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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18 08:47:26| 人氣14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冷眼集》證據已讓一般人不致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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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眼集》證據已讓一般人不致懷疑?【2005/08/18 聯合報】


記者 蕭白雪


被形容為「千古奇案」的三一九槍擊案昨天偵結,專案小組引用最高法院判例,認為沒有直接證據仍可認定犯罪事實,卻忽略最高法院其他判例強調,直接、間接證據必須達到一般人不致懷疑的程度;以此標準來看,三一九案的結案恐怕難讓人信服。

今年三月七日專案小組公布陳義雄涉案,有國外媒體曾形容是「廉價小說情節」,原因是提不出任何直接證據,兇槍下落不明,開槍畫面、目擊者,甚至是陳義雄向家人肯定表示涉案的「自白」,一樣都沒有。

經過五個多月追查,檢警依然無所獲,但認為「已盡調查之能事」,且提出最高法院四十四年的判例,沒有直接證據,但依各種間接證據的推理,只要不違背經驗法則,仍可認定犯罪事實。

專案小組因此說,即使陳義雄沒死,仍有信心起訴全案,也自認法院會判決有罪。

不過法界人士指出,最高法院七十六年另一判例,認定犯罪雖包括直接、間接證據,但要能成為訴訟上的證明,須達一般人不致懷疑、相信其為真實的程度;只要有合理懷疑存在,即應判決無罪。

最高法院卅二年另一項判例更強調,採用間接證據,必須是該證據可直接證明某項事實,若憑空推想,並非間接證據。

一到三審都有法官指出,三一九專案小組引用的判例,要被告還活著才適用;要認定陳義雄獨自連開兩槍,案發現場卻找不到目擊證人,連目睹他持槍的證人都沒有,恐怕只能說有犯罪嫌疑,距離判決有罪,還有很長的距離。

從公布的資料看來,專案小組的確窮盡調查之能事,努力值得肯定;不過就法論法,要說專案小組認定陳義雄是兇手的「推論」,經得起法院檢視,恐怕言過其實。

台長: 大老鷹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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