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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04 17:45:01| 人氣16,463| 回應76 | 上一篇 | 下一篇

跟運將學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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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兩天回牙醫診所複診,時間緊迫,只好捨捷運就”小黃”,很幸運,一出公司大門,就順利搭上一部計程車,更幸運的是,這還是一部E-class的賓士車。

之所以說是幸運,不是我歧視一般的計程車;而是,既然付了同樣的車錢,能夠有更寬敞更安全更舒服的車子搭,何樂而不為?

從乘客的角度,有好車當然好;但是,從司機的角度呢?我隨之衍生的疑問是,用百萬名車當計程車,合乎成本嗎?用大排氣量的汽車當計程車,有賺頭嗎?

一連串的好奇與疑問,讓我顧不得隱隱作痛的牙齦傷口,忍不住和司機先生聊起來:

“您的車,會不會太好了點?”我用這樣的疑問句開頭。

“呵呵……”,略帶靦腆的司機先生用微笑回應我。他說,其實他本來考慮的是NISSAN的CEFIRO後繼車種,結果後來推出的TEANA讓他有些失望,才轉念買下這一部二手的賓士車。

雖說是二手車,但這部3200CC的E320,車齡才四年多,在E-class當中,算是中高等級,並非E200的基本款。內裝和質感,都比基本款細緻很多。

司機先生透露,他花了一百四十多萬,買下這部車,成本的確比計程車常用的國產中型車高了四成;一公升跑五到六公里的耗油量,也比國產車高得多;但讓我意外的是,司機先生說”我還是覺得很值得”。

很值得?莫非司機先生頭殼壞去,把生意當公益,以客為尊勝過養家糊口?還是司機先生原本就家財萬貫,開計程車純粹是興趣不是苦力,賺賠都不在意?或者司機先生有遠大抱負,想帶頭提升台灣運將的素質,展現台灣人的阿莎力,連計程車都可以跟德國同步?

滿腦子疑惑未解,正巧碰上紅綠燈,司機先生帶著笑容,轉身遞過來一張名片:”您好,我姓趙,歡迎多多指教,多多捧場。”

趙先生看來誠懇老實,一副專業駕駛的樣子。他聽了我的疑問,笑笑說:”偷偷告訴你,一般計程車司機,一個月的營業額大約六七萬,我的營業額,可以到十二三萬。”

“我懂了,因為你用賓士車,多了很多指定搭你車的客人,尤其是跑桃園機場這種長程的……”,我還不笨,立刻舉一反三。

“非常正確。我跑機場一趟一千,跟一般計程車一樣,對客人來說很划算,因為他們去租車公司租同樣的車,至少要一千五。”趙先生得意地分析他的”互惠理論”。

“有道理。如果我需要搭計程車去機場,我也會選擇您的車。”

“這不就對了嗎。”趙先生進一步說:”而且我比一般租車公司更吃香的是,我平常就在路上跑車,就等於是在開拓潛在客戶,主動出擊的結果,客源更多呢。”

“我常常生意多到接不完,還跟另外兩位同樣開賓士計程車的同業結盟,互相介紹客人。”

這位司機先生很有想法,聽了之後讓我思索許久。我雖然不懂什麼企管理論,但我隱約知道,這位司機先生,是很高明的實踐者。

當每個司機都在抱怨客人越來越少時,怎麼樣的作法可以殺出一條血路?

當大家都想”降低成本”,從節流出發時,適當的投資,看起來不智,背後的商機是不是更大?

當大家都在爭取同一批客人的時候,更好的服務,更好的產品,是不是更有助於提升競爭力?

當計程車跟禮車公司各做各的生意時,怎麼做能夠融合彼此的優點?而且主動出擊,比被動等待,可以開發出更多的潛在客戶!

成功者,總有不同於常人的智慧與思維。

135元,讓我舒服地坐了趟賓士車,更可貴的是,上了一堂企管課。



台長: 吉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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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是否抄襲,重點不在引用的數據本身。法律上與語意學學理上,有很多判斷標準,我想就尊重專業判斷。說的好,不過如果走這條路,只有2到3成的贏面站長大人也要拼?
2007-11-08 11:38:09
版主回應
我從未打算走法律途徑,除非在被動的情況下。

我有工作、有學業、有教職、有家庭,我實在沒那麼多閒工夫打官司,或者被說是炒新聞。

有時間,我寧願在這裡與朋友互動,以文會友。
2007-11-09 02:21:46
新聞轉貼
黃舒駿:吳淡如擅自引用我歌詞

TVBS新聞
更新日期:2007/11/07 19:30 記者:張琇琬

吳淡如的新書文章,有沒有抄襲資深媒體人的網路文章,雙方各說各話,事實上,吳淡如的新書,還扯入的另一位資深歌手,就是吳淡如的台大EMBA學長黃舒駿,黃舒駿今天說,他為台大所作的詞曲「EMBA症候群」,在沒有被知會的情況下,大篇幅被刊入吳淡如新書中,傷害了黃舒駿的著作權及明年發片出書計劃。


學妹吳淡如新書惹上抄襲風波,身為學長黃舒駿也不好過,因為他的創作歌曲「EMBA症候群」也被寫進書裡。

音樂製作人黃舒駿:「淡如用了我的歌詞內容,我看了後,篇幅還滿多的,但是淡如這個作者本人,從來沒有跟我講,沒有知會我,說她會用這個歌詞,比較困擾的是,本來這首歌是明年要推出20週年精選輯,這首歌算是我滿重要的作品。」 輕鬆、朗朗上口的旋律,就描寫了黃舒駿就讀台大EMBA的心路歷程,但吳淡如在新書中,雖註明是節錄黃舒駿作品,但歌詞卻洋洋灑灑印了兩全頁,中間只以兩行字簡單區隔;吳淡如沒有告知就擅用心血,黃舒駿直說有苦難言。 黃舒駿:「無論如何,個人的著作其實都應該,如果你要引用別人的東西,都應該要知會一下,同樣是創作人,我覺得創作人應該非常能體會,作品對創作人的重要性。」 作家吳淡如:「我是有打電話給他(黃舒駿),在他電話裡留言,他的電話,他自己換了電話,我想是中間轉達,其實不應該經過另外一手,我要跟舒駿道歉,我實在是覺得這本來是件很小很小的事情,為了一本微不足道的生活記錄,怎麼節外生枝搞了這麼多。」 因為一本新書,吳淡如不僅為自己惹來一身腥,破壞學長黃舒駿發片、出書計劃,恐怕也是她始料未及的事。
2007-11-08 11:50:12
版主回應
謝謝您的轉貼,也順帶感謝黃舒駿先生的道德勇氣。
2007-11-09 02:22:47
sun
我認真看完相似處的比較,支持你
真的好幾段文章太像,只是稍微修改過
就算真的搭到相同計程車司機,
但這段不可能是司機自己的論點:
(吳)大家都在抱怨的時候,他用差異化策略,提供更好的產品與服務,為自己殺出一條生路來

(蔡)當每個司機都在抱怨客人越來越少時,怎麼樣的作法可以殺出一條血路?
2007-11-08 11:58:04
版主回應
我喜歡您的理性,不是盲目支持,而是比較後的結論!
2007-11-09 02:23:57
看不下去的過客
樓上的&quot好好笑&quot 真的是笑死人了

還問蔡主播有沒有出書?

啊?這不是執政黨最會的手段嗎?什麼事都不是自己的錯,只會想怎麼找對方麻煩。

然後開始尋找每一字每一句蔡主播曾經說過的話,看是不是有抄襲別人,最後說不定會找到蔡主播祖宗十八代的牌位說,啊!這不是抄襲xxxxx的嗎?!
2007-11-08 13:49:06
版主回應
一笑置之囉!
2007-11-09 02:24:55
不屑
吳淡如醜陋的面目被揭穿了
我只看到他在螢光幕前硬擠著笑容神情不自然地說是誰在炒新聞
聽到這句話我差點沒吐出來
今天到底是誰要出書?主持節目?
究竟誰要炒新聞?
見笑轉生氣這句俗語在這裡又驗證了一次
吳大作家把自己的格局弄得和王世奸一樣
被抓姦竟牽拖說是要報料紅衫軍陰謀
奉勸她趕快坦承錯誤
就是引用了不知來源的網路文章
向社會及作者道個歉
否則為圓一個謊話
她勢必要撒更多的漫天大謊
2007-11-08 14:47:21
版主回應
我們來猜她會不會這樣做。

到今天為止,我個人覺得不會。

除非又有類似事件爆發......。
2007-11-09 02:26:27
藍軍來了
>>樓上的大大好像把藍軍帶來了...好可怕喔。

>>警腫、調茶局、蚊工會、國氨局、螞九工作室,你們的手不要伸進來
2007-11-08 15:07:24
版主回應
這件事應該無關藍綠吧?

別什麼都跟政治聯想在一起嘛!
2007-11-09 02:28:39
Sky
有沒有數學系的可以幫忙解一下,
20個字排列組合完全相同的機率是多少
那可不是表面上單純的20個字 說不定是20X20 400分之1
或是C200取20 (200是假設常用字有200個)
這個中文系跟EMBA應該沒教
2007-11-08 15:10:06
版主回應
哇,我數學不好耶,懂的人請直接告訴我答案好了,哈哈。
2007-11-09 02:29:57
sk2
抄?當學生時常被罰抄100遍
2007-11-08 15:26:52
版主回應
呵呵......
2007-11-09 02:30:29
看不下去的過客
最近看了一篇新聞,
內容大概如下,
王祖賢說:「周杰倫抄襲他的創作!」
........
2007-11-08 15:30:05
版主回應
恕我愚昧。所以呢?
2007-11-09 02:31:20
優遊
可以轉寄呀!趕快寄到mail當作業用用.數到10沒回應.表是同意囉!
2007-11-08 15:33:50
版主回應
???完全不懂您的意思。
2007-11-09 02:31:59
1
2007-11-08 15:34:22
版主回應
2007-11-09 02:32:24
2.3.4.5.6.7.8.9
2007-11-08 15:35:34
版主回應
??????
2007-11-09 02:32:52
Back
早上看新聞
吳淡如小姐除了表現生氣跟委屈外
我不懂為何不詳細解釋文章來源
只是強調身為一個作家的尊嚴怎樣的
似乎有點轉移話題
兩個人聽到同一件事情
要產生相同的見解,並且形容事情的順序內容都那麼相同
真的跟中樂透差不多難
所以如果吳淡如小姐沒有故意抄襲文章,也沒有參考網路轉貼文章
我想唯一合理的解釋就是,她跟蔡主播您有著不可思議的默契

腦內瞬間的想法.邏輯.理解度產生98%相似度

說來說去,都是緣分造弄人阿
haha...
2007-11-08 16:17:09
版主回應
所以啊,其實這件事引起的迴響會如此一面倒,跟「大作家」展現出來的態度有很大關連。
2007-11-09 02:35:05
貧窮貴夫人
這篇文章,
的確是有不少朋友以EMAIL轉寄方式分享給大家。
我也因此拜讀過,但不知這篇文原來就是您寫的。
過去常讀吳淡如的書、文章…
我想也許是她的助理在幫忙增修刪改文章時,
引用了這篇文章。
不過,淡如姐如果要用,
的確可以說:
『網路上流傳著一篇文章寫著…』
而不是當做是自己的創作。
我想她自己也許也不知情吧!
我是來聲援你的…
我是思娃若的高中同學…
2007-11-08 17:02:42
版主回應
謝謝您,還好您是娃若的高中同學,不是高中老師,不然,我就不敢在這裡搞笑了。

您說的方式,的確是避免問題的最簡單作法。所以她的確有不知情的可能性。

可惜應該沒有媒體,會去細究當中的問題,找出可以解釋的答案。大家只是口水一陣就過去了。
2007-11-09 02:38:09
貧窮貴夫人
對了,經思娃若提醒,
我忘了說…我想也算是電視的幕後工作者啦……
2007-11-08 17:06:00
版主回應
廣義的同業耶,謝謝您喔!
2007-11-09 02:38:59
syvia
其實我也不太懂智權的標準在哪??但是就我的觀點來看,您跟吳小姐相似的那段話皆出自於&quot引用&quot司機的話,然後後面再來依自己的論點做延申,如果是屬於引用的話,就我的觀點而言,應不屬於您的創作,就像很多人會在文章中引經據典的加入名句一樣,我覺得重點是在後面延申的論點部分,如果這一部分吳淡如小姐的論述跟您的論述相似度高,幾乎是一模一樣,那就是擺明是抄襲,因為我沒看過吳小姐的書,我也沒辦法真正來判別對錯,而目前我的感覺只是&quot引用&quot同一段故事來陳述你們的觀點,而且您的文章中也沒明顯的註明引用出處,只有從文章中看到這位司機先生姓趙,而且也不知道您是否有詢問過這位趙姓司機是否能把他這個想法引用到您的文章中,如果沒有告知而引用,這是不是也涉及剽竊???因為我不是專業,我只是就我的認知來發表我的看法,如果有誤也請見諒~~
2007-11-08 17:29:00
版主回應
其實我原本對智財權的觀念也不是很熟,也曾經疑惑,到底引用的說法被再引用,算不算是抄襲?

不過您可能忙中有疏漏,歡迎您再仔細看一遍我上面的原文;整篇文章的故事,是我的親身經歷,等於是我第一手的採訪記錄,並非引用自任何地方的二手故事。這是今天我敢站出來面對「大作家」的最大關鍵。

至於司機先生跟我的對話,被我寫入文章,算不算剽竊?這一點可以再進一步研究相關法律。如果用事後諸葛的角度,趙先生這兩天主動與我聯繫時,並沒有這樣的主張。
2007-11-09 02:45:23
原來她就是用這種方式
個人收過很多Email轉寄的文章,對於她的文章,看過幾篇後,覺得沒甚麼感覺, 像是道聽途說,收集資訊然後轉述,筆觸讓人看來缺少些真情,也不會感動,所以後來再收到關於她的文章,就直接Delete,不想浪費時間.

有關她的著作,我一本都沒買, 看到這新聞, 心想:還好,沒有浪費錢...呵呵
2007-11-08 17:30:40
版主回應
我花了錢,買了這本書......有被嘲笑到的感覺,哈哈。
2007-11-09 02:46:30
A-M
其實我個人之前都還很愛吳作家,也很愛她的作品,但是這件事過後,我也不知如何是好..心中很沈..
不過看到蔡主播的其他文章..心情又好了很多..
2007-11-08 18:02:09
版主回應
我跟您的感覺很相似。雖不到「愛」,但至少十幾年來,一直維持著相當程度的「欣賞」。

其他文章會讓您心情變好?想必不是政治類的那幾篇文章,哈哈。
2007-11-09 02:49:11
媛媛 ^-^♡
今天..,
對我們的寶貝主播而言,
是一個特別的日子!!
大家就不要再為這件事一直發言討論了
讓我們的寶貝主播好好休息一下吧~~


我這樣寫應該沒事吧?? @@

總之啊
媛媛也是挺你的!!
挺到底!!♡

雖然都是自小的偶像,
不過流著一樣血液的偶像比較重要!!
哈哈哈



怎麼覺得我寫的話好冷喔............. -_-;



By the way,
樓上有人提到..
腦間瞬間的想法,理解等等產生98%相似度,
這跟中樂透一樣難..

我也這樣認同..
不過我有冒出一個想法就是...
會不會......
同是思想細密的作家..
也都受過不錯的教育..
一樣都會寫又會講..
所以,
到達一種境界之上後,
就會有了相當一樣的程度及功力.......(這個我還蠻相信的梭..)
而..........
微乎其微的&quot巧合&quot就在這種情況下發生了.......

這是我個人的想法啦...
2007-11-08 18:36:51
版主回應
謝謝妳基於血緣關係的力挺。但我更希望妳弄清楚事實真相,能夠有「就算沒血緣關係也力挺」的結論。

妳說的微乎其微的巧合,我可以以我所受的教育經驗大膽地說:這是不可能的!

不過回到家族裡頭,還是很感謝關心,大家一起生日快樂喔!
2007-11-09 02:54:16
蔡交阿
to 媛媛 ^-^♡
不知道你說的今天是11/8還是11/9,
但我還是回應了,我只想說:
原來EMBA教他這些事阿....呵呵
2007-11-09 02:01:23
版主回應
我有點看不懂,您是回應在另一篇文章上嗎?
2007-11-09 02:55:14
章超
这里也有相关MBA但不同的好文章

出租司机给我上的MBA课
http://blog.run2me.com/runliu/archive/2006/03/15/14311.aspx
2007-11-09 06:57:42
看不下去的過客 (2007
我是昨天第一位留言的那位,偶然看到樓下下下..某篇留言的留言人也自稱&quot看不下去的過客&quot,嚇了好一大跳。

想必個人出言惹到了某黨派....

因為早上才剛看完新聞,不免對現實生活有所感慨,一不小心就將政治色彩帶到蔡主播這邊,給蔡主播惹到麻煩,真是抱歉


p.s.真是可惜啊.. 我是中間選民,這樣子的舉動只會讓我對xxx更反感...
2007-11-09 08:56:11
寧小芝
蔡sir
以前常常看TVBS的新聞,您就專業的站在立法院某一角,用您獨特的姿態播報著最新政治消息,雖然我對政治不熱衷,但我卻對您的播報專業印象很深刻。

偶然狀況之下我看到了這則新聞,對您捍衛智慧財產權的行動我舉雙手贊成。

或許,吳小姐可能是在創作的時候,順手翻了翻網路轉寄的文章,畢竟現在blog的個人創作文不勝枚舉,所以魚目混珠加上為求證的情形下,不知不覺就用上了您的文章;網路世紀可參考的內容真的太多了!還是覺得如果要出版或事公諸於世的作家們,謹慎挑選參考文章,如有必要,還是要回溯來源著名著作人和出處並要求允許才是妥當的做法。

我是廣告設計人,很能理解您的想法,如果我是您,為了捍衛我自己辛苦創作的作品,我的做法也會跟您一樣,加油~~
2007-11-09 11:12:03
Min
去年來瀏覽時就看過這篇文章了,今年是因為&quot新聞&quot才又進來看一次。
最近自己因為寫稿的問題感到很困擾(我想我應該可以算是你的學妹吧 哈),同樣的採訪,我同學寫出來的東西就是可以比我活潑很多
切入的角度不同、迥異的思考模式,都會影響一篇文章的陳述方式
雖然文字的使用不過就是排列組合、替代鑲嵌
但同樣的事情由不同人寫,就會有兩樣的故事
所以,我覺得很明顯是抄襲

我再也不會看這位作家的書了
不尊重原創的人怎能得到我的尊重
與其花錢買一本"疑似抄襲他人的書"
倒不如多逛逛其他人的新聞台、部落格
說不定收穫還更多= =

ps.不探究消息來源的事情已經太多
大作家對自己的作品是如此輕忽看待
這也讓我感到意外
2007-11-09 14:59:13
CHE
仔細看了內文發現。
這類型文章好像還有
上海計程車司機到微軟替微軟人上 MBA 課程
http://www.singtaonet.com:82/city/focus/t20060330_178137.html
2007-11-09 16:30:20
小馬
建議吳大作家今後要努力提升工作室職員的素質
這太混了!
害的咱們這位大作家顏面無光...
大作家還要上電視還要出席一大推邀請
實再沒時間督導也要問一下這次又要抄襲誰的?
否則連一個賓士司機的那段話,回答三四次怎麼兜都兜不攏
氣死人了!
2007-11-09 16:53:45
小鴨
以上有人提到「出租司机给我上的MBA课」這篇

雖然都是運將、雖然都是談 MBA

但一篇是談司機工作的態度、以及如何去挖掘對他自己來說利潤高的客戶

而蔡主播這篇的則是關於工具(車)的投資對所得的影響,兩者雖然標題幾乎一樣,但內容是朝不同方向的。
2007-11-10 02:49:25
CHE
的確…兩篇內容探討的主題是不一樣。
不過所帶來的啟發都是重要且革新的。
都是好文…
也是都被轉寄到搞不清楚誰是原作者的文章。
2007-11-10 03:33:29
CROW
抄襲?&被抄襲?
這對一個會寫東西的創作人來說。
是十分沉重的話題,我想..、姑且
不論原作是誰,因為那不重要,這
樣的文章,我想今天事件雙方肯定
有能力創造出比這篇文章還好的作
品,去追究原作是誰根本沒有意義
,更何況這篇文章還在網路上轉了
好幾圈,又不是世紀名作,所以追
究完全沒意義。

人有一種習性,一但看過一篇心有
靈犀的文章或想法,都會把它轉換
吸收成自己的,也許到了某一年、
某一天,你根本也想不起來自己是
在那裡學過這個、或聽過這個,
人之常情。
但、這麼說不是辯稱抄襲無罪,畢
竟自己的文章被抄不管是誰都會很
痛,只是把自己的想法、別人的想
法,交流文章、吸收新的想法才能
教學相長,這樣對彼此才有幫助。
而不是抓著一小篇文章吵吵吵,這
樣下去、跟政治又有什麼不同呢?
2007-11-10 13:21:14
pp
我百分之百支持你的說法
我在9號的中國時報時論廣場a19版有一篇其實也是持你的文章
她的東西實在不好看
非常的膚淺
在電視上講話也是言之無物 貴扯一堆
又經常喜歡將自己是台大的背景一直強調
真是一個有病的女人
希望這一次讓她清醒一下
不要在亂寫
誤人子弟
2007-11-10 17:10:33
VKID
的確這篇文章在網路上流傳好一陣子, 有可能我們看了之後, 也忘了在哪看過, 是誰寫的, 就此消化吸收, 變成了自己的想法. 但是這不能用在吳淡如新書事件上. 因為, 消化吸收後的東西, 不可能如此的相似. 至少, 遣詞用字一定不會相同.

之前我不說吳淡如抄襲, 是因為我不住台灣, 沒有資源可以比對. 但是好不容易能夠兩者拿來比較之後, &quot抄襲&quot的想法便一直不能揮去. 前面有人使用非常低俗的字句, 謾罵的形式, 認為&quot只不過是數據相同&quot-- 這就是只看到媒體刊出的部分文章, 立即下了結論. 如果真看了, 就會發覺這不只是20個字相同. 我還要強調一點: 不是幾萬字裡僅有20個字一樣, 而是短短300-400字的短文就有這麼多字一樣!吳淡如又不是寫了幾萬字有關司機的企管心得.

老實說, 在我看了吳淡如和蔡祐吉兩方相同的段落之後, 我真的覺得, 這要說沒抄襲, 很難相信. 就像最近的某新歌其中一段和俄羅斯歌手的成名曲一樣, 結果唱片公司說很委屈, 因為一直找不到版權所有人....

找不到,就不能用啊!!!不是嗎? 居然還出版來賺錢. 這樣的唱片公司, 還好意思要求民眾購買他們的&quot正版唱片&quot嗎? 而且都出版了, 被民眾寫信去俄羅斯&quot告密&quot, 才尋求方式付費...實在是做了最壞的示範.

啊...離題了. 抱歉.

總之, 我不認為這次風波是沒事找事, 或是口水戰. 但是我也要勸蔡祐吉先生, 不要被這個事件影響. 錯的人不是你, 爭取這點正義也沒有不對. 對於吳淡如, 你要以另一種角度來看, 同情她. 幾次看到她在電視上說話的樣子, 我認為她很窘迫, 很怕, 卻找不到出路. 她選擇了錯誤的一條路, 讓自己的立場更加艱難. 我想, 一個成了名的作家, 這條路很辛苦. 她當然不願意就此身敗名裂. 但是, 這也是一個警惕, 告訴我們所有人:即使成功, 也要保持原來的心繼續努力, 不能有絲毫的僥倖, 否則失敗伺機而來, 從天堂掉下來的時候是很苦的.

這樣想, 你是不是對這個事件稍微釋懷一點?
2007-11-10 18:12:06
CHE
to VKID
真有你的,看了你的內文後,
透過Google分析,解答了我多時的疑惑…
原來 不會唱歌 也是抄歌的…
難怪聽了幾次覺得耳熟又有點怪…

謝謝…
2007-11-11 05:52:05
花鳥百合
想不到一年前此篇文章才六個回應數,
現在居然因『抄襲事件』之故,成了快破百的回應數,
想想去年此時,我們這幾個基本樁腳都會透過彼此的發表文章,
連絡居住在不同城市的友誼,
若說此篇文章如吳大作家所言:真的是出自我所寫!
那真是見鬼了,想不到花鳥能有穿越未來的神力,先賭為快的福氣
還能給文章來個心得分享咧~~

哎..
花鳥只能說:這篇文章真的早在一年前就看過了,不信的話
請看當時花鳥給柚子哥的回應.就知道囉!
請看一下當時的回應日期吧!

對大作家的文章失望透頂的花鳥百合 留
2007-11-12 20:15:07
小金魚
新聞出來隔天,我跟爸媽去一家餐廳,還看見吳大作家在和一堆人很大聲喝酒吃飯,而且笑的很大聲,似乎一點也不受影響,看來這件事只是讓她更有知名度罷!
2007-11-13 00:38:30
向日葵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7110709264

上面雅虎知識也有人就此議題發問了~個人覺得這些人回答的都是些無意義且胡謅的內容~~
聲援ㄚ吉,來搶個最佳解答吧!
2007-11-13 01:07:32
愷子娘
其實我在我的Baby Home也寫過類似 (當然文筆差很多) 的文字咧:

[計程車時間] 雙B級計程車


2006 / 7 / 10 (8 歲 6 個月)

我第一次搭到雙B級計程車是N年前去德國出差時,在那裡機場外等候的所有計程車都是Benz的,要不搭到,也難。

那之後似乎就不曾搭到雙B級的Taxi,一直到最近。說來很巧,才短短不到一個禮拜內我竟然就搭到兩次雙B級的計程車。

第一次... (略)

接下來遇到雙B級計程車就是今天早上,遠遠招車就發現是輛BMW,自外形看起來車子還相當新,坐進車內更愈加確定是還很“年輕”的車子,一問,果然才剛買了一年左右。這位運將是個相當樂於分享的人,我一問起他怎麼會用BMW當計程車,他說原本開的是雅哥,但零件常故障,一旦送廠維修不但不能做生意,還得花不少錢,後來要換車時,在兒子『要換就換好車』的建議下,他乾脆花約莫一般車三倍的價格,以將近180萬的價錢買了全新的BMW。他很得意地跟我說當時要驗表時,BMW的人跟他說之前不曾遇到以全新BMW當計程車的(二手車倒是有),他很可能是全台第一人。問他拿雙B車當計程車的感想,他有系統地歸納了三點:第一,很多人搭了一次後會習慣叫他的車,跑機場或遠程的機會很多;第二,很多客人會給點小費(連我下車時也多給了五元,要他不需找零);最後一點,是車子品質果然不一樣,保養維修費用都省了不少,總而言之,多花的錢絕對值得。他還說路上經常有人對他的車指指點點,甚至還豎起大姆指,感覺好拉風。聽他分享這麼多的正面感想,令我一天的心情都好得不得了。

(下略)
2007-11-13 18:22:06
哈哈哈
這就EMBA教給他的事ㄚ
也就是說用最低的成本(網路上蒐集文章,聽別人的故事)然後即結成冊不花腦力只花點修改的功夫就可以獲取高額利潤 你們這種在部落格上分享文章的人對他來說根本就是可有可無的nobody 出來嗆的話 對方可是會生氣的
2007-11-13 22:09:58
unn
愷子娘,真可惜,她沒有原字原句抄到妳的,不然現在換妳跳腳了。
現在吳淡如發表了蔡老大的大作,蔡老大不抗議的話,等自己要集結作品出版時,吳大作家可能堅持自己原創,反告蔡大抄襲。
眼睜睜看自己的小孩流落在外,無法認祖歸宗,還要認賊作父,很惱。
2007-11-13 23:57:16
路人
這些數據的確是很容易得到 所以有相同的也不足為奇~ 或許又是八卦媒體的炒作手法 是哪位想紅呢? 天曉得!?究竟又是誰得了便宜?

不過 倒是看類似的情形(指抄襲或被誤會抄襲一類的~~) 在奇摩的部落格吧!無意間看到的~我就覺得他寫的挺不錯的!不管這次是或否~不可否認 台灣好像常有這種情形發生~或許是台灣人的某些觀念吧~容易把自己的想法直接套用在別人身上~就不太好!


PS.那位說別人長的跟豬不一樣的...你怎不先照照鏡子看自己是不是豬呢?別因為多唸了幾本書就自以為是!博士 碩士滿街跑...自恃甚高 真是要不得阿!!!造口業 可是要承擔後果的阿...
2007-11-21 20:48:17
carloschen
2008-01-21 17:02:08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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