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來談羅莽湖畔Loch Lomond這首歌。首先,我在網路上找到了這個很不錯的MP3版本,男女二重唱加上詩琴(Lute)的簡樸伴奏,充滿吟遊詩人味道,真的值得一聽:
http://artists3.iuma.com/IUMA/Bands/Amaryllis/
它所唱的歌詞,也就是上一篇裡提到的普遍版本,中國有翻譯,節錄如下:
傍著青春的山,依著碧綠的水,太陽照耀在羅莽湖上。
我和我的愛人時常來遊逛,在那最美麗的羅莽湖岸上。
你走山路,我走平原,我要比你先到蘇格蘭。
但我和我的愛人永遠不能再相見,在那最美麗的羅莽湖岸上。(註一)
大部分是譯得頗為忠實,唯「你走山路,我走平原」這句,若不知上一篇所提及的典故,就不明所以了。(所以建議有興趣的話先看上一篇!)
這首歌有另一個版本是這樣的,據說就是即將被處死的蘇格蘭戰士名叫Donald MacDonald寫給他的愛人Moira的(註二)。
O whither away my bonnie May
Sae late and sae dark in the gloamin?
The mist gathers gray oer moorland and brae.
O whither sae far are ye roamin?
(Chorus):
O, yell tak the high road and Ill tak the low.
Ill be in Scotland afore ye.
For me and my true love will never meet again
By the bonnie, bonnie banks o Loch Lomond.
I trusted my ain love last night in the broom,
My Donald wha loves me sae dearly.
For the morrow he will march for Edinburgh toon,
Tae fecht for his king and Prince Charlie.
O, weel may I weep for yestreen in my sleep.
We lay bride and bridegroom together.
But his touch and his breath were cold as the death,
And his hairtsblood ran red in the heather.
(chorus)
As dauntless in battle as tender in love,
Hed yield neer a foot tae the foeman.
But never again frae the fields o the slain
Tae his Moira will he come by Loch Lomond.
The thistle may bloom, the king hae his ain,
And fond lovers will meet in the gloamin.
And me and my true love will yet meet again
Far above the bonnie banks o Loch Lomond.
(chorus)
同樣,這裡有些蘇格蘭字,可見註釋(註三)。
從這個版本,這首「羅莽湖畔」不是一般戀愛或詠景的歌曲就很明顯了。看第三段後二句,為何要「向愛丁堡前進,為他的國王和查理王子而戰」呢?
這就是Jacobite Rebellion的故事了。為了交待清楚一點,先把時間從一七四六年的Culloden這場戰役再往回推五十多年。
十七世紀間,英格蘭和蘇格蘭兩個王國都處在天主教和新教的激烈對立之中。一六八八年,英格蘭發生光榮革命,新教徒佔優勢的國會驅逐信奉天主教的國王詹姆士二世(James II),從荷蘭迎回他的女兒和女婿,即信奉新教的瑪麗公主(Mary II)和其夫威廉(Willian III)。James II攜子逃到法國,力倡「君權神授」(Divine Right of Kings)的斯圖亞特(Stuart)王朝告終。
光榮革命在民主的歷史演進上最重要意義應屬新興市民階層聯合貴族成功挑戰了王權,並且樹立國會至上的原則。但其中宗教鬥爭的因素也息息相關。
英格蘭王詹姆士二世同時也是蘇格蘭王詹姆士七世(James VII)。這是因為一六○三年英女王伊利莎白一世(Elizabeth I)死後無嗣,英蘇兩國王室合併(Union of the Crowns),蘇格蘭王詹姆士六世(James VI)入主英格蘭,從愛丁堡遷至倫敦,成為英王詹姆士一世(James I),以一王室兼統治二王國。(註四)
蘇格蘭對光榮革命原無參與,但愛丁堡隨後也發生了反James II/VII(以下便以蘇格蘭觀點稱呼)的新教徒暴亂。一六八九年春,擁護James VII的黨人,也就是所稱的Jacobites,退出新教徒掌控的國會。國會則清算James VII的罪狀,通過James VII遜位以及天主教徒不可再為國王的法案。
自此以後數十年,以北方的高地(Highlands)為主要勢力範圍的Jacobites數度起事,企圖為Stuart王朝復辟。規模較大的有一七一五年和前面所提的一七四五年等兩次。
稱一七○七年是蘇格蘭歷史上最關鍵的一年應不為過。繼一百多年前的王室合併,這次英蘇兩國通過國會合併(Act of Union),其實就是蘇格蘭自此被英格蘭併吞。這段歷史的解釋一向頗受爭議。不論如何,讀到書上描述當時愛丁堡城內的局勢,令人不禁聯想起馬關條約消息傳來後台灣士紳百姓的倉惶悲憤之情。
Jacobites是反對Act of Union的。相對於於被英格蘭同化較早較深的低地(如愛丁堡一帶)和邊界地區,高地人(Highlanders)保有較強的民族意識,加上宗教因素以及對舊Stuart王室的忠誠,在在使得他們更難以接受倫敦的統治。
繼承William III的Queen Anne(註五)在一七一四年去世。英格蘭國會迎立來自日耳曼漢諾威(Hanover)王朝的喬治一世(George I)。
對Jacobites來說,這一個和Stuart王室沒有任何關係的新王朝是更加難以接受了。一七一五年,部分高地氏族奉Stuart正朔起事,號稱擁立避居法國的詹姆士八世(James VIII)。但這場舉事在往後幾場沒有明顯勝與敗的戰役後不了了之。James VIII本人也仍舊待在法國,沒有很積極的作為。
倒是James VIII的兒子Charles Edward Stuart,也就是歌詞裡吟唱的查理王子,著名的Bonnie Prince Charlie,在二十三歲的那年決定反攻蘇格蘭。
一七四五年七月二十三日,Bonnie Prince Charlie登陸蘇格蘭西北的Outer Hebrides群島,兩天後挺進本土。高地氏族人心大振,紛紛聚攏在他的旗幟之下。
同為天主教徒的法國原本應允支持Prince Charlie,後來反悔。儘管如此,靠著強悍的高地軍隊,Prince Charlie很順利拿下了愛丁堡。
Prince Charlie知道他無法苟安於蘇格蘭,若不乘勝一舉攻佔英格蘭,倫敦遲早會重整強大的軍力反撲。因此他幾乎是無可選擇地必需繼續南征。
戰爭的過程在此並不細述。如上一篇提過的,Prince Charlie的軍隊曾近逼倫敦。不過,因估計後勢不看好往北撤退,最後在蘇格蘭的Culloden一役覆滅,Prince Charlie本人則在躲藏數月後逃回法國,Jacobitism從此潰散。羅莽湖畔這首歌的故事也是由此展開(見上篇)。
有一點要注意。即使在蘇格蘭民族主義較強烈的高地,Jacobitism也不是受到一致的支持。事實上很多高地氏族都是掙扎在新的倫敦王室和舊Stuart王朝之間,畢竟倫敦長期以來也是恩威並施,收服了不少蘇格蘭氏族。因此,在Jacobite戰事中,不同氏族或同一氏族裡不同成員加入不同邊軍隊的情形是常態。
從民謠找尋其背後的歷史故事是相當有趣的,常常歌曲所傳遞的意含不是那麼一望可知。若有時間,希再談談其它的蘇格蘭民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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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中國人民音樂出版社的英漢對照歌曲集(2),填詞者鄧映易。
註二:同上一篇的註一。
註三:第一段的May,我也不懂原所指為何。若不大寫,may在蘇格蘭是girl或maid。但這兒不知與Moira的名字有關否?再來,sae是so;ain是own;toon是town;wha是who或what;tae是to;fecht是fight;weel是well;yestreen是yesterday或last night;hairt是heart;frae是from;slain是指樹木茂密的陡坡;倒數第二行的yet應為still之意。
有些上一篇已提過的便略去。另外,這篇歌詞是直接copy & paste過來的,有些地方似乎少了'號。像Ye'll;I'll;He'll渇;而oer應是o'er,over的意思;neer應是ne'er,做never解。
英文部分也有較不常用的字,假設都有英文字典可查好了。
有關二種植物再加幾句話。Thistle,薊,蘇格蘭的國花,也是民族主義的象徵。若到蘇格蘭會發現這一符號被應用得幾乎氾濫。Heather,石南,一種灌木,生命力很強,常見的品種在夏秋之交開紫色的花,覆蓋北英格蘭約克(York)一帶的大片山坡,景色甚是壯觀,最為著名。這種地方就叫moor或moorland。蘇格蘭應該也有,但我並不記得何處。
註四:當然,實際上是以英格蘭為重心。蘇格蘭人於是陷入一種沒有精神領袖的失落狀態,James VI本人則終其一生只在他赴倫敦十四年後回過愛丁堡一趟。
註五:Queen Anne是James II/VII的女兒;Mary II的妹妹;William III的小姨子;新教徒;與William一樣是「促統派」;由於其血統,於一七○二年William死後在沒有太大爭議下繼任為英格蘭、蘇格蘭的共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