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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1 22:09:05| 人氣1,60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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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看見一則新聞報導,一名高中生說自己上個月因心情不佳花了七萬元,引起眾人熱烈討論此名高中生一個月花掉的零用錢已是很多人一個月賺不到的薪水。物換星移,沒想到2024年未成年的青少年零用錢已有人來到七萬元以上。我看著這則新聞,不禁想起自己小時候的零用錢,這一對比,我的經歷真的是遠古時代的故事。
    記憶中,小時候是沒有零用錢的。既不能要求父母買玩具或零食,自己也沒有錢可以買。對父母來說,玩具跟零食都是不必要的奢侈品,對家計都是額外的開銷,能省則省。我還記得一次吵著要買玩具,母親硬是不答應,當時來到馬路口,我索性蹲在地上大哭,以為搞到眾目睽睽的尷尬場面,就能逼母親就範。想不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母親竟然揚長而去,逕自走到馬路對面,放我一人繼續在地上大哭,直到明白母親大人絕無改變心意的可能,我才停止哭泣,悻悻然地走去與母親會合。我當時因此了解到兩件事情:第一,母親真是個狠角色,耍賴對她是沒有用的;第二,事與願違的時候,蹲在地上哭是無濟於事的。我們只能學會接受「無法得到」的這個事實,而不該一直糾結在「為什麼我得不到」這件事上。
    沒給我固定的零用錢,父母卻訂定了我可以獲得獎賞的方式:幫他們搥背或是考試拿到一百分,就可以拿到10元。是的,就只有10元銅板。10元那時並不是很大的數目,跟現在的價值差不多,但是那時可以買到一本哆啦A夢的漫畫單行本,也可以買到一小包零食。為了得到這10元,我三不五時得化身成為體貼父母的乖女兒,幫爸媽搥背討他們歡心;有些時候也會跟他們撒嬌說自己最近很乖,看是否能博得龍心大悅賞我個10元。但大部分時候我還是靠用功讀書以求小考拿到滿分來賺取那微薄的獎金。我就這樣一點一滴累積零用錢,看著自己的撲滿越來越沉,內心也有滿滿的成就感,因為這都是自己實際付出勞力跟腦力得來的。記得有次舊的電子錶壞了,母親不答應再買新的給我,我索性拿出自己存的零用錢去買,這件事曾在〝Value Added〞這篇文章提及(https://mypaper.pchome.com.tw/skysurfer/post/1322396270),當時那種可以用自己「賺」來的錢買自己想要的東西而得到的成就感,至今我仍記憶深刻。
    但是我也曾經因貪心而失去了自己辛苦得來的存款。當時零食攤有一些遊戲器具,例如彈珠台或是戳戳樂。我記得當時有一款遊戲台類似抽籤輪盤,是投幣式的,玩一次10元。輪盤上列有獎品跟獎金的條目,遊戲台的底邊是一個按鈕,當第一次按下按鈕時,輪盤就會開始轉動,再按一次,輪盤就會停止。輪盤中間就是一個指針,當輪盤停止,指針指到的項目就是你得到的結果。其中刺激的地方就是輪盤上的項目有金錢的數目,可能是30元、50元或100元不等,只要看準時機按下按鈕讓輪盤停在有金錢數目的選項,就可以只花10元而贏得10倍的錢回來。簡而言之,這就是一個小型的賭博機器。當時我玩了一次中了30元後,就財迷心竅,想要以小博大,貪圖著以10元立即贏得100元的橫財。結果一次不成、兩次不成,心有不甘又繼續試著,總想著就差那麼一點就可以讓指針停在100元,於是不停回家挖出撲滿的銅板再去跟機器拚搏。最後100元始終沒到手,反倒把自己攢的200元都賭光了!我依稀記得自己當時的錯愕,想想200元是多少個10元累積而成的數字,而每個10元的背後又是我搥了幾次背跟努力讀書考滿分換來的成果,而我就這樣輸得精光?!就在這次的經驗中,我完全理解迷上賭博的人的心理,也學到了慘痛的教訓。輸掉200元對當時還是小學生的我來說已是「傾家蕩產」的痛,我至此明白賭博真的是一件危險的事。
    存著10元銅板累積自己零用錢的歲月,也讓我認知到家裡環境其實並不富裕的事實。而這個事實在我們上學開始建立人際關係時,就會造成我們的尷尬與自卑。那時孩子建立友誼的方式不外乎是分享零食、交換漫畫看或是好友生日時送個生日禮物。但沒有零用錢的我,根本難以做到以上這些事,也因此無法以物質維繫人際關係。偏偏那時的友誼本來就是膚淺的,要跟別人當好朋友真的是要有福可以同享,而非有難可以同當。那時母親都是讓我帶她做的便當,所以無需給我零用錢買午餐;文具基本配備會買給我,包括鉛筆盒、鉛筆、橡皮擦,尺,但是超過實用範圍之外的物品就不用妄想。還記得那時父母要我在學生資料表上「家境」那一欄上填上「小康」,但在我幼小的心靈深處其實非常疑惑我們家到底是「康」在哪裡?後來才明白,所謂「小康」,其實是父母咬著牙,努力工作、省吃儉用撐出來的結果。即使我小時候沒有芭比娃娃可玩、沒有72色的彩色筆可以使用、也沒有漂亮的鉛筆盒跟一堆華麗的文具用品,可是父母從來沒有讓我餓著凍著,物質生活不充裕卻也沒有匱乏。那就是父母盡他們最大的能力給我的小康生活。
    如今我已是可以給自己零用錢的成人。想起過往,我能坦然面對自己小時不富裕的家境,因為我明白那其實是很好的鍛鍊。當我們從小就沒有習慣擁有什麼非必要的奢侈品時,我們對於物質生活相對來說就沒有強烈的要求。當然,也有人為了彌補小時得不到的滿足,長大之後反而會大肆揮霍來過度補償自己。但是對我來說,曾經看見父母辛苦賺錢的過程,加上自己一度散盡積蓄的教訓,我明白錢當花則花、但也要量入為出。雖然我如今仍舊沒有能力像一名高中生一樣,一個月可以恣意花到七萬元,但是能夠偶爾買點小零食、小物件犒賞自己,吃著零食,回憶起小時那段生活拮据卻很單純樸實的歲月,那就是一件很開心滿足的事。

台長: 蔚藍海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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