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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2 09:39:50| 人氣467|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外勞聘僱率 有條件放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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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 訊

編號:3845

日期:103.3.03

   基層勞動力短缺,經濟部正研擬對以「本勞行情價」仍無法聘到足額員工的業者,個案開放外勞聘僱比率上限到40%,相關規劃最快在今年4月會同勞動部研商可行性。

工業局官員指出,近年無論在資通訊電子或傳統產業,都有傳出基層勞工短缺情況。為此,經濟部去(2013)年便開始研議將目前外勞比率上限,從現行的35%調高到40%

不過,工業局提出但書,業者必須用本勞在該職務的平均薪資招募員工,卻仍招不到本勞情況下,才能放行到最高額度。藉此杜絕「假缺工,真省成本」的業者。

據了解,經濟部和勞動部最快今年4月就會針對此議題會商,研擬是否放寬限制及配套辦法。

勞動部官員指出,去年3月起,勞動部已開放業者用多繳就業安定費方式,獲得「extra」(額外)的外勞配比。也就是說,業主若要提高5%10%15%的配比,就必須為每位增聘外勞每月多繳3,0005,0007,000元的就業安定費。以目前19,273元的基本工資來算,增聘外勞成本幾乎與本勞相當。

不過,勞動部官員表示,企業透過「extra」機制增聘的外勞約占整體外勞人數的5%左右,顯示業界需求量並不算大。

依勞動部「3K5級制」規定,目前國內屬骯髒、危險、辛苦的3K產業,可依10%15%20%25%35%五種比率引進外勞。至於自由貿易港區的製造業和台商回台投資業者最高可享40%配比。                    ~經濟日報

 

 人權報告 台貪官多 剝削外勞

美國國務院前天發表《2013各國人權報告》指出,去年台灣主要人權問題包括外勞、外籍漁工遭剝削以及官員貪腐,並指出去年5月台灣已有573名官員遭貪腐起訴,其中39名是高階官員,而媒體壟斷衝擊新聞自由也是一大隱憂。

這份報告從基本人權(人身自由等)、基本民權(言論自由等)、政治權(公平選舉等)、政府貪腐、政府對人權調查組織態度、性別歧視與人口販運、勞工權益共七大項檢討台灣人權。

月薪扣到剩千元

報告指出:「外籍家庭看護與幫傭無法享有最低薪資,沒加班費、沒休假,沒工作日數或休息保障。」外傭僅有15840元薪資,扣除仲介的規費、高利貸與保險費後,每月實際薪資可能低至1000元。而違法超時加班也是台灣職場的普遍現象,絕大多數勞工都領不到加班費。勞委會僅有294名勞動稽查員,平均每10萬名台灣勞工僅分到0.27名稽查員,遠落後國際標準的1.5名。

文化大學勞工關係系副教授李健鴻昨表示,美國人權報告所言的確是事實,台灣外籍看護目前的底薪過低,工時太長,國內學界也確實認為不合理,還有改善空間,至於外籍漁工遭苛待也屬實,但漁船長期在海上作業,主管機關較難監控,才易發生這種狀況。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說:「這份報告對外勞或本勞困境的敘述非常公允,沒有誇大。台灣政府應深切檢討,為何讓這種狀況持續發生。」

對此,勞動部發言人陳益民說,除繼續加強勞動檢查,也會積極宣導,從觀念改變僱主思維。勞動部已擬定《家事勞工保護法》,未來家事外勞除有基本工資保障外,也可享和本勞一樣「工作7天內須有1天休假」。

報告指出,2012年一艘台灣漁船被查到強迫菲律賓漁工每天工作1820小時,伙食、醫療差,漁工要解約還要付罰金。去年又查到3艘台灣漁船剝削外籍漁工,外國政府指控台灣漁船涉及人口販運、虐待勞工與薪資過低。我漁業署回應,十分重視外籍漁工權益,也提出僱用契約範本,要求船東須依此範本簽約,簽妥後需送各地主管政府備查,如未照規定簽約也會開罰。

在貪腐方面,去年5月時已有39名高官遭起訴,除了指出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去年4月因企圖索賄被判刑7年,前總統陳水扁去年2月也因洗錢多項罪名被判20年徒刑。

洪仲丘案迫修法

立法院長王金平遭監聽與檢察總長黃世銘遭起訴案,則涉及侵犯隱私與通訊自由、未公平審判問題。對此,我法務部表示,待詳閱該報告全文,並與廉政署等單位討論後,再對外說明。

洪仲丘案迫使台灣政府緊急修法,讓承平時期的軍法案件移交司法機關審理。

報告也提及媒體壟斷問題,親中色彩濃厚的商人欲收購中嘉網路,引發媒體壟斷疑慮。

學者和媒體觀察人士表示中國當局或台灣企業界影響媒體在報導時自我審查,並引用台灣大學一項研究指出,有兩大報在報導中國訪台官員時,較偏袒中國官員。

另一項自我設限的新聞報導案例,則是中央社未報導蓋洛普對台灣的生活滿意度調查。

【報你知】人權報告 國務院發布

美國國務院自1977年以來每年向國會提交《各國人權報告》,該報告檢視國家或政治實體在前一年度的人權狀況,記載他們在人權領域作出的國際承諾和履行狀況。今年發表的是2013年度的調查結果。

《各國人權報告》由美國國務院民主、人權和勞工事務局負責發布,依據美國駐外機構、非政府組織、公開資訊以及各國政府協助提供的資料編寫,今年涵蓋的區域近200個國家或地區。                      ~蘋果日報

 

 剝削外勞問題 法務部積極查緝中

針對近來美國人權報告中提到,台灣的「外籍勞工被漁業公司或仲介機構剝削」問題,法務部表示,為保障受害的外籍勞工權益,目前正積極查緝偵辦中,並會同漁業署、外交部等機關,尋求相關國家協助,對加害人絕不寬貸。

日前美國國務院發表〈2013國別人權報告〉指出,去年台灣主要人權問題,包括外勞、外籍漁工遭剝削以及官員貪腐;此外,媒體壟斷衝擊新聞自由也是一大隱憂。

該報告還引用部分學者及政治人物的說法,指法務部沒有充分獨立,導致所屬機關基於政治動機進行違法監聽。對此,法務部澄清,一切依法行政,絕不受任何政治力介入、干涉;且所謂的濫權監聽案,經台北地檢署查明並無其事,不起訴處分也已確定。

至於外傳我國肅貪對象有選擇性,法務部則表示,去年前7個月共起訴576名官員,當中39名為高階官員,可見我國貪汙官員不論位階高低,沒有任何人涉貪可被免於追訴。

法務部還提到,美國肯定我國大力肅貪、推動吹哨者保護、訂定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公開政府資訊、有效執行保護檢舉貪汙等法令。~台灣大紀元

 

 外籍漁工超時工作? 漁業署:事證送法辦

針對美國國務院公布2013年全球人權報告,指出台灣漁船疑似強迫外籍船員超時工作等情事,農委會漁業署表示,已將相關事證移送司法機關偵辦,並會適時對外說明。

漁業署指出,美國國務院於228日公布2013年台灣人權報告,報告指出,在2012年查到台灣漁船疑似強迫外籍船員超時工作、伙食醫療差,以及柬埔寨非政府組織提報台灣漁船有涉及人口販運虐待漁工等相關案件。

漁業署說明,漁船海上作業確實較陸上工作或商船船員辛苦,但是台灣船員與外籍船員工作條件一致。

漁業署說,2013年即已接獲美方報告中相關訊息,已將相關事證移送司法機關偵辦,並會適時向外說明相關辦理情形;後續如有相關具體事證個案,都將嚴查,並依法辦理,以保障人權普世價值。                   ~中央社

 

 虐待漁工? 漁業署發表回應

針對美國國務院上個月公布2013年台灣人權報告,指出2012年查到我漁船疑似強迫外籍船員超時工作、伙食醫療差,及柬埔寨非政府組織提報我漁船有涉及人口販運虐待漁工等相關案件,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在1日發表回應。

漁業署表示,外籍船員與我國船員工作條件一致,去年即已接獲美方報告中相關訊息,已將相關事證移送司法機關偵辦,並適時向外說明辦理情形。後續如有相關具體事證之個案,均將嚴查並依法辦理。

漁業署並舉出一些改善外籍船員在台福利的具體作為,如補助宜蘭外籍漁工工會購置設備,補助高雄基督長老教會海員漁民服務中心購置個人電腦,要求基隆區漁會提供外籍船員休憩活動場所等。

漁業署強調,外籍船員已成為我國不可或缺之漁業勞動力來源,對於持續保障及提升外籍漁工的福利,我國政府相當關注並持續透過建立制度來落實。

依據201312月修訂之「漁船船主在國外僱用外籍船員作業應行遵守及注意事項」,漁船船主聘用外籍船員,需與外籍船員簽定定型化契約,其中包括工資、保險、旅行費用和其他必要船員福利,違規者將依法處分。

漁業署重申,我國將持續透過雙邊管道,與外籍船員主要國家進行諮商,提升投入我國漁業之外籍漁工之權益。             ~今日新聞

 

 住院僱外配看護 須知法規免觸法

近來基隆市府及轄內司法單位查獲多起民眾於醫療院所住院時,不慎聘僱假借外籍配偶名義應徵之逃逸外勞,而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因而觸法受罰。

基隆市府社會處也特別提醒僱主,聘僱外籍配偶從事工作時,應依規定核對外國人之外僑居留證及依親戶籍謄本正本,以免不慎觸法。

市府社會處表示,不少民眾於醫療院所住院時,需聘僱外籍配偶協助照顧,卻因未仔細查驗外籍配偶居留證及依親戶籍謄本;因而被查獲聘僱非法外勞,處新台幣十五萬元以上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為杜絕不肖仲介業者及逃逸外勞,謀取不當利益,致不諳法令之民眾觸法受罰,他們特別在轄區內各大型醫院及區公所於明顯處張貼或公佈,俾利民眾閱覽,保障民眾及合法外勞工權益。

社會處也表示,聘僱外籍配偶從事工作時,應依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三項規定,核對外國人之外僑居留證「居留證辯識專區」及依親戶籍謄本正本,並影印留存備查。

倘民眾有聘僱外籍看護工協助照料之需求,可事先來電洽詢市府外勞諮詢服務中心電話:24278683詢問相關法令規定,以免不慎觸法。        ~台灣新生報

 

 申請外籍看護 半年等無人

外籍看護工由於來源國政策等問題,國內面臨新案苦等半年、舊案無法銜接的空窗期,台中市就業服務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熊維舒說,業者被民眾罵翻天。有民眾表示,本國籍看護價格高,若無外籍看護,出門拚經濟都有問題。勞動力發展署表示,政府已在積極開拓來源國。

民眾罵翻  仲介業者陳情

游姓女士說,公公有帕金森氏症,為了做小生意,須請人照料,本國籍看護一個月五、六萬元,請外籍看護若有空窗期,不知該怎麼辦;陳姓女士說,公公、婆婆分別是重度肢障、不良於行,去年八月幫婆婆申請外籍看護,至今無下文。

熊維舒說,這是普遍性問題,因為外勞看護主要來源國之一印尼已逐漸限縮,並傳出要終止輸出,目前有意來台勞工,還要先受訓六百個小時,技術問題讓申請案時間差更嚴重。

人力仲介公司指出,菲律賓要求的薪資較高,加上廣大興號事件,菲國對申請程序過程審理趨嚴。越南因逃跑事件多,早已被政府凍結外籍看護輸入。業者楊登貴說,政府要民眾拚經濟,但民眾要申請外籍看護都有問題了,如何安心拚經濟?

市議員吳瓊華說,近日不少業者陳情的共同心聲是「被民眾罵翻天了」,很多民眾心急申請案已送出半年,卻仍等不到外籍看護,相較以往約兩個月作業時間,平均申請案時間是兩倍至三倍之多,有業者甚至不敢再接民眾電話,形成有生意不敢接的奇特現象。

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副組長趙文徽說,東南亞國家經濟發展,勞工輸出政策逐漸修正,政府會積極開拓來源國,但民眾也要改變過去以低廉價格引進外籍看護的想法,並搭配國內長照產業發展,民眾和業者的問題,政府已重視處理,會和業者持續溝通。                        ~自由電子報

 

 天天掀棉被拍打女外傭臀和大腿 男僱主稱「管教」

拍臀部和大腿算是管教?台中市一名菲律賓籍女外傭指控,男僱主不時常打她臀部和大腿,她認為是性騷擾而提出告訴,但僱主辯稱是這是他的「管教」方式,遭市府性平會不認同裁罰10萬,他不服提出上訴,一審法院認為無性騷意圖、但高院認為有問題發回重審。

該名20多歲的女外傭,1016月向勞工局申訴,她在該年1月間,透過仲介到一名馮姓男僱主家中照顧阿嬤,但期間馮男卻天天趁她睡覺時,掀開棉被拍打她的臀部和大腿,工作時則拍臀、肩膀和手部等,讓她感到疼痛又生氣,她曾試圖制止但情況仍未改善。

女外傭忍到6月,才向市府的勞工局申訴;市府性平會之後接手調查,她哭訴「每次僱主打我我會哭,但他看到都沒反應。」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僱主坦承「確實曾隔著衣物拍打過她肩、手臂、屁股、大腿」,但他卻強調是管教,性平會認為女外傭曾反應但情況卻未改善,因此依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罰馮男10萬元。

馮男不滿提訴申訴,反控女外傭並未妥善照顧母親,他屢勸不聽才動手,而且6月時外傭曾向他借錢遭拒,並告知將解約,認為她挾怨報復;一審採信馮男說詞,加上女外傭已逃逸,認定他拍打她身體非有關性要求等言詞行為而勝訴,但二審法院認為一審判決有爭議,認定馮男勝訴理由不完善,發回重審。        ~今日新聞

 

 外勞街頭鬥毆昏迷 路過勇護CPR救命

台南市區晚間近八時驚傳街頭外勞鬥毆案,兩派人馬疑酒後爭風吃醋,在路上互相追打,其中一名越南籍男子被打到倒地,一度失去生命跡象,眾人見狀一哄而散,警方獲報到場處理,在救護車未到場前,一名成大女護士騎車經過,發現有傷者倒地待援,立刻停車替傷者做CPR急救,衣服袖口沾滿鮮血的她拒絕向媒體曝露身分,頻頻揮手說:「我只是在做醫護人員該做的事情,沒什麼好報導的,拜託拜託!」

警方調查,都是外勞的兩派人馬約10人,疑似酒後一言不和,爆發肢體衝突,其中24歲越南籍馮姓男子被多人拳打腳踢,身受重傷,倒臥在路旁,在成大醫院急救後,目前已脫離險境,其餘人馬則嚇得四處逃竄,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正逐一請回關係人釐清過濾和調查案發經過。                             ~蘋果日報

台長: 霍勝文 : 0915-576276

春藥
很不錯的分享~!


http://www.yyj.tw/
2020-01-12 21:03:40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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