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08-01-02 11:28:32| 人氣910| 回應3 | 上一篇 | 下一篇

老弟與佳妮婚紗介紹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今天就來介紹老弟和佳妮拍婚紗照的造型吧!
他們的造型是請我在台中的朋友小米幫忙做的,認識小米是在一場模特兒寫真的工作機會認識的,那時就發現她的造型能力相當強,且擅長做風格特殊的造型,所以啦~老弟要拍婚紗照,就一定去找她幫忙囉!如果大家有需要她的幫忙,可以跟我說我再把相關連絡電話給你們~

第一套的造型是棚內白紗,佳妮想做可愛一點的造型,小米在她頭上別了一朵可愛的大白花搭配白紗網,還真的很可愛哩!但因為這是那天的第一套,所以在棚內拍時,不敢拿相機出來拍,因為都還和攝影師不熟,雖然認識造型師,但總是有些害怕,所以只有拍一點點。


接下來,我們一行六人就前往拍攝地點拍攝了,第二套就換成了棚外白紗,裙擺相當長非常浪漫,老弟則是換上了米色外套,搭配牛仔褲休閒中又帶有一些正式,為什麼老弟沒有穿西裝外套呢?因為我跟小米都覺得老弟穿西裝不是很好看,所以二個造型師都一致決定換上較休閒的外套。也許是二人都很搞笑的關係吧!常常MG哩!(下一篇在放一些露網鏡頭)

第三套則是在森林裡拍布農族傳統服飾照,二人一換上衣走在森林裡,感覺時光頓時交換,感覺真的回到從前的感覺,個人覺得還不賴耶!老弟特別還拿爺爺留下來的刀,佩帶在腰際上,那種傳承的意喻更濃厚了~在一旁偷的我,真的很感動,會讓我想到很多爺爺奶奶的事~


第四套則是走奇幻可愛風格,這就是我比較少嘗試的風格,小米做的還不賴哩!結果他們這套拍的最多,也許是年青人愛吧!可較俏皮可愛~
拍完這套之後,我們就結束了外拍的衣服,回程到台中~


第五套走的則是較野豔的造型,由深藍與黑為主顏色,並且載上了可愛的假髮,馬上另一種不同的風格就出現啦~這個場景就在婚紗公司外的一間較復古的餐廳外拍攝!別看他們一本正經的拍攝,當攝影師拍完換我拍時,可是搞笑到不行,當然也很搞笑的也一直叫他們擺很奇怪的動作與造型~我發現自己如果沒有做造型師也可以做另類攝影師,專拍愛搞笑的新人….

第六套則是走迷幻芭比風,小米在眼睛的下眼斂再貼上下睫毛,並且加深眼影的濃度,為了營造出芭比的大眼,頭上則是盤上了假髮,並繫上了粉色緞帶,一個可愛的芭比就出現眼前啦~老弟則是換上粉色白底的襯衫來做整體搭配~


最後第七套,則是走奢華性感風,因為老弟帶的衣服並不多,所以和小米討論之後,決定裡面就乾脆不穿衣服,然後穿上外套搭配大野紅花,換上去感覺酷必了~佳妮則是把大捲頭髮放下,穿上性感狂野的禮服,肩上再披皮草,哇!真是性感無比哩!

就這樣,大夥辛苦的完成了這一次的婚紗照之旅,過程中大家都是很開心愉悅,感謝小米的大力相助啊!也感謝攝影師讓我在一旁狂側拍,以上附上的相片都是我側拍的情形,攝影師拍的肯定更美更精采~

台長: 光頭豔姬
人氣(910) | 回應(3)|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圖文創作(詩詞、散文、小說、懷舊、插畫) | 個人分類: 照片故事 |
此分類下一篇:老弟與佳妮 婚紗搞笑漏網鏡頭
此分類上一篇:朋友R先生

yedda
換我結婚的時候記得幫我連絡小米!!
2008-01-09 13:17:24
yedda
唉悠~原來她也是做梳化的~在我心中你永遠是第一名啦!我結婚你不幫我弄誰還能幫我弄呢?
2008-01-10 15:52:14
版主回應
那就好~哈哈
2008-01-17 15:14:13
愛比賽
相戀二月天‧尋找最對味的戀人
婚紗照大募集
在文華道分享愛的喜悅
在《誓約》中寫下你的愛情誓約

尋找自己的愛情足跡
和羅密歐與茱麗葉交錯的時空
體會彼此的愛戀
站在教堂中 牽著許諾的雙手
相繫的兩個真心
留下深刻的記憶

宣揚您愛情的意識型態,即日起至3月14日前將您的婚紗照以email至本會館,讓您的幸福廣為人知。

活動辦法:
即日起至3月14日前將您的婚紗照以email至本會館,宣揚您愛情的意識型態,相片尺寸一律以數位相片350 dpi以上規格之jpg及tiff檔為主,黑白、彩色不限,一經獲選將用於會館內莎士比亞樓層中的誓約套房,讓您的幸福廣為人知,也將成為本會館永久珍藏作品。
請將您的照片傳至 abbytsai@inone.com.tw,並留下您的姓名、聯絡方式、結婚紀念日等簡單基本資料,與您的愛情誓約(簡短即可)。
獲選公佈:
評選結果將於2009年3月20日公佈於文華道會舘網站(www.inone.com.tw),且以email回覆通知得獎者。
入圍獎項:
幸福誓約賞十名:莎士比亞套房免費體驗券乙張(含早餐兩客)。
愛情相守賞十五名:商務客房(含兩份早餐)平日住宿券乙張。
分享幸福賞五十名:文華道會館福袋乙份(三小瓶+兩包茶包+兩包咖啡包),每人限領乙份。
附則:
(一) 所有參選作品恕不退還,獲選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獲選日起與本舘共享。獲獎作品,主辦單位享有使用於刊物、文宣、製作專輯、月曆…等之著作使用權,不另給酬。
(二) 徵選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從缺或減之。
(三) 凡經評審得獎確定之作品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四) 得獎獎金均需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五) 凡參加者即視同承認簡章之各項規定。


活動詳情請洽會館公關:Abby
聯絡電話:04-36026088 ext.2708 傳真:04-36061088
2009-02-06 15:08:48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