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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23 10:48:00| 人氣8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新聞客觀性的結與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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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一次的總統大選,不僅是對政治人物的言行考核,更是對各家媒體新聞倫理的試煉。很可惜地,顯然不論是政治人物亦或是媒體的表現,全都不及格!日前,台灣記者協會與閱聽人監督媒體聯盟各自發表一份對新聞界的沈重呼龥:「媒體對陳由豪事件的報導已超乎新聞倫理的容忍範圍;記協更要求『記者同業堅守專業倫理,發揮道德勇氣,在選舉最後關頭,勿讓政治之手伸進編輯』。」

在這樣一個簡單的聲明稿中,新聞客觀中立的圖騰再次被眾人拿出來膜拜。一如我們所知,媒體的生存,同時受到政治、經濟、技術三種力量的拉扯。從乎政治勢力,媒體淪為政令傳聲筒;從乎市場壓力,新聞成為八卦流言。但不論屈從何種勢力,媒體機構倘若失去了閱聽人的信任,其新聞也就和娛樂或宣傳沒什麼兩樣。正是因為此道理,故而產生了新聞客觀性的結:「如何在既能得到閱聽人的信任又能滿足各方勢力的最低需求下,謀求媒介市場的最大獲利。」

「客觀中立」似乎是逃避一切爭端的良方,但是這樣的一個簡單原則,卻沒有幾家媒體能夠確切遵行。數日前,聯合報面對泛綠陣營質疑其新聞處理不客觀、公正,僅以簡短的聲明表示該報對於新聞價值的取捨與綠營有所不同。顯然,關於何謂「新聞客觀中立」?不同的觀點解讀起來又有天南地北的差異。我們可從過往的經驗中得知,台灣媒體所堅稱的客觀,常常僅是表面、形式上的客觀,其功用是成為報社面對法律訴訟時的護身符;但是實質的客觀,卻從未體現在新聞報導中。探究其原因,得從一個歷史的脈絡說起。

戒嚴時期,台灣報業的發展是標準的「待從辦報」,兩蔣給予其從扈辦報的特權以及金錢的補助。廣受恩澤的報老闆們為了回饋恩主,自然甘做政府的傳聲筒,在這個時期也不會有所謂的「新聞客觀性」問題。隨著報禁解除,這種言論的偏向並未有所改變。在前期累積大量人力與資金的待從報業,順勢轉變成為「財團辦報」,這樣的情勢也影響到現今的媒體表現。由於現今大報團的老闆多是兩蔣時期的待從,言論的開放性也因此受到限制。戒嚴時期由政府的意志主導新聞言論;現在則是由報老闆個人的政治立場、好惡來決定新聞內容。媒介老闆依特定的政治立場與好惡,決定報社的言論,實質的客觀中立也就從未出現在台灣的新聞媒體中。若說由新聞工作者遵守編輯室公約,自主自決編採內容,則新聞會否較為公正?1994年自立報系員工爭取編輯室公約,首開我國先例。其進步性令人振奮,彷彿客觀性原則不再是個神話,得以經由編輯室公約的方案徹底實行。然而,自立報系在歷經所有權的一再變更,編輯室公約的理想終究不敵市場壓力的現實。1998年,自立報系在所有人陳政忠競選台北市議長時,給予報老闆最直接的火力支援。至此,客觀性原則與編輯室公約早已隨晨風消散於空氣之中,媒體工作者對此根本置若罔聞。

若說市場壓力、政治社會力量間的拉扯是客觀性報導的結;那麼,它的解必定求乎於閱聽人的主動性。當我們要求新聞的客觀中立時,不諦是順從媒體守門的觀點:以一種「供給」的概念看待媒體,懇求媒體誠實地「反映真實」。正如我們前面所做的推論,客觀中立,就某種程度而言:不可能,也不必要!我們認為,媒體(尤其是報業)本就應以明確的立場,號召其支持的閱聽眾。這是一種分眾服務的概念:媒體自由且明白地呈述立場,進而「超越激辯雙方的說法,進入到政治性議論的絕事實中」。

至於新聞真實性言論的問題,則應跳脫傳播者與接收者間「傳送的觀點」;以「接收解讀」的模式讓閱聽人自由選擇其所偏好的媒體。如此方能超脫假客觀中立的窠臼,讓媒體暢所欲言,進而學會對自己的言論負責!



Our Questions:
1. 總統大選的這段期間內,對於新聞媒體的表現,你有什麼看法?
2. 你認為媒體可以有自己的立場嗎?
3. 對於新聞客觀中立的原則,你如何看待?
4. 如果報社老闆要求你在寫作新聞時支持特定一方,你會如何應付?

台長: 我愛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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