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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0-27 01:19:57| 人氣17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有人問我關於網路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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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問我關於網路文學,你想像中的網路創作與閱讀是什麼樣子?

容我先引用「網路寫手」米米果(她堅持不用「網路作家」這個頭銜)於「誰在談論網路文學」一文(註一)中的這幾段文字:

「為何要等到『知名的作家」練習好網路工具的操作之後,才能看見網路文學的藍天呢?為什麼一定要那些在傳統出版生態裡早就紅透半邊天的作者跨足到網路時,才叫做蓬勃發展呢?」

「這樣的觀點大大的諷刺了平面跨足網路的一種傲慢,在傳統的文學發表裡,注重『獨家』與『首次』,在網路的文學發表中,卻注重『分享』與『複製』;印刷成冊的文學作品是一種寂寞的閱讀,網路流傳的文學作品卻是一種熱絡的互動;在傳統副刊發表作品是一種揣摩編輯口味的修行,在網路張貼文章是一種直擊讀者眼球的冒險。」

「網路的出現掙脫開那一方狹隘的渡口,作者的文字與情緒飛越過編輯的頭頂直接敲中讀者的眉心,不管是激賞或是幹譙,那種猛烈的互動是傳統作家沒能體會的震撼教育。」

「這種由下而上形成的力量,將閱讀的樂趣下放給普羅大眾,也將作家的雛形交由讀者來形塑,最重要的,是那種老掉牙卻珍貴的要死的『自由』與『平等』,只要你有腦袋、你有想法、你有電腦、你懂得輸入、你懂得撥接上網,你就有辦法跟全世界的人『接軌』。」

我之所以大量引用這些文字,是因為就「網路」的媒介特性與通路特質而言,上述觀點應已相當傳神、貼切地釐清外界對於網路創作的某些偏見與誤解。儘管我不認為網路的「自由」與「平等」原始精神,能夠真正通過資本主義大者恆大商業邏輯、壟斷兼併叢林法則的殘酷試煉,這些觀點卻仍然是值得追求與實踐的網路創作願景。

但是,我想像中的「網路文學」不僅僅是如此。

如果「網路文學」與傳統文學的最大差異,只是在於創作過程不需審稿、作者與讀者互動密切、閱讀樂趣下放給普羅大眾,那麼,在文學本質上,「網路文學」仍只是「傳統文學的立體版」而已,這種陳述並沒有回答這個核心問題:

是不是只要任何人(包括成名作家)願意努力學好網路技術,不吝在網路上與讀者熱烈互動,並且樂於分享與複製,讓讀者能夠直接擁有閱讀的樂趣,那麼,其於網路上寫下的東西就叫做「網路文學」?這種「網路文學」就是傳統文學的與時俱進?

我無意為「網路文學」下定義,也不覺得有精確定義的可能與必要。我想接續米米果的陳述,進一步嘗試在文學的本質上,進行網路文學與傳統文學的區隔探討。

後現代主義、結構主義喜歡談「作者已死」,強調任何讀者皆有越過作者而直接詮釋「文本」的權利與可能性;那麼,就讓我們試著從「文本已死」的路徑,來想像網路文學的無限可能。

我想像中的網路文學,是從「文學」的角度來進行網路特性的各種實驗,讓這些實驗能夠呈現出文學的特殊意義與價值,才能建構網路這種媒體形式所特有的文學屬性。

愈來愈多傳統文學的例子已經顯示,傳統文學的「立體化」並非遙不可及。有的書籍本身會散發香味,許多書籍內容早已可以「跳出」紙面,有的書本的包裝則完全顛覆了「書」的外形,這些朝增加色香味感官觸覺效果所做的努力,基本上只是商業促銷手法與策略,並未根本改變文字本身的意義與詮釋。

網路的「超連結」、「立即互動」等特殊功能,卻可以徹底改變文字本身的意義與詮釋。

舉例來說,一本觸及台北、東京兩地外遇戀情,結局是男女主角在社會壓力下淒美殉情的長篇小說,如果是以我想像中的「網路文學」形式呈現,它將會是什麼樣子?

⊙就「關鍵字」而言:作者可以為「台北」再做出某種定義──連結到一張地圖(象徵地理上的台北)、一張照片(精確指出就是這個地方)或一段文字(說明作者對台北的感覺),或是以各種連結對「社會壓力」、「殉情」做出作者自己的解釋。

表面上看起來,這種動作像是在「解釋名詞」,甚至與網路的「資料庫」功能無異,但在文學意義上,這是作者企圖更精確說明自己的創作意念與指涉,至於讀者能不能接受,或者寧可接受字面意義而不願接受作者再詮釋的意義,那就不是作者所能掌控的了。

⊙就「句意」或「段意」而言:作者可以對整句話、整段文字進行某種詮釋──連結到另一段話或另一篇文章(用文字再詮釋)、一本書(把引用的文句放入原書脈絡)或是一幅圖畫(象徵作者想要表達的意境)。

作者甚至於還可以切割其面對不同讀者時的意義──連結到老人版、中年版、青年版、兒童版──以不同意義與不同讀者同時進行對話。也可以在與讀者的立即互動中,隨時修改某一句、某一段的內容,使得這篇小說的每一個地方都是「動態發展」的過程。

⊙就「結局」而言:在傳統文學中,作者通常只有封閉式、開放式結局等極有限選擇。但在網路文學中,結局可以有無限可能,作者可以為這篇殉情小說寫就三種結局──大悲劇、死而復生喜劇、黑色幽默──任憑讀者連結到那一種結局,都不違背作者的原意。

作者可能自認為悲劇結局寫得最好,但多數讀者閱讀後卻可能覺得死而復生喜劇寫得最棒;作者更可以依據與讀者互動結果,來添增、刪去、決定某些結局,讓讀者不止是享受閱讀樂趣,還能進入作者的創作過程。

以上只是初步浮現在我腦海中的一些可能性而已。總而言之,我想像中的網路文學──不必然要進行各種複雜連結,連結與否全視於文學的需要──就是必須在「網路」的媒體特性下彰顯某種專屬於網路的創作精神與文學本質,才能作為與傳統文學的真正區隔。

我知道這種創作態度、閱讀習慣與傳統文學截然不同,因此必然產生「這還是文學嗎」的強烈質疑;我也不清楚這種網路技術究竟可不可行,無法想像一篇文章究竟能夠有多少種連結、如何隨時納入與讀者的直接互動。

但是,我始終認為,痞子蔡等目前其他所謂「網路作家」的作品,完全只是把傳統文學放到網路上而已,稱其為「傳統文學電子版」亦不為過。

去掉編輯不會過濾審稿(有多少網站能夠不過濾審稿?)、可以與讀者直接互動(這種互動真正反映到創作精神與文學本質上了嗎?)、可以不斷分享與複製(這與隨便任何一封e-mail的無限轉貼有何不同?)這些要素後,目前所謂的「網路文學」與傳統文學究竟有什麼不同?

尤有甚者,許多所謂「輕文學」(輕薄短小)的創作態度,以及強調「情感分享」的作品特質,在傳統文學中其實早已蔚然成風,又怎麼可能單獨成為網路文學的「專利」或「象徵」?

當然,我們沒有必要「為區隔而區隔」、「為網路文學而網路文學」,硬要在網路創作方面設下許多庸人自擾的條件與期待,否則網路文學很可能變成另一種令人望而生畏的僵化形式。

沒有人規定網路使用者必須背負網路文學的沈重包袱,網路使用者愛怎麼寫就怎麼寫,其創作主題與自由度遠非傳統文學所能比擬,這已是毋庸置疑的事實。

不過,如果我們都能接受「文學是一種創作精神與藝術本質」、「不同文學具有不同的創作精神與藝術本質」這樣的想法,則「網路文學」應該具有某種獨特的創作精神與藝術本質,而這種創作精神與藝術本質只有在網路中才能體現,這應該也是合理的推論與值得努力的方向吧。

有人問我關於網路文學,我對網路文學仍有無限的想像空間。


※註一:此文及相關回應請見明日報個人新聞台「mimiko的米果盒子」,其網址    為http://web6.ttimes.com.tw/user/mimiko/



台長: tur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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