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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1-15 12:59:58| 人氣1,48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從李昌鈺想到蘇炳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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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聖誕節的兩天前我在警察專科學校聽了一場李昌鈺博士的演講。講題是關於刑案現場的鑑識,針對的聽眾是警專師生及現職刑警,尤其是鑑識人員。

李昌鈺是舉世知名頂尖的刑事鑑識學家,一生辦案經歷充滿傳奇,在美國已超越警探和科學家的形象,成為大眾文化中的英雄角色。而他出身台灣中央警官學校而幹到美國康涅迪克州警政廳長,也是傑出華人的典型,又協助台灣警方培訓刑事鑑識人才和偵辦多起知名重案,故在這場演講的聽眾心目中,他受景仰和歡迎的程度是不消說的。

兩個小時毫無冷場的演講結束,李昌鈺要贈送一些紀念品給現場聽眾,主要是他親筆簽名的新書。他這次短暫回國主要就是為他新出版的回憶錄宣傳的。台下有小小的騷動,可見人人對於可以獲得李昌鈺的親筆簽名書是躍躍欲試的。不過,要怎樣從這幾百人中抽出幸運者呢?李昌鈺想了一會兒,也讓台下的騷動又持續了一會兒,有人喊:「問問題搶答嘛!」但最後他決定用生日隨機挑選。

他先喊,比方說,「五月出生的人站起來」,再隨便唸一個日期,由生日最接近的三個人中獎。被點到的莫不眉開眼笑奔上台去,雖然只是隨機的抽獎,中獎者也感覺如一種榮譽,承受著台下欽羨的目光。台下也有人嘀咕:「又沒對身份証,怎麼知道真假?」似乎頗有竄改生日上台冒領之意,只是一時又沒有勇氣實行。

接下來喊到某個月份,我的前排有人站起來了。啊!這個人我認識!竟然是他!

怎麼這麼巧?前幾天我還一直想起這個人呢!之前因演講中全程放映幻燈片,席間一片漆黑,沒有注意到。這下他也和另二、三人上台從李昌鈺手中接下獎品,排排合照,接受台下掌聲,笑容滿面地跑回來了,經過我前面時我推了他手臂一下,他也嚇一跳:「咦,你怎會在這裡?」

他落座後,我心裡仍是震撼不已,覺得這一幕真是太戲劇化,或者說太諷剌了。

這人是誰呢?

半個月之前的國際人權日,陳水扁總統簽署三項特赦,其中之一是蘇炳坤案。蘇炳坤原是新竹市的一位木工及傢俱行老闆,一九八六年被誣指犯下一起銀樓搶案,遭警察刑求、檢方不當起訴、法院違失判決十五年徒刑定讞(除新竹地院一審判無罪)。這件徹頭徹尾的冤案,歷經高檢署四次聲請再審,二任檢察總長四次提起非常上訴,均遭駁回。蘇炳坤本人十多年來邊逃亡邊喊冤,一九九七年終於被捕入獄,後來因眼疾保外就醫。直到總統特赦宣告其罪刑皆無效,才還他遲來了十四年多的正義。

我遇到的這個人,就是當年參與刑求逼供蘇炳坤的五名刑警之一。十一月底總統府宣布研議特赦案的隔天,我到新竹市東大路蘇炳坤的家裡採訪他,他對我說起了這個名字。

這名資深的刑警是我前幾年在新竹主跑警政社會新聞時認識的,還算熟。但那時已是蘇炳坤案約十年後,一直到我離開新竹,並不知此人和這起冤案的淵源。

我想起那個下午,外面是明亮的秋陽,在木板隔間客廳裡的蒼白日光燈下,五十二歲的蘇炳坤說起當年被刑求的苦難時仍然哽咽。他的太太說,十多年來她牢牢記住五個名字,焚香祝禱之際把這五個名字告訴菩薩,希望天理能斷報應。

一紙特赦令為無辜者平反了,但那些造成別人十多年甚至一生巨大苦痛的人呢?是不是就當做什麼都沒發生過?既然這裡面還有我認識的人,那幾天我更加尋思,不知道這些人心裡怎麼想?

沒想到過幾天就在這個場合不期而遇,我突然非常非常難過,不光是因為此人似乎不受影響的志得意滿跟蘇炳坤憔悴形貌的對比。與蘇案當年相較,這名刑警在我在認識他當時已升官了,之後亦然。其實,看來他在蘇炳坤的刑求逼供裡還算幫襯角色,帶頭的一人如今職位可稱顯赫。

更令我感到荒謬的是,做了這件缺德事的人、刑求這一古老辦案「方式」的履行者,在這個時機也能欣然站出來,沾上代表進步的刑事鑑識科學觀念的李昌鈺的光采。我想起演講開頭李昌鈺談到刑案偵辦方式的演進時,其中有一張幻燈片是一名受審訊者坐在椅子上,頸上套著一個金屬圈,他的後方則有穿制服的一人雙手抓著裝置在頸圈上的一根大槓桿。「大家知道,從前辦案很容易,」李昌鈺介紹著幻燈片,「破不了案?還不簡單,轉它兩圈,再不行,再轉兩圈,案子馬上就破了。」漆黑的台下響起哄堂的笑聲。我不知道,那些實行類似辦案方式的人(當然不會有只我認識的這位)笑了沒有?如果有,會是以什麼心情?

談到人權的議題,一般人較少會去聯想到像血跡濆濺痕、DNA比對、彈道比對這些東西;說到對人權有貢獻的人士,通常也不容易像想到律師、政治家、社運人士一樣,很快想到刑事鑑識人員。其實,刑事鑑識科學(Forensic Science)和人權維護的關聯,是一講就能明白的。在刑案、甚或非單純的刑案而是政治、軍事上的人權迫害事件之中,發現物理的真實有助於追究犯人,以保障社會正義和受害者的人權,同時避免無辜者被冤屈。

因此,刑事鑑識科學的發達程度可以是人權的一項重要指標。聯合國的人權委員會至少從一九九三以及一九九四年後每隔兩年,都基於對世界各地刑事鑑識科學發展和運用情形的調查,做出「人權與刑事鑑識科學」(Human Rights and Forensic Science)的決議,強調刑事鑑識科學對人權保障的重要性。

回到蘇炳坤案,這樣說來,這起冤案是因為當年警方刑事鑑識能力的不足嗎?唉,但又不是的。

這件案子的故事說來可以很長,但原理很簡單:金瑞珍銀樓的搶案一直沒破,三個月後警方在另一間金珍源銀樓的搶案中抓到一名嫌犯郭中雄,迫他連不是他幹的金瑞珍案也一併認領,他照辦了。但金瑞珍案中據被害者說有二名嫌犯,怎麼辦呢?只好再叫他自己想辦法補上一名了,他所想到的就是之前和他有糾紛的蘇炳坤。

所以,全案荒誕之處甚多,舉幾個例子:郭中雄供稱他和蘇炳坤從案發的金瑞珍銀樓後面空房子爬上其五樓,但實際上金瑞珍銀樓的後面是空地和半毀三樓房屋,根本不可能如此攀爬;郭稱蘇開車載他前往做案,但蘇炳坤根本不會開車;被害人說兩名歹徒身高約一六五至一六八公分,但郭身高一五七,蘇身高一七四,差距鮮明。

這些都是不需要什麼最基本的鑑識科學就可以知道的。這也正是最悲哀之處。

我想,刑事鑑識科學不等於人權,但重視刑事鑑識科學的價值觀應該會是一種不輕忽人權的價值觀吧。因此,當這位當年蘇炳坤冤案的製造者之一上台領李昌鈺的獎,我看到最大的不協調不是土法辦案vs科學辦案,而是戕害人權vs 保障人權。

我終究沒有向這名刑警問起他對蘇炳坤案感覺如何。已矣的案子,希望正義不是只到平反受難者為止,更希望今後「科學辦案」這個詞的意思就是它字面的意思,而不再是它在某些刑警們的行話中所代表的「帶到後面修理修理」。

台長: peripher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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