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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2 10:00:58| 人氣5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接連敗訴的內政部,渾然忘了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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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名在大陸廈門擔任「社區助理」的台灣青年,去年遭內政部以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各裁罰十萬元。被罰者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北高行)近日以裁罰不符比例原則,判內政部敗訴。


判決書更直言,若因陸方意在統戰,我方即「自我退卻」拋棄民主開放價值,適足以陷入對岸分化台灣的陷阱。這次判決,不僅是對內政部的清脆打臉,對於先後跳出來支持內政部上訴的陸委會和行政院,也是語重心長的提醒。


這是近期以來內政部第二次敗訴。四月間,內政部以婦聯會等40多個政治團體「未轉型為政黨」為由,強制廢止其立案,並強制充公財產。


婦聯會提出告訴,北高行5月也以「違憲」為由判決內政部敗訴,要求停止執行。


內政部迅即提出抗告,7月初遭最高行政法院駁回,理由是《憲法》保障人民有集會結社的自由,政府制約人民團體的法律不能踰越憲法。


這2個案件,堪稱是內政部侵害人民工作權與結社權的濫權作為,正因站不住「依法行政」的立場,終而過不了行政法院這一關。


先看台青擔任「社區助理」被罰案,北高行判內政部敗訴的主要理由是:


第一,社區助理的職務並無「政治性任務」,內政部以居民委員會屬於中共「黨政軍機關」基層組織必欲禁止,不符比例原則。


第二,陸方招聘條件社區助理載明他們必須認同「九二共識」,這屬於個人思想自由問題,內政部藉此開罰,形同處分個人政治立場,有違憲之嫌。


第三,內政部禁絕台灣人民從事這項工作,形同以扼殺《憲法》保障的人民工作權為手段,來防堵對岸對台灣的威脅,手段與目的明顯失衡。



追根究柢,內政部之所以對這些社區助理胡亂開罰,主要是中共推出各項「惠台」措施吸引台灣青年登陸,蔡政府必須對抗「統戰」。


但因為找不到其他施力點,只好採取「罰款」的方式,來嚇阻台灣民眾登陸;果然,有不少人因此放棄了工作機會,以換取免罰。


問題在,社區助理做的就是極平常的社區住戶服務工作,蔡政府硬要上綱為「黨政軍機關」相關組織,不惜假藉《兩岸條例》來對付這群在台灣不易找到更好工作的年輕人。如此「牛刀殺雞」的行徑,在法律的天平上一衡秤,當然不符比例原則。


行政院長蘇貞昌在談到內政部的挫敗時,除支持內政部上訴,還說台灣是民主法治的國家,對於國民應該遵守國家的法律規定都「依法行政」。


多虧蘇揆還記得「依法行政」四字,但當他提到「國民應遵守國家法律」時,有沒有想到「政府也應遵守國家法律」?


如果有的話,那為什麼政府會放任內政部濫法以侵害人民工作權的方式,當成自己反中嚇阻的道具?更可議的是,政府阻禁台灣青年登陸擔任社區助理,把台灣數十年耕耘的民主開放價值看得無比脆弱,這真的是在保衛國家安全,或只是為了遮掩自己面對統戰卻無計可施的心虛?


說穿了,內政部在兩個敗訴案中,扮演的都只是「代理打手」的角色。


在裁罰社區助理案中,內政部代理的是陸委會的抗中馬前卒;在婦聯會的廢止案中,則是充當民進黨和促轉會的清算哨兵。


內政部是內閣第一大部,如今卻自甘淪為陸委會及促轉會的跳樑小丑,不僅濫權違法,還違憲侵害民眾的工作權和結社權,內政部長徐國勇如此自降格調,不羞愧嗎?


包括他為內鬥而函送警政署長陳家欽「偽造文書」的鬧劇,也遭北檢以「查無不法」簽結,徐國勇的適任性已嚴重受疑。


內政部的兩場敗績,暴露了蔡政府「政治辦案」的濫權和硬拗,日漸失去「依法行政」的客觀和節制。


與此相對的是,所幸司法體系仍有清明之士,論理明晰地擋住行政暴衝。



台長: 昕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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