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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4-22 13:18:55| 人氣130| 回應0 | 下一篇

內政部違反信賴保障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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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替代役推出的新聞背後,是一個弱勢中的弱勢,不幸的我在四月初提出體位變更複檢,遲遲沒有下文,原本坐在家裡等複檢通知,卻在網路上非正式的BBS知道,在2月三日提出複檢的役男被凍結起來,按照新的體位標準判定,而新的體位標準預計將在六月份公佈

這項不知從何而來的行政命令,四月初才被兵役單位證實,但從二月到三月之間,各鄉鎮市兵役科一片混亂,對於七月一日開始實施的替代役是否將把這一批原本可能複檢變更為丙等體位,只要服國民兵役的役男納入,從原本的不用(我也是在這樣情況下提出變更體位)到現在要按照新標準,其他相關的問題更沒有一個確切的答案,地方政府以這是中央政策決定搪塞,雖然兵總是要當,但這樣的不確定,讓人無所是從

我很不滿,雖然行政程序法90年才實施,但是內政部與國防部這種違反公正公開與民主程序的黑箱作業讓人寒心,完全違反公共行政的信賴保障原則,無預警的將二月三日後的申請凍結,二月二日一天成了三個月與一年十個月的天壤之別,另外新的體位標準如果真的在六月份才提出,那已經超過兵役診斷書的採用時效,是否整個檢驗流程必須從來一遍,有些檢驗是有危險性的,是有副作用的

在新的役男體位標準尚未出爐,為什麼凍結所有案件,我是依舊的體位標準提出申請,為什麼用新的標準來判,我是身體不好想要服國民兵役,而不是想要服替代役提出申請,信賴保障原則在這裡完全看不到,難道說法官可以拖延一個原本判無期徒刑的人等到法條修改為死刑後,判他死刑嗎?


台長: oka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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