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見附檔說明)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
新版入國登記表(Arrival Card)自103年3月1日起開始使用
附檔:新版入國登記表樣本及本次修訂說明詳如附件。
非法聘外勞 去年開罰674件
曆春節將近,家家戶戶忙著大掃除,僱主常會以「人力支援」的說法,請外勞幫忙到親人家大掃除,這些都涉嫌違反就服法,勞動局說,一旦查獲雇主涉法,將可依法開罰3至15萬元。勞動局也將針對年貨大街加強稽查,避免非法打工。
根據勞動局統計,102年度非法使用外籍勞工遭裁處案件,總計674件,較101年度的583件增加許多,其中又以聘僱外國人非法從事工作270件為最多,指派所聘僱之合法外國勞工,從事許可以外工作103件次之,非法容留外國人從事工作78件占第三。 ~聯合報
職災派遣勞動教育 勞動部聚焦
勞委會將於今年升格勞動部,今天公布重要施政重點,將職災保險法、勞動教育法及派遣勞工保護法,列重要立法計畫。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今年將升格勞動部,將上述列為重點立法項目。勞委會指出,勞保普通事故與職災保險目的不同,因此規劃職災保險單獨立法,希望在因應非典型勞動型態中,讓受僱勞工全部納入職災保險保障範圍。職災保險失能,遺屬年金按平均月投保薪資約50%計算金額,增進年資較短勞工的職災權益。
勞動教育法的重點則為納高中以下學校課綱,高中以下學校每學期應實施勞動教育至少4小時,政府機關學校每年應辦理4小時以上勞動教育,雇主每年應接受4小時勞動教育等,此法草案預訂在年初送交行政院審議。
研訂「派遣勞工保護法」,重點包括:明確「勞動派遣」勞務給付態樣,界定勞動派遣三方關係定義;明確規範要派單位對性別歧視、性騷擾防治、就業歧視、工作時間、休假等相關保護規範事項,應負視同相關法律的雇主責任。
另對工資給付義務應負補充責任、職災補償應負連帶責任;明確化勞動派遣應以常僱為目的,並訂定「均等對待」原則;合理限制勞動派遣使用的職類、範圍及比例,並將派遣事業單位納入管理,明定從業採登記制等。
至於其他重要修法重點,除職業安全衛生法相關子法,希望能達到立法院要求1年內完成修正目標外,在勞退金條例部分,將推動勞退金自選投資方案,增加勞退金投資規劃自主權。
有關勞資爭議處理法,將研議新台幣5萬元以下小額爭議經調解不成,主管機關查明是雇主違法所致,可由勞方提出交付仲裁的可行性,以迅速解決紛爭。 ~中央社
有牌包庇無牌 外傭中介賺到盡 [香港新聞]
【晴報專訊】全港逾千間外傭中介公司,不足三成獲領事館發牌。有業界踢爆,近年菲、印領事館已罕有發牌,不少持牌中介收費代無牌公司「蓋印」申請外傭,甚至「借殼」予無牌中介以分店名義經營,令業界服務質素每況愈下!
外傭中介公司愈開愈多,惟質素參差。經營外傭中介服務廿年的林先生(化名)指,中介只需符合勞工處《職業介紹所條例》規定即可營運,但代聘印傭或菲傭須獲當地駐港領事館發牌,以持牌印傭中介為例,本港現有逾二百間,惟近年領事館已極少發牌,故衍生「借印」情況。
林說:「持牌中介經營成本貴,領事館續牌每年約三千元、加入香港職業介紹所印尼協會每年約三千六百元,有中介為增加收入,會幫『無牌』中介(俗稱艇仔)蓋印申請外傭來港(外間稱「借印」)。」
他透露,現時持牌中介「借印」申請菲傭每次收六百元、申請印傭收八百元,「當中五百多元支付給領事館及印尼的培訓學校。即使被舉報,只要話無牌的中介係外判sales都好易過骨!」
「艇仔」求財 不理會傭工質素
香港僱傭公會主席陳東風坦言,印尼及菲律賓領事館近年已甚少發牌,估計市面逾七百間中介是無牌「艇仔」。因他們不受領事館監管,多數只着眼賺錢,即使外傭動輒斷約也不理。部分無良「艇仔」為賺盡中介費,不惜到處挖角,甚至慫恿外傭跳槽,擾亂市場規則。
他又指,持牌中介必定將質素較好的外傭留給自己,分拆給「艇仔」搵客的外傭多屬「籮底橙」,語言及工作能力較差,「如果僱主事後有事要跟進,『艇仔』都唔係最清楚嗰個,僱主好似隔山打牛咁。」
此外,近年更有持牌中介為擴展網絡,允許「艇仔」以「加盟」方式經營,變相由無牌變有牌。林先生直指,「部分中介有多間分店,可能間間唔同老闆,好似特許經營般,『艇仔』用錢買佢個名來經營,只要持牌中介去勞工處辦理開分店手續便可。」
陳東風透露,一般「艇仔」需付三萬至五萬元予持牌中介作「買名」費,其後每促成一宗生意,便要給持牌中介約二千元,做法如sales跑數,他估計行內有三成持牌中介會以「加盟」方式擴展業務。
領事館證 勞處:非發牌條件
本報就「艇仔」中介向勞工處、印尼及菲律賓駐港領事館查詢。勞工處指根據《僱傭條例》規定向職業介紹所申請人發牌,如介紹所違反有關條文,當局可拒絕發牌或續牌、或撤銷牌照,但領事館發出的許可證非發牌條件之一。
勞工處又指會加強巡查,查核中介公司有否按法例收取中介費,亦會研究檢討發牌條件規定。過去兩年共有六間介紹所被拒發牌、續牌或撤銷牌照。但印尼及菲律賓領事館至截稿前未有回覆。
如何辨別合格中介?
僱主要辨別真假中介公司,陳東風指主要應注意中介是否持有「三牌」,包括:
1.有效商業登記
2.職業介紹所牌照
3.領事館牌照
林先生亦建議僱主若要聘請印傭,可透過香港職業介紹所印尼協會網頁,查閱有哪些中介已獲印尼駐港領事館發牌。
另外,如僱主光顧「艇仔」中介後出事,僱主可怎追討?律師梁永鏗指僱主跟外傭訂定合約是兩者的事,中介要負法律責任極少。除非無牌中介訛稱是持牌中介向客人招攬生意,則有機會觸犯《商品說明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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