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10-03-10 14:10:57| 人氣29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冒用身分二度假結婚來台仍遭識破,陸女淘金夢碎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移民署專勤事務第一大隊桃園縣專勤隊日前接獲檢舉,指出大陸女子劉○姍與臺灣配偶有假結婚,獲報後該隊旋即派員側密查訪,經過濾大量申請來台之大陸女子相片資料後,發現劉○姍真實身分為大陸女子郭○英(37歲,以下簡稱郭女),郭女本次係以劉○姍身分與臺灣人頭蕭○池辦理結婚。渠等2人到案後,坦承不諱,更郭女前段與周○坤之婚姻亦為假結婚,一案雙破,全案依違反臺灣地區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刑法偽造文書罪嫌移送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郭女90年間以人民幣5千元代價透過人蛇仲介與臺灣人頭配偶周○坤(64歲,已歿)以辦理假結婚方式來臺非法打工,不料郭女於91年間因非法工作遭遣送回大陸,並依法管制13年,郭女為一圓淘金夢,意想天開透過非法人蛇於92年間於大陸地區以人民幣2千元代價購買劉○姍「身分證」,再以人民幣5千元代價與臺灣人頭蕭○池辦理結婚,並持用劉○姍身分大搖大擺入境臺灣;生性狡滑之郭女於到案後,矢口否認案情,且情緒激動,惟經該隊人員出示訪查、照片及入出境資料後,終於突破心防,並坦承渠與周○坤、蕭○池等2人之婚姻,均為虛偽不實,且為逃避移民署人員查緝,於9395年間多次持蕭○池證件將居留地址變更至桃園、龍潭等多處鄉、鎮,此次在罪證確鑿之情形下不得不伏首認罪。

移民署署長謝立功表示,由於大陸地區及東南亞身分證件取得容易,導致冒用身分來臺案件層出不窮,為有效杜絕類似案件發生,移民署呼籲欲申請來臺之外國或大陸人士,應循合法管道並持合法證明文件向外交部駐外單位或本署相關單位申請以維護本身權益;對於欲與外籍或大陸人士結婚之國民希望不要為了小利淪為人頭配偶,切勿心存僥倖而誤蹈法網。

台長: 國際婚姻專家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