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義小起人」這個詞,是從「正義小超人」來的。
在網路這個公開的論壇上,由於匿名性高,
所以許多大膽和多樣化的言語都會出現,
然而當事情太過火的時候,
往往會出現一些出來捍衛道德正義的人士,
這些算是良知派他們通常會因為想要糾正其他人而招致反感,
因為在現在這個社會裡,
個人價值第一的思考下——「你的王道不代表我的王道」
這種言語就成了逆耳苦口的存在,也成了眾人調侃的對象。
這些出來主持公道的「正義小超人」,
網友便藉由字形類似的「止義小起人」來稱呼。
表示你所認為的「正義」其實不是正義,而是「止義」,
你認為你自己高人一等,其實也沒有,只是個「起人」。
話說回來,什麼是「正義」?
說真的,這個詞其實是很模糊,人人都知道有「正義」這種東西,
可是一旦要具體去說「正義」的內涵為何,
那就會是一個很有趣的現象,你會發現,
人人口中說出來的「正義」絕對是個沒有完整相同的答案。
但是,我們都相信「正義」的存在,對吧?
什麼是「正義」?也許囉唆,
但我不想直接去定義這個詞。我們換個方法。
一個慣用語詞的出現,
必定經過眾人約定俗成的方式去確認其定義,
我們可能不知道這個詞在字典裡的標準解釋是什麼,
但在日常語境中我們已經習慣這樣的詞所代表的意義,
知道這個詞在這時的使用,就代表了如何的狀況,對吧?
那麼,什麼詞會跟「正義」一起使用?
我想到兩個詞,一個是「公理正義」,另一個是「維護正義」。
「公理正義」是由兩個名詞正面並列結合起來的詞,
當然這不代表兩者必定全然相等,
但是一個並列詞語的發生,
就是代表這兩個詞間有著即密切的關係,
事實上,如果我們仔細咀嚼,
「公理」本身就是是正義重要的內涵之一,
甚至可以說是「正義」的意義。
「公理」的「公」代表大眾、「理」代表標準,
也就是說「公理」即是一個值得大眾共同遵守的規則與標準,
他是一個提出來會被眾人所同意的遊戲規則,
與此相近的詞是「天理」,「天良」,
同樣的,當我們說一個人沒有「公理」,沒有「天良」,
那個人也絕對不會被我們認為「正義」,對吧?
「維護正義」是由一個動詞和名詞結合起來的詞,
這個複合詞語告訴我們「正義」執行的方法是「維護」,
可見這個「正義」是容易偏頗的,必須時時加以小心維持其公正,
同樣的,一個有關的詞是「伸張正義」,
這裡「伸張」的使用,
就代表「正義」是如何容易被蒙蔽,必須有人去替它發聲。
這裡已經討論到兩個層次的正義問題,先整理一下,
第一個是正義的意義、第二個是維護正義的方法與信念。
正義的意義在於人類追求「公理」的渴望,
我們希望這個現實的世界有一個公平、公正,
可為眾人所接受的標準,
我們將這理想中的標準即稱之「正義」,
這樣看來,「正義」既為一個普世標準,
怎麼會有這樣多面目的論述?
一個原因是,每個人所能認知的正義不盡相同,
「正義」的大原則或許我們都掌握的了部分,
比如尊重生命、寬容別人、遵守秩序之類,
可是人皆有私心,或者說人總是會先入為主認為「自己是對的」,
在自己生活經驗、教育程度、尤其是利益糾葛的複雜影響下,
由個人所提出的「正義」都會有著或多或少的扭曲,不盡相同。
筆者以為一個普世的「正義」不是不存在,
它或許不是一個絕對的標準,
但還是有一個大家公認的為了維護「人」的生命尊嚴、
保障「人」的生存權利,可以名之為「正義」的東西在,
只是沒辦法說明清楚其內涵必定為何,
雖然弔詭,但我們都知道,
什麼樣的作為不是正義、什麼樣的舉動不是正義,不是嗎?
維護正義的方法,或許定位成「執行正義的方法」,
如以中國著名思想家楊朱和墨翟做為代表,
我相信他們不會否定包含尊重生命、遵守秩序這些大原則的「正義」,
但在要如何「維護」這種正義上,他們的意見是大不相同的,
楊朱以為人人以強烈標準自我內省、在要求好自身之後,天下自然太平,
墨翟則反之,他認為人人應該要努力兼善天下,以求取太平。
這種相異的人生觀並無對錯可言,但往往會是衝突的原因。
還是得帶回人性的問題。
前文提過,每個人對於「正義」並不是不瞭解,
一個內容不明確但是具有普遍性價值的「正義」,
我們都清楚,但是基於道德或利益,
每個人所能實踐出來的「正義」程度是不盡相同的,
對於不符合自我認定的「正義」,
所採取的行動也不外乎「獨善其身」或「兼善天下」兩種,
當然,能有強烈自制力的人畢竟是少數,
有一種願意出面維持正義的人協助維護秩序,的確是好事一件。
但是這牽扯到兩件事,
一是我們有沒有權力將自己具體認定的「正義」規定強加到別人身上?
二是我們有沒有具體實踐「正義」的強大力量?
就筆者的意見來看,
以大家普遍接受的大原則去指正並約束別人的行為,是可行的,
但是吹毛求疵到相當細微的程度,
或者是非要對方接受你某種特定的信念,
反而是只會徒增反感和對立而已。
因為一個意見要人接受,以「內在」來說,
要就是以「理性」讓人折服、不然就是訴諸「感性」令人感動,
但這還要是對方要有反省能力的前提才有可能,
不然,只剩第三條路,以「外在」實力讓對方畏懼,
這條路最快,但持續效果也最差。
這個「實力」可以包含數種可能性,
比如說是財力、權力、武力、甚至是宗教輪迴力量,
這可以讓對方感到畏懼而改變其行為,
但是一旦這種強加的實力消失,往往只會造成更大程度的反彈。
但我們還是仰賴這部分的多,
比如法律,這個由國家所執行的強制力即是。
也因此,我們會期待「俠」。
「俠」是一種體制外的力量,太史公說:
「今游俠,其行雖不軌於正義;
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諾必誠,不愛其軀,赴士之阨困,
既已存亡死生矣,而不矜其能,修伐其德,蓋亦有足多者焉。」
「俠」並不屬於體制內正義的執行力量,
但一個真正的「俠」卻可以補充體制內正義的不足,這是不可諱言的,
但也因為「俠」所執行的「正義」畢竟出於自己的實力、好惡和判斷,
所以韓非也說「俠以武亂法」,將之視成大患。
可是,我們對於「俠」都有莫名的憧憬,
甚至希望自己可以成為「俠」,去仗義、去扶危。
所以以筆代劍、在虛擬的世界中挺身而出,
糾正別人的錯誤,伸張個人所認為的正義。
但是,就好像古代劍客用武力強壓對方賓服一般,
許多人的筆也同樣的犀利,
用謾罵、諷刺、侮辱的方式去修理對方,
得了理偏不饒人、窮追猛打、群起攻之……
因為,我們是「正義」的一方,沒關係。
是這樣嗎?我只看到一群鯊魚在血腥的啃食,哪裡有正義呢?
哪裡有正義呢?「止義小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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