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o’s got the room at the top?
Issues of dominance and nondominance in intracultural communication
E. A. Folb In (2001). Intercultural communication: A reader (9th ed.).
從石器時代南美洲雨林的原住民到現代資訊高速公路科技下的居民,當代科技帶領我們直接與窺伺地接觸多元的文化與風俗。從過去國內釋放運動的浪潮到現今多元聲音的移民者,我們的注意力開始集中至在我們國家內多樣性族群的存在與需求。在本文中,我們要持續擴展我們對與文化關聯的溝通形式之視野,同時,也要注意這些研究領域的諸多面向和差異。
如同Samovar & Porter所云,我們需要了解跨文化傳播的本質,並且要了解它們之間許多不同的觀點,那兒有許多不同的主題等著我們去探索。因此,本文作者的意圖,便是從特殊的觀點看出文化與傳播之間的關聯性與連結,而本文其中的切入角度,便是從溝通交換過程中看主流與非主流的議題,他稱之為「文化內傳播」。
THE CONCEPT OF INTRACULTURAL COMMUNICATION
早先,Sitaram & Cogdell認為「文化內傳播,是一種發生在同一文化中的溝通,僅存在著些微的差異價值而已。」他們繼續解釋道,在某一主流文化中存在著數個團體(或說是次文化),他們與主流文化存在著極小的價值差異。這些差異並不足夠讓他們獨立出來成為一種文化,但相對於主流文化而言,他們卻和文化內的其他成員具有一定程度的多元差異。他們說:「在這樣諸多次文化內的溝通便是一種文化內的傳播」。
Sarbaugh視「文化內傳播」為兩個人彼此共享(或不共享)的文化經驗的程度指標,當文化同質性越高時,溝通行為的文化內傳播也就越明顯。
Byrd視「文化內傳播」發生在居住在同一個地理政治(geopolitical)體系的市民們之間,他們彼此之間隸屬於幾個附屬團體間。
縱合所述,作者認為,文化內傳播是一個在某個指派的文化中的正常現象,並且是影響文化同質或異質性脈絡的特殊變項,而這些變項是關係著權力、宰制與非宰制之間相互關係的重要因子。最後,作者相信,階層的概念就如同是文化的功能般,深深的影響權力、宰制與非宰制的關係,並且同樣的形塑了文化內傳播的內容。
A FRAME OF REFERENCE FOR INTRACULTURAL COMMUNICATION
Society and culture
被啟發的自我利益法則是生存遊戲的名字。我們的祖先勒緊性向,施以殺生、殘廢、偷盜、或其他對他人挑釁的行為,就是為了能夠生存和利益,這是一種權宜的作法,而不是利他主義。也因此我們積極的生命就是為了生存而戰,它給予了某種基本的生存本能、導向和喜好,是以「社會」之所成。但是,這仍不能稱得上是「社會」,因此它仍需要「維持」。「控制」就是為了使社會能夠趨於穩定所產生的需求,所以「社會契約」才會被大家所接受。
社會的維持與控制並不能確保社會永遠原封不動,隨著累積和蒐集的經驗、信仰、態度,以及自我與他人、與團體、與世界、與時間和空間關係的漸增,它是不能夠使社會樣貌保持永恆不變的──文化將使之改變。文化與社會形體合一不只表現在世代相傳的格言上,也同時藉由社會為保障它的文化特質而不斷創造。
從我們在世界上生活的那一刻起,我們就被教導用文化的方式去治理和掌握我們的社會,去保持社會永恆不變的方式。的確,社會契約束縛著自誕生的那一刻起,我們既無法用我們的選擇也無法用我們的配置來對待我們的社會與文化。自我們從小時候起,社會化過程就讓我們迅速地內在化了適當與不適當的社會行為,家庭、宗教、教育、再創造、健康照護和其他形式的文化機制,強化了我們學習、完成、和規範我們行為的方式,透過這樣的社會化方式,我們才能從一個人類的動物轉型成為一個社會的動物。
Hierarchy, power and dominance
從本質來看,階層意指一個有次序的過程。高地位的人和他伴隨而來的權力,可能對我們來說是一個偉大的勇士或獵人,他們可能具有某種神奇、有如神助的特別力量,而這些人通常被認為是聰明的,或是擁有某些重要的財產,或是具有某些社會的資源。權力、控制和接隨而來的高地位之人通常都會具有扭轉權力的力量,並非每一個都應該遵守社會的契約,具有強力手腕的規則通常會戰勝。
無論階層的決定力量有多大,社會上現存的事實是權力精英的力量總是被擔保的。權力精英的出現只是使社會成員間的不均等關係更為確定,事實上,權力通常被定義在能驅使他人作你想要他做的事的能力。但是權力精英並不能夠有效的說明你的地位就是居於階層的頂端,因此,它還端賴其他機制、援助和永恆不變的文化觀點──知識、經驗、信仰、價值、社會組織形式、和人造物等──這些精巧且顯然的因素才是強化和確立社會中權力精英的持續以及不對等的關係。
我們回到「誰的規則?誰的文化?」的論題上,在傳播研究中談及「主流宰制文化」並不是說它的數量,那就是為什麼「弱勢」的標籤總是在我們提到文化或人口統計時所產生的「誤解」。例如:美國的女性並不是數量上的弱勢,但是她們在權力精英中,卻的確是個弱勢的團體。因此,當我們提到主流宰制文化的概念時,我們便是談及到「權力」的問題,是指宰制文化的權力、是從歷史上就恆久不變的認為我們該想什麼說什麼相信什麼的權力。
作者所提出的倡言,便是自我們社會化的過程,或者說形成社會的這些人,便是創造不對等的社會組織與關係的治理規則的元兇,讓我們從溝通行為與實踐就是一個不對等的本質。
A NOMENCLATURE FOR INTRACOMMUNICATION COMMUNICATION
The concept of nondominance
本文的關注焦點並不是看數量上的不同,而是看主流、非主流和權力在文化情境中的關係,也就是非主流團體如何與主流團體成員交錯與互動。
「非主流團體」是指從歷史上與傳統上便不能持續地近用或影響主流文化中的社會、政治、法律、經濟或宗教結構和組織。相反地,主流文化就是宰制整個文化團體的人。非主流團體可能包括有色人種、女性、男同志、女同志等在生理上的不同。在美國,權力和那些能夠具有潛在使用權力和高地位的人一般都包括了白人、男性、有能力的人、異性戀和那些外表看起來年輕有為的人。非主流團體另外還有那些是社會中不可見的那一類人,還有可能同時具有可辨識的身份標記,這種身份標記的認同往往是那些主流團體成員有意識地和習慣性地賦予較低地位和負面地位的團體。
這些低等地位的人被社會給予「污名化」標記。我們的確對於這些污名化標記的人視為是「反常」、「變態」、「身體有缺陷」、「次標準」、「差異」的,這些是和主流文化所不同的。如同我們先前提到的那些人,白人、男性、有能力的人、異性戀和那些外表看起來年輕有為的人,都是設立了一些觀看他人的身份標記標準,並且這些人將之當作看人類的一種比較標準。
無法逃避的是這些非主流團體的人必須經驗這些令他們害怕、否認和自我怨恨的身份標記。Frantz Fanon清楚地點出「殖民化母國」(colonized native)的特徵──這種來自內在化權力精英給予的母國壓迫,不但要求他們服從殖民精英,也同樣承擔比殖民更多地身份標記的壓迫。
唯有跳脫忽視個人身份標記的行動,「出櫃」(coming out of the closet)的過程是一個接受自己身份的辦法。也許在我們社會中有著對於性別或情感偏好存在著衝擊的個人身份標記知識,對男同志或女同志來說也許容許他們自己對於偏好有著認同,但是在社會上他們仍然被視為是變態和反常的,他們仍然是一個被標記的一群人。大多數的解放和自由運動都致力於要求他們的成員出櫃,這些運動的目的不只是希望能夠將權力精英的權力賦權自身,同時也希望對他們的成員宣示著教化和尊重他們的認同和身份。
在現代社會中的階層本質,如美國,不只反映身份標記的結構,也反映階級結構以及環繞在階級與身份的角色規範與期望。即使美國的權力結構是複雜和多層次的現象,操弄它的仍然是「經濟」。也就是說,權力精英是一個能夠控制物質資源和物品的精英階級,並且能夠控管整個生產與配銷的管道。
階級是緊密的和身份連一起的,許多非主流團體至今仍是貧窮的那群人,這一點兒也不意外,而非主流團體從歷史上就是個低所得的人或為經濟上的權力精英工作為奴的也不是件驚訝的事。
文化指示非主流人們處在「他們的地方」,是一種「潛藏自我」(subterranean self)的強化,它受到預判價值、刻板印象、價值信仰等文化束縛的集合,使我們每一個人去判斷我們的世界觀和對人們所地位的看法。那是指我們潛藏的自我提供我們破壞生活常規的一種刺激──指示什麼角色是人們應該表現的;何以某個人準備好去扮演某角色;何以人們都以我們所看的角度站居他們的位置。這些都是社會階層中不對等關係的本質呀!
Geopolitics
地理政治是指社會和文化彼此產生與支撐的名詞。例如美國不單只是一個具有某些疆界的領土,同樣也是個地理政治的實體。從它的歷史來看,反映出一個清楚切斷地理、政治、經濟、和宰割人們關係的國家。
也許根本沒有一個地方是主流文化的種族中心主義,比像傳教工作更為顯見的是,無論是用白人的方式教化母國,還是將他們美國化。「美國人」的標記已常為我們所用,居住在美國的人都自認是西半球的中心,將他們自視為「美國人」,並且同樣說我們的經濟主導這個半球和我們的種族中心主義。認同美國是一個地理政治的形式就是認同其他人的征服與控制,並且倡議領土內的非主流團體的可能性以及在主流文化中這些團體的極化與敵對關係。
在經濟持續奴役的今天,難民們飛快地從戰爭、貧窮、和壓迫的東南亞等地逃出,並且成為不可見、低所得的褓姆、女佣、日聘勞工、照料生病和老人的工人,便宜既貧窮的勞工四處皆是。的確許多非主流的人們在今天仍被視為被殖民的、奴隸的、被剝奪權力的窮人和低身份地位的,不對等的關係在征服者與征服者之間仍然持續不間斷,即使壓迫的形式會改變,但是壓迫的事實和非主流團體的共存仍舊持續存在。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