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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字第613號(95.07.21)-下-

95.07.21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第 613 號 (接上) 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第二、三項將國家最高行政機關之行政院就通傳會委員之具體人事決定權實質上幾近完全剝奪,除為憲法上責任政治原則所不許,並因導致行政、立法兩權關係明顯失衡,而牴觸權力分立原則-- 依通傳會組織法第四條第二...

新聞台: 司法解釋報報 | 台長:魷魚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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