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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19 20:10:28| 人氣1,95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台灣觀點:正視台北縣改制為準直轄市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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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筆者常在中國時報撰寫學者專論的關係,自2007年4月起,也受邀擔任「中央廣播電臺」(www.rti.org.tw,為對海外華人廣播的國家電台)之「台灣觀點」(台灣民主基金會委託製作的政論節目)時事評論輪值撰寫工作者,故特闢「台灣觀點評論」之筆耕園地......

  新修正的地方制度法第四條規定:「縣人口聚居達二百萬人以上,未改制為直轄市前,於第三十四條、第五十四條、第五十五條、第六十二條、第六十六條、第六十七條及其他法律關於直轄市之規定,準用之。」等於表示台北縣得在人事權、組織權及財政權等相關規定方面,比照直轄市之規定。
  換句話說,近期地方制度法不斷修正的結果,縣市與直轄市的同級化雖然又往前邁進了一大步,但有關台北縣得改制為準直轄市一案,則至少已有以下的困境有待解決了。

  首先,就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的統籌分配稅款而言,由於現行直轄市統籌分配稅款分配比率為43%,本僅由台北市、高雄市瓜分;但台北縣得以改制為準直轄市後,明年起台北縣與台北市、高雄市共同瓜分43%統籌分配稅款的結果,如依人口數、土地面積、財政能力等因素分配,都是台北縣受惠,但台北市、高雄市的統籌分配稅款則會大幅減少。亦即,直轄市的統籌分配稅款會大幅流向「準直轄市」的台北縣,但也會引發台北市、高雄市的不滿。

  其次,就補助款與統籌分配稅款的蹺蹺版效應來說,由於台北縣改制為準直轄市後,就會有較多統籌分配稅款,但相對而言,其一般補助款勢必也會減少。也就是說,如台北縣依其所願爭取到準直轄市的統籌分配稅款後,其原有的一般補助款也都會面臨巨幅減少的問題,反而會有得不償失的風險。

  第三,就其他縣市的跟進效應而言,繼台北縣得以改制為準直轄市後,緊鄰該縣的桃園縣人口已達一百九十餘萬,如日後桃園縣亦改制為準直轄市的話,就會與既有的直轄市或準直轄市共同瓜分原有43%的統籌分配稅款而引起直轄市與準直轄市之間更為激烈的搶錢大戰。就此而言,縣市與直轄市之間的政治紛擾反而會簡不斷、理還亂。

  第四,再就台北縣改制為準直轄市之預算支出規模增加來說,單以台北縣成為準直轄市後為例,每年預算支出規模將倍增達一千五百億元以上,例如員額倍增、職等提升的結果是,每年人事經費至少須增加六十、七十億元,遑論其他如勞保、健保費用的負擔至少又增加好幾百億元,能否自行負擔不無問題?這對向來存有財政缺口的台北縣而言,無異將添增更大的赤字預算!

  不僅如此,台北縣所轄的鄉鎮市是否亦應改制為區?也會是台北縣改制為準直轄市後所必須處理的課題。蓋以財政收支劃分為例,現有的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之稅課收支分配差異即有很大的不同,例如遺產及贈與稅部分,直轄市可獲五成,鄉鎮市可獲八成;地價稅、土地增值稅、房屋稅、契稅、娛樂稅等地方稅,直轄市可獲百分之百,但縣的部分,必須再分配給鄉鎮市,例如地價稅部分,縣可獲五成、鄉鎮市可獲三成,惟縣另有兩成列為統籌款項。可是,當台北縣準用直轄市規定之後,台北縣所轄鄉鎮市是否能享受稅課收入分配,或就是必需改為區而喪失地方自治團體之地位,勢必也會成為爭議的焦點。

台長: Macoto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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