會讓我們有成長的!
2008-01-25 18:53:36
小兒
  非

  常

  好

  。

引用自:樓上的艾小姬
2008-01-21 19:10:17
版主回應
用得好!
2008-01-25 18:53:45
希拉
我也看到新聞了,
真的感到安慰不少,
對人心也比較能重拾信心了!

為你開心~~~^^
2008-01-21 20:38:02
版主回應
謝謝希拉的關心。

希望我們都能重拾信心!
2008-01-25 18:54:23
如果矛盾是一種人性
啪手.....恭喜ㄋㄟ~
真是有一個好結局說..
2008-01-22 09:26:27
版主回應
謝謝妳。這應該是個不錯的結局吧,我想。
2008-01-25 18:54:45
irene
生命中有很多事情的處理,需要智慧,
人常常用自已的角度在看一件事情,學會用不同的角度,用同理心看事情,是一件值得恭喜的事,
學會遇事不被激怒,不被怒氣攻心,而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局面,需要很有智慧、eq和iq
大學的時候就很喜歡看吳淡如的書,那時候有人告訴我她的書都大同小異,沒什麼深度,但對我而言,獲異不淺,
尤其欣賞她不把自已局限在一個地方,用廣大的心胸容納身邊的人、事、物,這是上帝多麼大的恩寵。
如果這件事情一直落在爭誰才是原著作著,最後會雖勝猶敗,但這樣的結果很美好,是一個很好的表率,就像耶穌基督做了那麼多讓人「理解」的行為一樣。
這個世界的事情,如果一直在爭論1+1=2上面,那麼,藝術、神學、心理、看不見的東西,都可以不存在了,但偏偏這些不合邏輯的東西存在了,而這,也許是要提醒世人,眼睛看到的不一定對,摸不到的東西不一定不存在,「相信」和「信仰」能讓不可能的事情成真,台灣需要這樣的信心和力量,台灣需要這樣的人物做為人民的典範。
總之~~吳淡如,蔡祐吉~~~讚啦
2008-01-22 09:58:07
版主回應
謝謝您的分享。

我覺得,這國家已經有太多東西在用二分法,非黑即白、非藍即綠......,但事實常常是黑白相間的。

保持某種模糊空間,或許是雙贏的作法。

還有,一個人的作為,跟他寫的東西,沒有必然的關係。就算吳小姐這回引用不當,也不代表她寫的東西沒有價值。我們不必無限上綱、擴大解釋,只需要就事論事即可。
2008-01-25 18:57:42
LKC
是非分明! 吳淡如一開始面對電視媒體是堅決否認[抄襲」[引用],絕對是自己的創作,她指控原採訪者「炒新聞」.現在吳淡如小姐與原採訪者共同發表的聲明全文是指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輾轉引用,這是一位創作者前後的省思態度啊!
2008-01-22 11:41:53
版主回應
謝謝您。只能說當事人的態度已經有進步了。
2008-01-25 18:58:33
芳雅
大家都能如此和睦共處*世界和平*指日可期喔!
恭喜兩位呦!好事一樁!值得學習及鼓勵!好***好***贊***
2008-01-22 22:20:53
版主回應
謝謝您。

不瞞您說,我還真希望這樣的動作,有某種正面示範的教育意義。
2008-01-25 18:59:09
missbill
事情能夠和平解決
也很不錯
2008-01-23 10:12:50
版主回應
是啊,我們缺少和平很久了,哈哈!
2008-01-25 18:59:30
彩彩
呵呵 那時候正值期末考交很多作業跟考試的時候=.=b
是朋友看到新聞第一時間打電話跟我說的^^

先來恭喜新聞小寶貝
也恭喜我這學期也順利結束了
(在職的學生生涯原來沒有想像中這麼美好阿...)
2008-01-23 14:08:39
版主回應
謝謝彩彩!

讓我們恭喜彼此吧!我的第一學期也結束了。不過一邊上班一邊工作,真的比想像中累,何況我還有一大堆外務,真是太不安於室了。
2008-01-25 19:00:47
四月 
事情告一段落了就好

人在中東看到捏一把冷汗...
2008-01-23 19:34:28
版主回應
天啊!來自中東的關心,真讓人感動......

不必捏冷汗。就算對簿公堂,我也有嬴的把握!
2008-01-25 19:01:24
天邊一朵雲
新年新氣象!
這件事情能夠有這樣的結局~皆大歡喜!
柚子台長真是很有福報!!
可喜可賀!
2008-01-23 22:12:55
版主回應
謝謝小雲!

希望真的能有福報。我很需要的!
2008-01-25 19:02:08
Kevin
恭喜老師~
在國曆年剛過年之際 在農曆年過年之前 就發生這樣的好事
希望能帶給今年一個好的開始!!
2008-01-24 11:08:39
版主回應
謝謝你!

希望這真的是好的開始。希望今年依舊精采!
2008-01-25 19:03:14
bigbig
什麼狀況下會『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輾轉引用』?
還不就是面子問題.....
2008-01-24 16:56:55
版主回應
我同意您的說法!
2008-01-25 19:04:07
草莓
還是不喜歡大作家!
希望她把出書版稅拿出來做公益
這樣還令人尊敬一點!
還不是怕自己知名度受損才願意和解..^^
我不知大家為何對公眾人物特別寬容
他们道德操守應該更加嚴格檢視!!
2008-01-25 13:15:22
版主回應
我同意妳的論點。

我倒不是對她特別寬容,其實我對每個人的態度都相同。
2008-01-30 12:09:07
彩虹
事情落幕就讓它過去!
伸手不打笑臉人!
計較不完!
不過引用在書末應該會註明出處
才叫引用!
一字不漏連標點錯字,都一樣叫抄襲!
今天又爆發紀姓女星抄襲!
這些名人胸無點墨就不要亂出書撈錢!
不然就給原作者應有的所得和名號..^^
我讚成蔡先生做法
這社會大家都息事寧人和鄉愿
怎麼會有是非..^^
2008-01-25 13:28:51
版主回應
我有看到報導,只能說,唉,難道這種事真的很多嗎?
2008-01-30 12:10:36
路過者
恭喜
事情能在你同意的方式下告一段落
真是恭喜你
2008-01-25 15:16:17
版主回應
謝謝!
2008-01-30 12:10:59
亨利爸
潛水好久了...
沒想到最近從電視上看到你們和解的好消息
由衷替您感到開心...

真希望世間很多事很多人都能像你們依樣
把心胸打開,讓事情獲得圓滿happy ending
2008-01-25 17:36:08
版主回應
謝謝亨利爸,也祝你生意興隆!
2008-01-30 12:11:38
Cathy
學長:
今年社慶應該是三十年噢!
然後某位學弟說你應該打屁屁,再加上繼續當十年指導老師之類的,噓,不要說是我說的噢ㄎㄎ
:P
2008-01-26 01:03:05
版主回應
好啦好啦,我筆誤了!
2008-01-30 12:12:42
傻眼的學弟
這件事終於落幕了
恭喜蔡老師
並預祝你新年快樂
然後.....
萬事如意
30年社慶希望你能賞臉參加!
p.s.不要聽cathy亂說
2008-01-26 01:06:45
版主回應
謝謝!

可能是我不願承認自己已經年紀大的事實,老是想到十年前的事!
2008-01-30 12:13:33
花鳥百合
事情能有個圓滿結束,是值得恭喜的!

但花鳥要說的是:
那個年輕律師不知已婚沒呀?!

嘻!
2008-01-26 21:07:34
版主回應
律師已婚,太太剛生下一子......。

親愛的花鳥,撐著點,不要幻滅啊!
2008-01-30 12:14:14
charlotte
真替你高興...終於有個圓滿結果...
新年快樂阿!!
2008-01-27 20:58:23
版主回應
謝謝,同樣祝妳新年快樂!
2008-01-30 12:14:46
edward 裸奔吧
哈哈 也看了有兩年?
2008-01-28 00:38:42
版主回應
對啊對啊!
2008-01-30 12:15:17
edward 裸奔吧
哈哈一年多 開台都沒兩年
2008-01-28 00:39:04
版主回應
嗯,這樣講更精準了!
2008-01-30 12:14:26
娃若
律師雖然66年次
但是~
我敢大聲說:

蔡祐吉..
你看起來比他更年輕

哇哈哈哈哈
這樣有沒有夠狗腿啊~
ccc
2008-01-28 14:36:06
版主回應
看了下一則留言,就知道妳有多狗腿了......可是我喜歡!
2008-01-30 12:16:28
missbill
天啊
那位律師66年生的
但是看起來跟蔡主播
年紀差不了3-4歲
那位律師看到留言
大概會趴在辦公桌上
哭一整夜
2008-01-29 16:13:00
版主回應
是我哭一整夜吧!

妳這樣講好傷我的心。明明我真的只比他大四歲多啊!
2008-01-30 12:17:24
思娃若
哈哈哈
我快笑死了
我真的快笑到抽筋了

看來
你應該會趴在辦公桌哭一個月吧
哈哈哈
2008-01-30 17:00:19
版主回應
唉,是怎樣?妳非要提著汽油來救火嗎?
2008-02-01 18:43:05
CHENG
I love this HAPPY ENDING so much!

Such a wonderful and freindly conference,
it`s kind of putting down huge stones in both of hearts, isn`t it?

I`m comming home. Yes, I`ll be in Taiwan for 3 weeks during, quite short(2/11-2/29).

There are so many stuffs that I`d love to talk with you, just can`t ensure you a fixed time which is convenient to us.

Give me your cell phone number by email, I`ll contact you by ringing or message,ok?

XIN NIAN KUAI LAEH. GONG XI FA CHAI.

ps. I`m actually in Singapore using a computer has no chinese typing pg.
2008-02-08 12:26:04
版主回應
哈囉,我寄不出信耶。

看到留言,請在白天時間,先打23826655分機300給我吧!
2008-02-13 19:13:00
京都子
我回想在電視上看見吳淡如的猙獰畫面,至今心驚。再對比你的理直氣順,我只能說這是一種反差,但反差裡有位能,我希望能夠學習到你的厚道,寬容面對一切的矯飾與造作。

事件以來,經常和朋友討論這個議題。很高興你的溫厚,讓我們的心得以柔軟,加油!

相信的的良善能量,可以更振出美好的社會氛圍。

我會學習的!
2008-02-10 19:50:16
古皮之紅龜粿
終於清楚了事件始末,有銜接上沒有電視的我,對於這新聞的傳遞,在藝文界還頗有意見,當然就學術而言,保護自己是需要的,援引都得有憑有據才是。

只是抒發讀後感罷了。
2008-03-27 00:57:40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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