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09-11-18 18:35:16| 人氣1,81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地方制度法教室:部落可以攔路收取清潔費嗎?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今天(2009/11/18)的聯合新聞網/台灣聯合報,報導了有關新竹縣尖石鄉司馬庫斯部落攔路收取清潔費的爭議問題,所以才會有本篇「地方制度法教室:部落可以攔路收取清潔費嗎?」的評論存在……


壹、案由
  本案緣於新竹縣尖石鄉司馬庫斯部落自2009年7月1日起在部落入口處設置管理站,並向進入部落的車輛收取10元至200元不等清潔費(但又允許遊客拒繳),而引發之爭議問題。就部落立場來說,他們認為雖然道路是政府舖設,但部落內的步道、涼亭、廁所,都是當地原住民部落自力打造,所以收取清潔費仍屬合情合理之舉。

  惟其自治監督機關新縣政府則認為,既然該部落有許多公共設施,諸如道路、橋梁及後續維修,都是新竹縣政府所完成的,自不能變為部落的「私有財」,而任由該部落向遊客收取沒有法源依據的清潔費;加上,有人舉發的關係,新竹地檢署亦就本案予以調查。

  然而,在新竹地檢署調查過程中,新竹縣政府、尖石鄉公所與司馬庫斯部落代表經協調之後,該部落早已同意自7月7日起不再收費;又迄今為止,該部落所設置的收費牌樓與管理站確實已無人收費,且該處之公有地上停車場亦無任何收費情形。

貳、司法機關的理由
  新竹地檢署之所以認為本案,即新竹縣尖石鄉司馬庫斯部落攔路收取清潔費一案,不予起訴。其主要理由是:

  (一)司馬庫斯部落攔路收清潔費,係原住民部落對其生活方式、處置天然財富及資源狀況的自治領域,且當初並無強制性(也就是說,當初收費的那幾天,遊客可以拒絕繳納清潔費);

  (二)該部落當初並未強制收費,且經自治監督機關勸導後,即承諾不再收費,也未再收取費用,故與現行法令不牴觸,因此不予起訴。但新竹地檢署檢察官也表示,如果該部落又開始強制收費,仍屬違法行為。

  又本案的特別之處,則在於檢察官另引用《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等兩項兩國際條約(與《世界人權宣言》合稱為三大人權憲章),認為國家本應包容原住民的基本權利與生活方式。

  不僅如此,如依《原住民族基本法》之規定,政府應尊重原住民族擁有土地利用與管理模式之權利。所以,新竹地檢署以該部落並沒有以「有無繳費」,作為強制排除他人使用權的依據,進而認為司馬庫斯部落並未違法。

參、原住民部落如何可以讓攔路收取清潔費合法?
  坦白說,本案新竹地檢署之看法,仍有若干問題。例如,司馬庫斯部落攔路收清潔費,仍有竊佔公有土地與對遊客詐欺取財的可能存在,這些問題卻被新竹地檢署僅以尊重原住民自治權利云云輕輕帶過,未必合適。

  相反的,原住民部落如何可以讓攔路收取清潔費合法化,實屬本案未來更值得關注的議題;依相關理論暨實務之見解,新竹縣尖石鄉司馬庫斯部落擬攔路收取清潔費,又要合法收費的話,有以下幾種可能的方案:

  (一)將該處依法設置為公共造產,另依公共造產法規之運作方式經營,自非不得收費。例如,我們有很多海水浴場或立體停車場、公立游泳池等等,就是用公共造產方式經營(甚至委外經營),依法並非不得收費。遺憾的是,本案新竹縣尖石鄉並未將該處依法成立為公共造產(實則,鄉公所可以協助司馬庫斯部落循此方案辦理之,例如屏東佳樂水風景區就是以公共造產方式辦理)。

  (二)即使不擬將該處設置為公共造產,另依規費法之規定,既然部落內的巨木、道路均屬於公共財,該鄉公所仍得依規費法之規定,而以新竹縣尖石鄉的自治條例或自治規則作為使用規費的收取依據(猶如路邊停車收取停車費般)。至於,自治監督機關如認為此舉違法的話,則可以予以函告無效,或是撤銷、變更其收費之行為。    

  (三)除公共造產、使用規費等規劃方案外,另依《地方稅法通則》之規定,新竹縣也有機會得以自治條例作為特別稅課、臨時稅課甚或附加稅課之依據,而就特定對象(如遊客)利用司馬庫斯部落收取特別稅課或臨時稅課;同理,即使是尖石鄉亦得以自治條例作為臨時稅課的收取依據。所以,儘管該部落雖聲稱經部落議會通過在案,但由於部落議會尚無法律地位,且亦非法定的自治組織,故本案新竹地檢署恐怕不適合僅以尊重原住民自治權利云云輕輕帶過。

肆、結語
  實際上,本案新竹縣尖石鄉司馬庫斯部落攔路收取清潔費的爭議問題,其實並非史上首例。在此之前,如屏東縣琉球鄉公所就已經推動當地有關美人洞風景區之收費,惟因美人洞位處該鄉環島路必經路段,然迄今為止,則是「形同強制收費」(因為我們遊客時常被騙,跟北部的野柳風景區差不多)。

  雖然,琉球鄉公所也是宣稱該鄉並非將公路納入該美人洞收費風景區的範圍,更認為遊客進入風景區遊憩必須購票(即繳交清潔費)也是合理的措施;同時,又宣稱只要遊客明確告知售票員僅屬過路性質,也絕對不會強制要求買票,與本案可謂十分雷同。

  究其正途,解決之道在於如何以公共造產、使用規費或是臨時稅課等方案,讓部落或地方可以攔路收取清潔費(或清潔稅),可能才有辦法讓所謂尊重原住民自治權利或尊重地方自治云云獲得解套!

台長: Macoto Chen
人氣(1,813)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教育學習(進修、留學、學術研究、教育概況)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