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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04 10:15:19| 人氣42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陳水扁難道不能順從民意 刷掉張建邦嗎?全民張大眼睛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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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當年的扁,今變了?八十一年陳水扁(右圖)擔任立委時,曾質疑時任交通部長的張建邦(左圖)涉入華隆案,並措辭強烈地抨擊張是「豪門權貴恣意玩弄司法」。(中時資料照片/韓同慶攝)監委同意權咨文 總統今重送立院
記者蔡惠萍/台北報導 04/04 03:35

總統府預定今天上午重送監委同意權咨文至立法院,立法院也立即安排下午邀集朝野協商。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賴清德表示,總統府已依在野黨要求重送咨文,若在野黨再以任何理由拒審,將會造成憲政秩序大亂。

對於在野黨不滿總統府重送的咨文沒有附上名單,揚言仍將反對排入議程,賴清德表示,咨文內容為提醒立法院,對去年總統咨文提名的監委名單行使同意權,陳水扁總統維持監委提名名單是在捍衛憲法,也表示對被提名人的尊重,在法、理、情各方面都沒有更改監委名單的空間。

他呼籲,在野黨如果認為部分人選不妥,陳總統也尊重立法院的職責,在行使同意權時該刷的就刷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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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的段宜康、沈富雄上一次會期跳出來,因為張建邦的爭議性太大了。

胖胖的顏清標也很老實地說:「監委名單比我還受爭議。」,令人不禁發噘。

後來張建邦夜宴立委尋求支持,怎麼?需要風骨的監委可以這樣和稀泥的嗎?

陳水扁如果有誠意,至少應把上一次會期有爭議的名單拿掉,不能端出爛蘿蔔臭肉要立委選擇,我們民眾也提一份名單,希望陳水扁能夠參考。楊泰順說得好,監院酬庸化,斲傷人民最後信心。


監察院長:李家同

監察院長:施啟揚

監察副院長:林義雄

監察副院長:王清峰

沈富雄

段宜康

施明德

許信良

楊祖珺

范巽綠

劉兆玄 曾任清華大學校長

黃崑巖 成大醫學創院院長

王建煊

張昭雄

吳伯雄

郁慕明
張博雅

鄭村棋

簡錫鍇

詹澈

葉耀鵬

陳文茜

蘇盈貴

朱浤源

蔡玉玲

黃瑞華 偵辦華伍澤元四汴頭工程弊案

朱富美 劉邦友血案

陳美燕 彭婉如命案

孫震 曾任經建會副主委 ,台大校長,國防部長

胡佛

高希均 《天下》、《遠見》雜誌社及天下文化出版公司創辦人

楊國樞

范巽綠

黃光國

張亞中

朱雲鵬

李桐豪 針對財務金融如高鐵資金狀況.資金流向等


監院酬庸化 斲傷人民最後信心 楊泰順




楊泰順 中國文化大學政治研究所所長 2004.12.23  中國時報

依據中華民國憲法本文,總統乃以間接民主的方式,由國民大會代表選舉產生。所以透過間接選舉,便是希望總統能超然於多變的民意壓力,以宏觀智慧,致力於憲政運作的維繫與國家方向的掌握。當五院發生意見糾紛時,此一超然的地位也有利於總統居中協調。為了避免總統因遠離民意而造成施政不當,憲法則另設行政院負責政務推動,並由代表民意的立法院監督其運作。此一設計,使得總統得以擺脫政爭,專注於國家長遠利益的思考,而日常政務也不至於逸脫民意。

由於憲法本文規定,總統提名行政院長須取得立院的同意,兩者自然容易形成合作互惠的關係,如此一來,政府施政便將無人監督。於是,制憲者乃設計由各地議會選舉委員組成監察院,獨立於總統、行政與立法權之外,代表人民監督政府的運作。由於代表民意監督政府,故我國監察院的權力行使對象,也較其他民主國家更為寬廣。


例如,一般民主國會的彈劾權乃為了防制行政權侵害立法權,或為了使掌權者犯錯後能迅速去職,故行使對象僅及於少數高官,使用頻率也不會太高。但我國監察院的彈劾權則及於一般公務員,輿論甚至以案件通過的多寡,來佐證監委是否盡職;顯然,監察權在我國是用以彌補司法與行政監督的不足,而不是國會引為對抗行政的工具。

民國八十一年第二次修憲時,在人民頭家的觀念下,總統改由直選產生。總統既然必須直接面對民意,憲法本文所期待的超然地位便難以維繫。遺憾的是,監察委員在這次修憲中也改為由總統提名經國民大會同意後任命。監察院既非由選舉產生,其代表民意監督政府的功能已不復存在,成了半獨立性的「準司法」機構。但總統此時既已失去超然性,由其提名監委難免會有政治考量,憲改條文雖強調「監察委員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但任何人都瞭解這是個宣示性的理想。

筆者當時曾建議,總統應只提名資深司法官擔任監委,如此既可降低政治干擾,亦符合其準司法性質,奈何意見並未獲得重視。果然,從首屆總統提名作業開始,各種勢力介入便傳聞不斷,民進黨當時甚至要求以政黨比例分配監委名額。

民國八十九年為了因應國大虛級化,監委同意權又改由立法院行使。過去國大代表多由政壇二軍擔任,對總統提名人選通常配合度較高,總統因此還享有較多提名的操控權,這也是為何一般輿論對過去兩屆提名的監委人選,基本上都能勉強接受。但立法院在國會全面改選及精省以後,已成為政黨惡鬥的重心,各黨重量級領導人也都群聚立院,在此一情形下,總統能否繼續享有過去的決策空間,便相當值得觀察。更不幸的是,立院首次運用這項同意權,偏偏又是在政黨對決最肅殺的今年。

總統第一次直選時,李登輝因國民黨實力依然雄厚,選來相當輕鬆,且在威權延續的前提下,總統的各項決策權並未受到挑戰。但此一優勢在陳水扁時代卻不復存在,競選的激烈使總統積欠了可觀的選舉人情債。此外,陳總統對現行的憲政體制,因國家認同差異而缺乏應有的尊重,當然也不會接受憲政慣例或相關法理的束縛。這些因素使得過去原已薄弱的提名原則,幾乎被完全棄置不顧,造成「酬庸」多於「專業」,「政治」多於「風骨」的爭議性名單。

但監院提名無法堅持應有原則,並不代表其原有的功能不復重要。由於對立院長期以來的惡鬥印象,民眾早已不敢寄望以政黨制衡執政者的濫權,使得監院的監督,因此分外顯得重要。這便是為何,當台灣政壇日趨開放與競爭的同時,監院的業務卻反而更為增長。業務的增加無疑顯示,我國代議與司法制度存在某些盲點,必須仰賴監察體系加以彌補。但令人憂心的是,監察體系若因總統的政治考量而喪失應有的公信力,整個政治體系恐怕也會因缺乏衡平支點而開始不穩。

有人以為,陳總統並不會在意提名不當所產生的惡果,因為他的目標是在催生新憲法。但沒有好的乳牙是不可能長出健康的永久齒,民眾如果對政治只有厭惡,催生的新憲法恐怕也不可能為台灣帶來秩序與安定。


台長: 大老鷹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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