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一少婦控訴主治醫師接生遲到,導致嬰兒因缺氧而致腦性麻痺。一幕新聞畫面拍攝著三歲的當事人,記者旁白述說著:現在小孩已經三歲,還軟趴趴的不會翻身,只能依靠鼻胃管進食。媽媽還曾傷心得說想要抱著孩子跳樓。
暫且不論傷害是如何造成的,這個孩子的未來真的斷送在腦性麻痺嗎?
近年發現,早期療育對這些罹患先天性疾病(包含腦性麻痺)的孩子幫助良多。除了協助孩子學習身體的協調,也讓孩子能夠獨立生活的進程更接近其他正常的孩子;當然在語言學習方面的協助也能讓他更順利的融入社區、學校的生活,對孩子的人格絕對會比完全沒有接受早期療育的患童好的。根據WHO統計,每投入 1元於早期療育工作中,可節省日後特殊教育3元的成本;也有專家學者認為3歲以前作早期療育一年的功效是3歲以後10倍的功效,故療育愈早愈好,尤其要把握0至6歲的黃金療育期。
根據現行規定,地方政府(例如高雄市政府、台北市政府)成立早期療育通報轉介中心,接受來自醫療機構及家長,甚至保母及鄰居的通報,並轉介社工人員,提供評估鑑定及日後治療輔導的服務。但也有很多漏網之魚沒有及時通報,而造成日後治療的困難,當然也造成了孩子的痛苦。
雖然腦性麻痺的變異極大,無法斷定這名個案如果接受早期療育的成效如何,但家長在媒體面前大打哀兵策略,對孩子也不是很好的示範。一旦孩子知道自己的母親因為自己先天的殘缺而自暴自棄,他會怎麼看待自己的生命?一旦孩子已經被家長否定了未來的可能性,他又要怎麼處理自己的未來呢?醫療疏失與否,責任歸屬如何,暫待司法的調查審判。但培養孩子正確的人生觀,絕對是家長必須擔負的責任。身體的殘缺可以透過早期療育透過復健再度建立,心理的健康和社會的健康則是考驗家長的愛和堅持了。
其實換個角度想想,每個人不也是帶著各式各樣不同的殘疾來到人世的嗎?當然社會的觀感對各種殘疾是有不同的評價,也存在很多不公平的待遇,但在最小的社會單位──家庭,期待家長能夠盡力成就一個小小的烏托邦。
我論讀者被標題騙進來的可能性
參考資料:
1. 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早期療育
2. 高雄市早期療育綜合服務網
3. 台北市早期療育綜合服務網
4. Goog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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