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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27 16:26:55| 人氣1,12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二十五年了,繼續走著的我和他-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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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書看到一個新名詞, pro bono 為慈善機構或窮人提供免費專業服務。大部分國外的企業或更多的是律師事務所,會給予員工一段時間,為社區或社會盡一份企業社會責任。CSR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經歷過與咚莖督飽拳一頓的民事官司,由國內的法扶會指定律師協助我這個窮人打這場勞資爭議的仗,因為我的案子是申請國家補助的,所以律師也不算是免費提供服務。


 

若我這一年有工作或有收入,在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我都會用花旗信用卡捐出幾千元給與聯合勸募協會。並不是我沒有提供免費專業服務的能力,而是個性使然,對以前的同事,幫他們放放消息,找份工作還可以,但要面對陌生人,我的能力就受到限制。但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如果我的能力許可,還是會盡一份心力。


 

較諸於咚莖督飽拳一頓和山澧企業這些血汗公司,剝削勞工權益( 勞保、健保和勞退高薪低報 )來換取幾千萬的收益成就自己的業績與高薪高獎金,我的區區幾塊錢,對這個社會而言,應該算是有很大的貢獻了。


 

我也相信這些慈善機構會把我的捐獻做最好的運用,去幫助應該受到幫助的人,就如同高中時期,和幾個同學每個月捐出幾百塊,認養家扶中心的小朋友一樣。


 

我並不富有,我盡我的能力去幫助別人。

台長: Montbla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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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分類: 彩虹同志(同志心情、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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