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先是給這部片子的名字(英文)吸引,為何要叫「自由」(Liberty)站住?原來那是女主角的名字。買了票進到戲院才知道全場只有我一個。本來是抱著不用怎麼動腦的心態去看(美國佬談自由嘛),誰知道看完了腦袋還真累。
從一個普通日子說起
這是一個普通的日子,Liberty沒有想到她會在這一天懺悔。下午她正坐在豪華房車上前往劇場觀看她情人的演出,手提電話響了,是她的情人。她纏綿地說你猜我有沒有穿內衣。那頭卻過份嚴肅地說這是我們最後一場演出。Liberty有些詫異地問你是講你還是在講「我們」?這時候Liberty的丈夫來電了,要她記得晚上要去一個重要的約會。當她的電話再次轉回情人,那邊說:「是我們,我想我愛上你了。」Liberty說我們之前不是都說好了嗎?
這天下午從Liberty下車的那一刻起,一支精良的來福槍,或者準確些說,一支由她公司設計生產的軍用來福槍已經瞄準了她。而這支來福槍背後站著一個「應該」和她沒有什麼關係的神秘槍手。
美國九一一週年已過,一年前的那一天也是一個普通的日子,天氣不錯,煩瑣的生活之外還是煩瑣。早上八點四十六分,有的人已經在上班,有的人遲到。就在這一刻,幾千個生命註定將化作飛灰。一年過去了,令人嘆息的是不少美國人並沒有作些檢討。不少美國人還在問「他們」為什麼要這樣做,而不是「我們」做了些什麼。就好像電影中的Liberty,雖然她有一個不愛她的丈夫(當然她也不愛他),一個有性無愛的情人,私生活一團糟,可是當一個陌生的聲音告訴她一支來福槍已經瞄準她的時候。她感到憤怒,她不斷追問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因為她有錢嗎?因為她有名嗎?她認為那個神秘人是個瘋子。
懺悔的時刻到了
槍手似乎對於Liberty了解甚詳,她的出身、她的丈夫、她的情人、她的父親、她的生意,還有生活中的種種。槍手卻遲遲不講自己的動機,為錢嗎、為名嗎。似乎不是。那支來福槍上掛著一個小小的髮夾,小女孩用的那一種。他是一個父親?一個小女孩的父親嗎?那個小女孩死了嗎?可這些又和Liberty有什麼關係。是槍手的暗示不夠,還是Liberty不慣於懺悔。
解開迷題的時候到了,在一次校園槍擊案中,一個小女孩給同學用槍打死了,或者準確些說,是給一支由Liberty公司出品的槍打死了。威脅著Liberty的神秘槍手就是那個小女孩的父親。美國是個喜歡談論自由的國家,美國人以他們捍衛自由的憲法為榮。早在殖民的時代,為了保衛白人的生命,憲法附予美國人擁有槍械的自由。諷刺嗎?不諷刺,因為槍手和他死去的女兒都是黑人。噢,對不起,我忘了美國還是個標榜種族平等的國家。
Liberty這時候還是百思不得其解,就算有人用她公司出品的槍械打死了一個小女孩,又和她有什麼關係呢?她不過是一個普通的合法商人,就好像有人賣報紙一樣,分別只不過她賣的是槍罷了。然而是這樣嗎?她忘了她公司的成功\,在於不擇手段地推銷殺人武器,不管是警察還是黑社會,不管是阿拉伯人還是以色列人,總之是來者不拒,後果自負。理得你打死打活,總之要賺錢。為了保障公司的生意,她和丈夫甚至賄賂政客,四處宣揚美國人民享有已久的,擁有槍械的自由。作為一個軍火商,在Liberty來說,只有法律責任,而沒有道德上的責任。諷刺的是,這一天有人正在行駛法律附予的自由,來威脅她對她所宣揚的自由作出懺悔。
軍工企業一直在美國的經濟、科技、政治上扮演著重要的角色。軍事上的領先造就了美國在經濟上的富裕,科技上的領先,還有政治上的霸權。然而事實卻一次又一次地顯示出,美國為求成功\不擇手段,結果卻是苦果自嚐。為了自己的利益,美國曾經支持過伊拉克,賣過軍火給伊朗,支持過拉登和塔利班政權等等,美國今天所宣稱的,威脅美國的、最危險和邪惡的敵人。小布殊政府至今仍然堅信一手執利劍,一手執聖經,身披黃金戰衣就可以戰無不勝、攻無不克,以捍衛美國種種虛假而自相矛盾的價值觀。
改變?
Liberty終於開始而對自己的罪過了,她但求一死,然而命運教曉她的是個人的無力,她不禁要問,她個人生命的明滅,對於巨大的軍工企業和政府機器又能起到什麼作用呢?事實能改變嗎?她小的時候有一次和父親去打獵,父親打死了一隻帶著小鹿的母鹿,然後要求她用槍打死那隻小鹿。她不想這樣做,然而最後她還是順從了。那個晚上她做了惡夢。成年之後,為了挽救家族的軍火生意,她犧牲了個人的幸福,嫁給了一個精明卻不愛她的人。她連個人的命運都不能把握,她真的可以改變些什麼嗎?
幼稚的英雄主義
故事最叫人失望的地方是其幼稚的英雄主義,神秘槍手自以為威脅一個軍火商,殺死幾個人,引起媒體的報導,這樣就可以改變一連串的複雜問題。他甚至以中國的六四為例,讚賞那個以血肉之軀阻擋坦克車的無名英雄,認為那是個人的信念和尊嚴打敗了強權,改變了一個國家。很明顯編劇和導演都不太熟悉六四的悲慘結局。槍手希望以個人之力改變世界,他以暴易暴,他不擇手段,卻沒有想到他和敵人愈來愈相似。無論他的目的有多崇高,卑鄙的手段已經改變了行動的本質。他高高在上,自以為是上帝,透過來福槍的瞄準器掃視人間。這個警察貪污,該死。那個記者的父親是槍會主席兼政客,該死。這個是軍火商,該死。他高呼人類的尊嚴是多麼的高貴和堅強,他的行為卻完全在踐踏他所高舉的價值。他只看到人們被奪去了尊嚴,卻沒有發現同樣珍貴的同情心和寬容。利己主義造就了冷漠,人們又往往把冷漠錯誤地等同為寬容,人人都只顧眼前的一片天,家家自掃門前雪,對於問題視而不見,大難沒有落到自己頭上就事不關己、己不勞心。片中的槍手,如果不是他女兒的不幸遭遇,他可能亦只是渾渾噩噩。他以前是一名特工,亦幫軍火商賣過武器,他根本就是罪惡中的一員,憑什現在卻忽然站到了上帝的身旁?只因為他死了個女兒?
美國政府經常以正義為藉口四處征伐,然而它所討伐的目標往往只涉及本身的利益,這就難免人家的質疑,正義為名、利益為實。以正義自居的英雄常常要別人去改變,卻沒有檢討自身的問題。九一一已經一週年了,小布殊仍然在四處演說他的那套正義論,堅持這是簡單的正義與邪惡之爭,從來沒有檢討美國的強權政治。非黑即白,過錯的永遠不是自己,要改變的從來都是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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