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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27 17:17:46| 人氣41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廿六歲的遺囑(補充篇)—精選車頭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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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中那頭衣官禽獸,正是本版版主,即本人。

某天無聊,重閱早前所立的「遺囑」,驚覺當初竟然忘了交待遺照的安排,自責之餘,亦急忙連夜翻箱倒篋,希望可以找到一幀可以見得了人的照片。但在大多數的照片中,我不是在弄鬼臉,就是擺出各種教人不堪入目的不文動作,將這些小丑照片放在靈堂,定必趕客。

在無計可施下,我曾考慮以我的理工職員證上的檔案照片濫竽充數。雖然職員證上的我結上了領帶,表情尚算正經,但由於拍照時的狀態欠佳,睡眼惺忪,沒精打采,把這張照片放在靈堂,賓客們定必以為我是因長期缺乏睡眠兼過份勞累致死的。

幸而皇天不負有心人,某天竟在外婆的舊相簿中,意外地找到了這幀看來難得地正經的大頭獨照。這幀獨照是我在廿四歲時拍下的。其實,這只是一幀很簡單的護照相片,在屋村的沖曬店匆匆拍下,當時只是拿來作求職之用(雖然我並未曾以這幀照片成功獲取任何職位)。後來在找到工作後,我便把這幀剩下來的唯一存貨送給外婆留念;而自此以後,我便忘記了這幀「搵工相」的存在。

我之所以選擇使用這幀照片作為我的遺照,主要有以下原因:首先,我一生也玩世不恭,輕佻浮誇,給予人們的印象毫不認真;但生命結束了,好歹也想正經一番,以使我那霎時的存在能得以被正視。這張照片中的我難得地穿上一襲筆挺的西裝,擺出一副一臉正經的樣子,正正切合了我這個要求。

此外,照片中的我亦展現了四萬式的罐頭笑容,使我相信當賓客們徐徐步入靈堂時,看見遺照中的我露出如此開懷燦爛的笑容,他們定必會把傷感暫時收起。其實,在與身邊的人初相識時,我也總是帶著笑容進入人們的生命的;同樣地,我希望當我離開大家時,亦可像在世時一樣,跟大家含笑而別。而我相信這幀相片可以做到這個效果。

能夠找到一幀見得了人,又能代表自己意願的「車頭相」,真的可算死而無憾。但請大家放心,此刻的我依然風流快活,身體健康,絕無任何想死的理由和衝動;這篇補充篇充其量也只是一個對自己的交待而已。

註:希望本人之廬山真面目,不會把讀友們嚇走吧......

台長: 李燦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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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分類: 心情日記(隨筆、日記、心情手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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