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韋眼裡的狐狸孫蜜大概就是這樣。(孫先生真是太軟萌了。)
圖源:微博
《秘密》
分級:NC-17
送給堅持小方受的嬌且羞,嬌羞醬!我終於寫了一個受了的小方給你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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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入冬了,孫朝忠在自己與方孟韋的臥室裡整理箱籠。他和方孟韋共用一個臥室——一張床已經一年了,原本兩人分開存放的衣物的確應該整理了,免得白占地方。
屋角有兩只樟木箱,看來有點年頭。這種東西孟韋大概嫌笨重,不大可能一路帶到香港來,所以應該是崔家的。不過上頭沒掛著鎖,而且孟韋說了,箱子櫃子都可以開,於是孫朝忠輕輕掀開了上頭這一只的箱蓋。
箱子裡有一絲淡淡的木香,跟他小時候老家宅子裡那些幾十上百年的箱子一樣。最上頭,擺著三個油紙包:一大一小,還有一個長形的。下頭似乎是一些黑色的衣料。
他捧起紙包,放到一邊的床上,然後看見下面是一件配著黃銅扣的黑色外套,折疊得整整齊齊。
這件衣服,或者說這件衣服的樣式,他很熟悉,因為他自己曾經在1948年的冬天,穿過一樣的,北平警察局的冬季制服。
難怪剛才那三個紙包拿在手裡,重量與形狀喚起一些模糊的記憶,那裡頭應該是孟韋的大簷帽、肩章、皮帶、馬靴等等,跟制服是一套的。
他稍微翻了一下,果然下面還有長褲,大衣。當年他們在北平警察局是高階人員,制服是量身做的,但是孟韋用的衣料,一望而知比別人講究,大衣還是華達呢的。
他伸手摸了一下上衣前襟,理了一理折疊平整的棱角,果然當年自己的眼睛沒看錯,這件上衣的毛呢料子也特別好,挺括緊實。
方家懂吃穿,作派也一直與地位財富相符。必要時,孟韋吃得粗糧,穿得粗布,但從小習慣了,從不扣克自己,對別人也大方,到現在還是。他父兄在臺灣,薪餉算是高,可是畢竟比不上國外。他在港大當著學生,生活費從哪裡來,甚至這棟小樓從哪裡來,孫朝忠都不問,也不好奇,因為心裡知道答案。
他把這一纍衣物拍拍平,要把紙包再收好,從樓下回來的方孟韋走進來了。
「我的制服?」方孟韋走過來,看了看床上還有箱子裡。「崔嬸收起來的,她說料子好,丟了可惜。」
「我倒是奇怪,你怎麼把它帶來了。再說,肩章領徽,不都是要繳回的麼。」
方孟韋笑了一聲。「別瞧不起這身老虎皮,還是派上用場了。」
當初方孟韋帶著崔家搭火車到上海,再從上海搭輪船到香港。行程比許多人順利得多。孫朝忠也笑了,搖搖頭,他清楚孟韋的意思。
「我說可以丟了,崔嬸捨不得。問題是,即使再有場合穿,我看大概也穿不下了。」
方孟韋說著,兩手拿起制服外套一抖摟,上下打量。
孫朝忠微微一笑:「怎麼穿不下?你又長個子了?」
方孟韋笑著睨他一眼,解開制服上的黃銅扣,再抖抖開,套在身上。他沒扣上扣子,而是兩手在身前拉攏了前襟,敞著領口。
「你看,後背,」說著抬了抬手臂,「還有腰,都有點嫌緊了。」
方孟韋的體能消耗大,但是不吃零嘴,本來就不容易胖,心情低沈煩亂的時候更養不起來,離開北平的時候,也才二十三四歲,體重體型都還沒穩定下來。這幾年在香港,尤其與孫朝忠在一起之後,終於添了幾磅體重,修長剛硬的身架子也再添上了一層肌肉。
孫朝忠笑了。他這樣笑的時候,總是低一低頭,微微瞇起眼,長長的眼稍顯得更斜飛起來,從方孟韋這個稍微高一點的角度看來,他分外像一隻狐狸,一隻得意的狐狸。
「不用試這件衣服,我也知道你長肉了。」
孫朝忠說著,伸出手臂,環住方孟韋的腰,然後抬起頭,帶笑看著方孟韋,說:「你這腰,添了一吋半。」
方孟韋哈哈笑了:「你怎麼知道的?在北平你又不能這麼抱著我。」
孫朝忠放開他,走回床邊,開始把床上的衣服收進衣櫃裡。「眼睛還看不出來麼,非得上手。」
方孟韋笑嘻嘻走過來,看著孫朝忠來回忙和。「你剛才不就上手了?」
「不讓摸了?」孫朝忠看他一眼,「我不摸,難道還給別人摸?」
「哎呀別這樣嘛!」方孟韋從後頭把他抱在懷裡,拉著手往自己腰上放。
兩人正好對著嵌在衣櫃門上的穿衣鏡,孫朝忠抬起頭,朝著鏡子裡也在看著自己的方孟韋,微笑了。
「在北平你什麼時候看我了?好不容易正眼看我,都是在報告公事的時候。」說著,方孟韋嗓子提高了三四個音階,學著孫朝忠的聲口,湊在他耳邊,說;
「『方–副–局長』,生怕天下人不知道我方孟韋你的誰都不是,只是你的方–副–局長。」
「嗐,好肉麻!你什麼時候是我的了?」孫朝忠笑著一抬胳臂,把一隻猴兒似的賴在自己背上的情人甩甩開。
「哎等等!」方孟韋緊緊環住他的肩頭還有腰,「一輩子是你的。」說著,朝著鏡子裡的孫朝忠一笑。
孫朝忠笑著看了鏡子裡的方孟韋一眼,偏過頭去,吻了一下他抱住自己肩頭的手,吻在應該戴著婚戒的無名指上。
方孟韋一直沒放開懷裡的情人,就這麼抱著他,把鼻尖放到他的頸窩裡,一手攬住他的肩頭,一手把他環在身前,像詩人抱著自己的豎琴,也像詩人撥動琴弦那樣,手指輕輕撫抹過他的身側。
「靜忱,你比那時候瘦了。」
孫朝忠輕輕笑了。他跟孟韋不一樣,心情疏朗的時候反而清減下來。
其實這是顯而易見的,但是方孟韋說:「我沒你那本事看出來,我是上手摸出來的。」
方孟韋說著,一手從他的褲腰裡扯出襯衣下襬,然後往他衣服底下探,輕輕揉他的肋骨下方,特別敏感的皮肉,一手解開他的領扣,把他的頸側露出來,放在自己的唇吻之下。
在三青團,中央黨部,中統局,乃至三教九流的北平警備司令部與警察局,年少得志的方孟韋,酒色財氣樣樣不沾是出了名的。不知道的背後暗諷他道學面孔,稍有接觸的就曉得,他這種去人欲哪裡道學,分明是肅殺。
唯有孫朝忠知道,也許還有方孟敖知道,他這把開了刃的冷鋼刀,肅殺的刀刃對準的正是他自己;至於他心底那種必須被禁制的,理不清說不出的情欲,對象是甚麼人,只有他自己清楚。
而孫朝忠,在別人眼裡淡漠嚴謹,但要說方孟韋是活火山腔子裡的熔漿,不斷流淌噴發,那麼讓他持續沸騰的唯一熱能就是孫朝忠,在別人看不見的地心裡,源源不絕。
方孟韋對他的熱情與欲望濃烈而旺盛,他已經記不清有多少次被回到家的孟韋一進門撲倒在客廳沙發上;一清早沉迷在歡愉之中難捨難分,以至於前所未見地上學上班遲到;甚至兩人在街上吃頓飯,走走逛逛,也能因為一個交會的眼神,一個只有彼此了解的姿態,燃燒起對對方的渴望,一路飛奔回家,在轟然一聲關上的門後,縱情合歡。
孫朝忠忍不住望著鏡子裡,孟韋穿著黑色制服,襯著穿著白襯衣的自己,孟韋閃閃發亮的眼睛,還有自己開始顯出紅暈的臉。他的手放在孟韋的手上,卻並不是為了推開他。兩人的手指自然交纏在一起,他依順著孟韋,讓他把自己的臉稍微扳過去一點,吻自己的唇角。
「孟韋,等等。」他輕輕說著,垂下雙眼,對於在鏡中看到自己與孟韋親密的身影,他還是有點羞澀。
「不讓弄了?」方孟韋低聲笑著,「我不弄,難道還給別人弄?」
「胡說什麼呢你!」孫朝忠呼著氣,笑了一聲。「你別穿著這個。」
「怕髒了是吧,我脫下來。」方孟韋輕輕笑了,稍微放開他,「反正都要脫的。」
「等一下。」孫朝忠還握著方孟韋放在他肩上的手,說:「你……先脫我的。」
方孟韋又靠過來,貼緊了他,一手環住他的腰,另一手修長的手指籠在他的咽喉上,鼻尖與雙唇貼在他的耳後,看著鏡子裡他暈紅的臉,微微闔上的,漆黑的眼睛。孟韋朝著他,露出那個別有深意的,從不給別人看的狡黠微笑。
「好。」
孟韋的手先是放到他胸前的襯衣扣子上,停了一下,又往下移到了皮帶扣。
解開扣環,拉開拉鍊,把長褲往下推,他的動作很流暢,沒有任何挑逗,孫朝忠配合著他,把長褲脫下來。
方孟韋接著單膝半跪下來,把他的內褲往下剝,順著他的後臀與大腿,一直捋到腳踝,最後從他腳邊丟開這件衣物。
他的下身完全裸露在方孟韋眼前了。方孟韋輕輕環抱住他的腿,吻他的腿根與圓潤的臀峰,把自己的唇貼上去,享受那種細膩與溫暖,好聞的味道,輕輕咬一口,兩口,再往上,舔吻他後腰上微微翹起的那一彎曲線。
然後方孟韋站起來,環著他的雙臂蹭過他的大腿,腰臀。孟韋身上那件制服呢料蹭得他酥癢,他雙手扶在面前的衣櫃鏡子上,說不清要躲,還是要抵住自己,把自己往孟韋懷裡送。
最後,方孟韋一手探進他散開的襯衣下襬,輕輕握住他已經勃起、挺立在身前的性器,另一手把他圈在自己懷裡,按在他的鎖骨上,讓他抬起頭,耳鬢貼在自己唇邊。他把衣著整齊的自己貼在他身上,尤其已經隆起的襠部,抵在他的臀縫,還有對輕輕撫觸特別敏感的尾椎上。
方孟韋看著鏡子裡他的眼睛,說:
「靜忱,我不知道,我到底更喜歡你被我脫得一絲不掛的樣子,還是像現在這樣,被我脫了一半,可是已經準備好被我肏的樣子。」
孫朝忠稍微往後偏過臉去,微笑的唇貼著他的唇,說:「我建議你,把我脫光了,再決定。」
方孟韋笑了,一顆顆解開孫朝忠的襯衣鈕扣,從他肩上脫下來,然後扯住他的內衣下擺,往上拉,孫朝忠配合著他,讓他把自己剝光。
方孟韋與孫朝忠審視著鏡子裡的自己與情人。兩人一樣的寬肩,身姿挺拔,站在後面的方孟韋高了一點點,黑色制服貼伏著他的胸膛,襯出孫朝忠的白皙膚色。孫朝忠的體格勻稱,柔韌細膩的肌理,彷佛是以工筆的修長筆劃,一點一點細細添上去的。
兩人的短髮都修剪得很整齊,因為剛才親密的廝磨,已經散亂在額前,方孟韋的頭髮一向不似孫朝忠的軟和,現在髮梢乾脆四出翹了起來,毛茸茸的。同樣白淨的腮上健康興奮的紅暈,更襯得眉目如畫:漆黑的眉峰,一個人是秀長,另一個是英武,水亮的眼睛打量著對方,一雙是端凝正雅的鳳眼,另一雙是顧盼神飛的杏眼;挺直的鼻樑下,抿著笑的嘴,線條也是一個柔和,一個帶點勾人的棱角。
他倆的相貌與氣質完全不同,孫朝忠英秀內斂,方孟韋鋒利外放,但是不知情的外人往往說,這一對表兄弟兼老同學果然相似,這份錯覺也許是來自兩人之間的默契與和諧。
方孟韋抱著孫朝忠,把下巴靠在他肩窩上,看著鏡子。孫朝忠抬起手,輕輕拍撫他頭頂毛茸茸的短髮,問:「怎麼樣,決定了麼?」
「嗯。」說著,他吻了一下孫朝忠的頸側,「我喜歡,你任我擺佈的樣子。」
孫朝忠忍不住哈哈笑了出來。「那麼,接下來你要怎麼擺佈我?」
「有什麼建議嗎?」
孫朝忠笑著從鏡子裡看了他一眼,說:「我建議你,把褲子脫了。」
方孟韋再次從後面抱住孫朝忠,吻他的耳畔與頸側。他的吻比剛才急切了,身上的制服外套敞著懷,散著襯衣下擺,堪堪遮住勃起挺立的性器,嵌進孫朝忠的臀丘之間磨蹭。
孫朝忠像扶住舞伴的手那樣,勾住他的手指,在他懷裡轉過身來。然後一口一口的吻他,牽著他的手,去解開他自己的襯衣扣子。
「怎麼又沒穿內衣。」孫朝忠低聲說。
那個年代,男士還是要在襯衫里加一件內衣的。
「春捂秋凍。」
可是方孟韋剛才出門,仗著外加了一件開司米爾開襟衫,看不見裡頭,就偷懶了。
孫朝忠輕輕一聲嗤笑,手指稍微一推:「你自己解。」
他往後倚在櫃門鏡子上,看著方孟韋解開了所有扣子。他的後背肩胛抵著冰涼的鏡子,幾乎能感覺到身前的方孟韋敞著的胸膛往外冒熱氣,散發著孟韋獨特的肉體香氣,蒸得他發顫。
方孟韋抬手拉住兩件上衣的前襟,要往下脫,可是孫朝忠動作比他快,兩手伸進他的襯衣下,平貼住他的肩頭。與他的肌膚同樣溫暖的指掌,順著結實的胸膛,往下摸,滑到肋下,腰側,按住他微微收束的後腰,讓他把腰胯貼住自己同一個部位,把自己貼進他終於赤裸的懷裡,輕輕舔畫他下顎那個男子氣的微微小凹,然後含住他線條勾人的唇,輕柔吮舔。
方孟韋早就放開了自己身上的衣服,把手臂伸到他後頭去,一手墊在他與鏡子之間,抱住他的肩頭,一手揉捏著他的後臀。說不清他倆是誰領著誰,總之方孟韋往後退著走了幾步,直到一下子仰躺在床上。
這張雙人床,是方孟韋特地選的西式尺寸,寬大,而且比中式的高得多。他躺在床上,床邊正在膝彎處,腳尖剛好能碰到地。孫朝忠沒壓著他,而是一腿屈膝抵在床邊,雙臂撐住了自己。
他靠過來,貼住孟韋,兩腿屈上來,與孟韋纏在一起,繼續愛撫他半掩在黑色制服前襟下的身子,結實,熾熱,滿是旺盛的精力。
當初兩人在一起之後,孫朝忠很快就發現,孟韋與自己不一樣:自己在他的撫觸之下,幾乎沒有一處不是熱切的反應,細細的戰慄著,沈溺在他帶來的愛欲的歡愉裡;孟韋是充滿官能的,但是往往必須在他主控的情況下,他的官能才會一發不可收拾,他需要這樣的控制權,以及隨之而來的心安。
孫朝忠吻他,一個接一個,溫柔而綿長,撫摩他毛茸茸的亂髮,眉間細微的人字紋,線條明晰的顴骨,以及暈紅的耳朵還有頸項;至於那熾熱的胸膛,有力的腰,興奮渴望的勃起,孫朝忠用自己相應的部位,對孟韋而言充滿了魅力的那些地方,緊貼過去,廝磨愛撫。
兩個人早已經漲硬,再這般私語著彼此撫弄,下腹與胯間更加滑膩了。孫朝忠挪下床,俯在床邊,讓方孟韋支起上身來,看著他把自己的頂端含進嘴裡。
除了方孟韋與自己,孫朝忠當然沒有見過其他男人勃起的性器,不過根據他的醫學知識,以及其他雜學,他知道孟韋的尺寸是十分可觀的,而且自己到現在還沒有掌握訣竅,最多只能含進去一半。孟韋曾經半是玩笑,半是心疼的說,這樣文雅的嗓子,果然是吞不進大傢伙的。
但是這件事的快感,可能主要在於視覺與心理上,至少孫朝忠自己是這樣,他知道孟韋尤其是這樣:看著自己渴望的人,順服在胯下,以僅次於交媾的親密方式,接納自己的性器,取悅自己。
方孟韋一手捧住他的臉側,拇指撫過他微微起伏的臉頰,然後挑起他的臉,讓自己退出來,直到只有頂端含在他嘴裡。
方孟韋笑著說:「靜忱,為什麼你那個地方反倒能讓我全部進去,明明那麼緊。」
孫朝忠看著方孟韋的眼睛,一面輕輕吻著他的頂端,很坦白的回答:「因為舒服。」
方孟韋低聲笑著,把自己的性器在孫朝忠溫軟的唇上磨蹭,「到底是我的技術好,還是東西大,讓你這麼舒服,每次都流了這麼多。」
孫朝忠笑著撩他一眼。「這太難回答了。」
孫朝忠放開他,起身坐在床邊,湊在他臉前,說:「下次你讓我那麼舒服的時候,再告訴你。」
「不需要下次,這次就可以。」
「嗯,你的確每次都可以。」孫朝忠笑著在他唇上吻了一下,「不過這次我可以讓你感受一下,哪些地方特別舒服。」
「我知道是哪個地方。我是醫科生。」方孟韋挪過來,把孫朝忠抱在懷裡,要把他按到床上去,「而且是一個這方面親身經驗豐富的醫科生。」
孫朝忠順馴地讓他把自己往床頭推,一面笑著說:「你『這方面』的豐富經驗是讓我舒服,不是反過來的。還有,剛才我說的是『哪些』,不是『哪一個』。」
他舒展開自己修長的身子,對稱貼住半裸的方孟韋,兩人的手自然的放在了對方身上,那樣溫暖,結實光滑,那樣迫不及待呼應自己。他倆有肉欲激烈迸發的時候,也有這樣沈浸在親昵愛寵裡的時候,總是默契配合的,這是只屬於自己與對方的遊戲。
他倆的交媾,通常方孟韋是給予的一方——其實孫朝忠認為這種說法不準確,取悅與被取悅是一體兩面的,自己跟孟韋是纏繞在一起的兩根弦,撥動一根,另一根也隨著顫動,共鳴。孟韋對他那樣熱情,那樣渴望,那樣威風凜凜的相信著自己的責任與力量,而孫朝忠愛他,喜歡他,所以他依順著孟韋,隨著他帶自己去任何地方。
方孟韋喜歡孫朝忠溫柔曼長的吻與愛撫,那樣熱情的回應。他知道自己對靜忱的佔有欲與侵略性,知道自己喜歡對靜忱撒野,而靜忱讓自己知道,他享受著自己對他做的這一切;自己可以對靜忱做任何事,反之亦然。
方孟韋放鬆了自己亢奮的肌肉,舔吻著孫朝忠,微笑著說:
「好,你來讓我感受一下,到底是哪些地方。」
方孟韋側著身,半俯臥在床上,屈著一腿抱著抱枕,稍微墊高了下身。孫朝忠在他身後,放進他身體裡的,到目前為止,只是食指與中指,不過的確已經到了指根了。
「所以……」方孟韋半躺在孫朝忠懷裡,全身熱得要燒了起來。他按照孫朝忠的指示,專心在自己身體裡的幾個點上,感覺到了比以往更明晰的,不同的快感。
「這麼深的地方還有?那裡沒有腺體啊?」
孫朝忠笑出聲來了:「孟韋,你能先不考慮這個嗎?明天去問你們教授。」
方孟韋呻吟著也忍不住哈哈笑了:「我才不問!啊!你別這麼使勁……」
「我什麼也沒幹,是你自己笑的掙的。」
這當然不是孟韋的第一次,不過這件事對他而言,似乎心理上的刺激居多,而且幾乎是一種嬉鬧。孫朝忠額上都見汗了,心裡忖度著,孟韋的體格與體質,尤其心理特質,大概真的不像自己那麼合適。
「靜忱,我大概,知道訣竅了。你進來吧。」
「好。你先收緊。」孫朝忠慢慢抽出手指,問:「要換什麼姿勢麼?」
「你這話問的,好像我有你那個任憑搓圓捏扁的本事似的。」
方孟韋話才說完,孫朝忠忍不住笑著往他屁股上搧了一下:「你也知道你搓揉我了。」
「我說了,我喜歡你任我擺佈的樣子嘛。」方孟韋說著,偏過頭來親吻他,又說了一句:「好吧,你還有什麼建議嗎?」
這麼跌宕起伏的嬉戲下來,要不是因為自己對孟韋的渴望,孫朝忠覺得自己都快偃旗息鼓了。他把方孟韋上身往前按,調高了抱枕,然後俯身下去,在他耳邊說:
「我建議你,閉上嘴。」
孫朝忠依然讓方孟韋側臥著,稍微俯在床上,曲起一條腿,讓他從後方進入。他發現,孟韋在承納的時候,特別需要不那麼脆弱的姿勢,最好是主控的姿勢,比如上位。現在用這個方式,背後貼在孫朝忠懷裡,也算是符合他的偏好。
方孟韋渾身熱極了,尤其他還穿著那件呢子制服,他感覺自己的襯衣已經濕透了,胸上後背汗涔涔的,連孫朝忠攬著他腰間,都覺得特別滑手。他不讓孫朝忠同時愛撫他的性器,打算專心體驗那種不一樣的快感。
他知道自己在心理上一向不習慣被插入,因為只要是對靜忱,甚至當年自己還在北平對他日思夜想的時候,自己的直覺反應就是佔有,給予,把自己的愛與熱情灌注到他的身子裡,讓他與自己一樣感受酣暢淋漓;當兩人交媾的方式反過來的時候,他就不確定自己該怎麼辦。
孫朝忠當然曉得他。
「孟韋,你專心在那幾個地方,別管我。」孫朝忠從後面,靠在他耳邊,臉頰蹭在他汗濕的髮梢上,聞嗅著他獨特的香氣,低聲說:「在你裡面,我自然就會舒服的。就跟你在我裡面的時候,是一樣的。」
方孟韋感覺到身體裡緩緩累積的酸麻猛一下被觸動開來,他不自禁繃緊,然後呻吟著舒放,孫朝忠沒放過這個機會,往裡面再擠進去一點。
「我發現,被你這樣子,要閉嘴挺難的。」方孟韋呻吟著,低聲笑了,
孫朝忠也忍不住笑了,於是,方孟韋感覺到了他的笑,在自己身體裡;於是,他再次開始呻吟。
他吸了幾口氣,往後偏過頭,吻孫朝忠的唇,呼吸他好聞的喘息,說:「你說,我在你裡頭,是什麼感覺?」
「很熱,很硬。」孫朝忠稍微低下頭,舔吻他下顎與頸側的汗水。「很大。我一直到最裡頭都能感覺到你,被你撐開,漲滿,感覺到你還要往裡頭頂。」
方孟韋一向認為,靜忱的嗓子,最適合枕邊私語,尤其是被情潮激蕩時,帶著低柔的沙音。
「那裡頭也有舒服的地方?」
「嗯。最深的那個地方,吸著你,要你進來,要你頂著我,弄我。」孫朝忠的手貼在方孟韋的下腹,搓揉著他那裡一道隱約的毛髮,緊實的肌肉,流湧而出的精水。
「你沒有感覺麼?每次最深的地方,纏著你最厲害的,一直要你的,就是那裡。」
「肏……」方孟韋低低說了一聲,喘著氣,閉緊了雙眼,感受著他同時在自己身體裡的動作。他一手放在自己下腹,與孫朝忠的手纏在一起。
「你,再進來點。」
「方孟韋……」靜忱絕少這麼叫他,所以他昏然之中一下子凝神,沒提防他又頂了進來一點點。
「方孟韋,我一直要跟你說,不准用這種聲音跟別人說話,尤其在樓下。」
「我哪裡……」方孟韋被他揉得哽住了一聲呻吟。
孫朝忠抱緊他的腰,把臉埋在他又熱又濕的後頸領口裡。孟韋身體裡不自覺愈來愈強烈的需索,甚至往後迎送著他,讓他無法再控制自己腰胯的頂弄。孟韋本來咬著牙呻吟,到這時被他弄得叫了出來,兩人纏在一起的手,沾滿了突湧而出的精水。
「你看,你就是這樣弄我的。」孫朝忠的聲音也發顫了,湊在方孟韋耳後。那一瞬間,方孟韋發現,這樣的靜忱其實與承納自己時一樣,完全朝自己打開來,脆弱,也柔韌。
他把靜忱的手放在唇邊,吮吻他沾滿了自己精液的手指,手心,感受著他在自己不斷吸絞的身體深處,尋求自己給予他的歡愉,就像每次他給予自己的那樣。
這樣獨特的情潮,需要更長的時間,慢慢平復,方孟韋一開始就從靜忱那裡知道了。這一次,是靜忱把他抱在懷裡,不時輕輕撫過他的肩頭,腰側,吻他一口。
他身上的衣服,已經脫下來了,汗濕的襯衫下擺也沾上了精水,制服上衣平放在床邊的椅子上。
他終於能貼住靜忱光裸的肌膚,突然感到好笑的疑惑,低聲說:「靜忱,我怎麼覺得,你對我這件制服特別感興趣。」
孫朝忠在他耳邊笑了,說:「你說過,那次元旦舞會上,你恨不得把我從那身制服裡剝出來,嘗嘗我的滋味。」
說著,他稍微抬起上身,看著方孟韋,眼睛笑瞇瞇的:
「我每天看著你,那樣挺直著背脊,裹在你的制服裡,我怎麼不能也有一點想法?」
這的確大出方孟韋意料之外,他訝異著笑了出來。可是孫朝忠貼緊了他,湊在他耳邊說:
「你背後又沒長眼睛,哪裡知道我看不看你。你瘦了,總是皺著眉,臉色差了,有時候眼睛發紅,看著像沒睡好,說不定哭過。」
方孟韋輕聲笑了,又像是嘆氣,然後轉過頭來,啄吻著孫朝忠,彷佛是安慰他,也安慰自己。
「我最後一次看見你,就是你辭職之後,走出北平警察局,穿著這件制服的背影。」
方孟韋緊緊抱住孫朝忠,孫朝忠依然貼在他耳邊,輕聲說:
「當時我想,這大概就是這輩子見你的最後一面了,我得把它記牢了。」
方孟韋覺得,自己身體裡的情潮的確漸漸平復了下去,但是胸膛裡卻又漲滿了。他想起來,自己並不記得是什麼時候最後一次見到靜忱,因為那個時候,自己已經心灰意冷。
「在北平,我也看你。你總是那麼冷靜,可是我經常覺得,下一秒你就要推開門走出去,永遠不回來了。」方孟韋停了一下,又承認:「那是我的期望,我希望你遠走高飛,別趟進來。」
孫朝忠把臉頰靠在孟韋的額上。「我希望你趕緊去美國,去法國。帶木蘭去。最好你大哥也去。」
他倆這麼靜靜抱著對方,一會兒沒說話。
「就算提前脫身走了,我還是會回來找你的,臺灣,香港,美國,甚至北平。」方孟韋說。
「我也是。」
孟韋的確到處打聽他的下落,他也是為了孟韋來了香港,不過,那畢竟是在一切都發生之後了。從結果來看,似乎是一樣的,卻又不一樣。
「靜忱,你說,命運是註定的嗎?」
「可能每個人都希望不是。不過我想,我的命運是註定的。」孫朝忠挪了姿勢,側身臥在方孟韋身邊。「我的性格,決定了我的選擇,而我不可能是別樣的人。」
「太巧了,正好我喜歡這樣的你。」方孟韋轉過臉來,與他吻了一吻。
孫朝忠笑了,輕輕推推他:「孟韋,起得來麼?去沖個澡。」
方孟韋低聲笑。
「當然起得來。你想把我肏得起不了床麼?還差了點。」
「呵呵。我下次繼續努力。」孫朝忠推推他的腰,示意他翻過去坐起來。
方孟韋坐在床邊,回頭看著他,說:「你也來。那個不准我跟別人說話是怎麼回事,我還要問問你。」
「你今天知道的事情已經夠多了。」孫朝忠笑瞇瞇望著他。
方孟韋挑起一邊眉峰,對著他一笑:「我覺得,我還又知道了一件事。你吃醋了。」
方孟韋低沈而且帶著共鳴的嗓音,讓很多人過耳不忘。雖然老家是江南,但是從十二三歲輾轉各地,說話早已褪盡了溫軟的鄉音,而是帶著特別符合他外貌性格的明快硬朗。這附近住的大都是南方移民,尤其在樓下崔嬸的女裝作坊裡,還沒見他挺拔帥氣的人影,門外傳來的話音與笑聲已經讓小姑娘年輕太太們引領而望了。
「對。」孫朝忠一揚眉毛,帶著笑說:「只有我有資格吃,我為什麼不吃。」
方孟韋轉過身,拉住他的手,往自己的大腿上放。
「靜忱,我們先去沖個澡。然後我要告訴你,你讓我吃醋的,是哪些事。」
《完》
寫完這篇,我只想說一句:肏(ㄘㄠ)……
這個方孟韋太TM難搞了(聲明:本句主詞為孫朝忠),要他享受一次跟要他命一樣。好不容易讓他爽,心理上還得順著他的毛,讓他感覺是攻。
我喜歡揣摩北平之後方孟韋更成熟的樣子。他就是一頭獅子,豹子,再怎麼威風,也還是一只需要被順毛的貓,大貓……。
我一直覺得孫蜜會喜歡制服play的,這太挑動他的心理禁制了。本來我想寫的是他被穿著制服的小方狠狠做了一遍,或者數遍,結果他要攻,而且這兩人堅持要調情,想想也是,要不怎麼能讓小方就範呢。
沒事,那件制服還在,小方不會放過他這個秘密的。
為什麼這兩人就不能直接來根事後煙,非得討論人生?不過當然了,這兩人都不抽煙 = =
話說,我一直覺得孫之鴻演孫朝忠的時候,增重了至少三公斤,因為在那之前還有之後,他都是一樣瘦得一把腰,而且認識他的朋友說,到現在他還是習慣跳芭蕾當作運動(他喜歡玩的另一種運動是足球)。至於王凱,真的是養不胖,直溜溜的。
以下是對於原作設定的吐槽,如果各位相信方行長一腔熱血憂國憂民,那麼請不要繼續往下看。
我想說,老方這個人物,經過修改定稿,最後成品很像是畫圖時鉛筆痕跡沒擦乾淨,多少露出原形。一位掌握國家經濟命脈的留美銀行家,難道只知道在家裡囤金條美元袁大頭?憑他的薪餉二十年能利滾利買多少兩金條、再囤幾十萬美元,這就先不追究了(我家認識年代職位一樣的長輩,絕對沒有這麼多積蓄),劇裡他的小保險箱裡至少有一千兩,那是什麼概念?馬步芳買自己一條性命與全部身家去沙烏地阿拉伯享福,也不過花了三千兩。最後這一千兩黃金、幾十萬美元現鈔,方行長共赴國難以身作則,的確都上繳了,可是他跟小媽見天嚷嚷送兒子甥女去美國法國,還有最後小方去香港,難道老方在國外一點準備沒有,就讓兒女到時候土豪狀扛著保險箱裡的黃金美元去?還是就讓他們三個小白人兒兩手空空,去國外儉工勤學?
再進一步說,北平都要和平解放了,老方急著讓小方以護送崔家為名去香港做什麼?當初國民黨抓了崔中石槍斃,都沒為難他妻兒呀?照老方說的,小方從小待在國民黨,要幫共產黨做事嫌晚了,難道不是應該繼續跟國民黨走嗎?姑父說「上面」決定送崔家去香港云云其實也違反史實,中共地下黨員犧牲之後,一概都是不認的,也不會有什麼安排,因為不能暴露。況且全國人民馬上就翻身解放了,為什麼崔家反倒「在北平或是上海生活都很難安排」,非得到香港才能「開個小店」,才能「有書念」?
老方這人不是像很多人(包括他親家何副校長)相信的那麼清白無私一心報國的,孔宋家的帳房都是自己人,蔣經國不喜歡他的確是有道理的。我在故事裡很客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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