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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11 13:39:28| 人氣17,078| 回應17 | 上一篇 | 下一篇

香水--味道的重要性,不該被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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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水,絕對是我最鍾愛的小說之一。
我忘不了第一次讀這本書時,對書中香味的描述深感著迷;更忘不了那兩場近乎神奇的結局,叫人看完小說後,心情激動的無法言語。
事隔多年,香水終於被改編成了電影。一則喜,一則憂。
喜的是:啊!終於可以在銀幕上看到主角葛奴乙的身影。
憂的是:香水該怎麼拍?怎麼改編?怎麼讓沒看過小說的觀眾去明白、並且享受香水的魔力?

香味,為什麼重要?
要改編香水小說,一定要先讓觀眾明白:味道的重要性。只有確立了味道的地位,才能說服觀眾接下來將要發生的事情。
電影版的香水,不管是場景、美術、人物的設定、主角的選擇…,幾乎都相當忠於原著小說。
然而,為了讓劇情更緊湊,卻犧牲不少小說中有趣的轉折。這本來沒有啥好抱怨,畢竟:電影和小說,自然會有落差。
小說可以耗盡多頁去描述主角對味道的幻想;電影可不能這麼做。
小說主角可以極盡醜陋之能事;電影裡,當然不能找一個外表太討人厭的傢伙來扮演。
基本上,我覺得香水是一部好看的電影,但並不是一部成功改編的電影。它確實精簡,也確實很有商業魅力。但是它少了小說裡叫人著迷的魔力,少了對主角的崇拜與神色自若。更重要的是,觀眾並不明白味道的神奇魅力。

香水講的是天生好鼻師的男主角葛奴乙,他擁有全世界最好、最敏感的鼻子。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下,他聞到了美麗少女的體味,而深受吸引與感動。
葛奴乙尾隨香味至女孩家中,他殺了女孩,全心沈浸在女孩的奇妙體味中,卻發現死亡會帶走他鍾愛的氣味。
為此,他必須學會如何從人體得到他想要的氣味,加以保存,並讓味道成為他所擁有。
小說的趣點在於:主角熱愛味道,但他本身,卻是一個沒有味道的人物。
香水在小說中之所以重要,在於它不斷地強調:味道,是人們互相吸引的重要關鍵。唯有透過味道,人與人才會有性方面的吸引力。唯有透過味道,才能確立一個人的存在感。
葛奴乙本身沒有氣味,所以在他小時候,他的奶媽會害怕他的存在,她會說:這個小孩是惡魔轉世,因為他沒有味道。
因為沒有體味,所以葛奴乙可以輕身接近人群,卻不被對方發現。(這是構成主角為何可以殺人,卻不容易被發現的重點)
也因為沒有體味,才讓葛奴乙發現自己的存在原來這樣的毫無重要性,也讓他製造香水的動機顯得理所當然。

不管是讀小說或是看電影,觀眾都不可能真的聞到所謂的香味。
小說透過作者細膩的描述,讓讀者可以靠自己的想像力,架構起味道的世界。
而視覺化的電影,能否做出如此的手筆?
電影的開場,魚肉市場的腥味、油垢味、泥濘味、街道臭味…透過一幕幕的攝影、畫面,不斷地侵襲著觀眾。在這一刻,我們彷彿〝聞〞到了小說中描述的惡臭。
而達斯汀霍夫曼飾演的包迪尼香水師,在聞到葛奴乙的香水後,馬上出現萬花齊放的畫面,還有美麗女子在他耳盼呢喃,也是香味的視覺表現。
然而,除了上述兩場味道視覺化的段落外,其他時刻,香水的魔力都無法散發。
當然,如果每一次聞到香味,就會出現百花齊放的畫面,觀眾大概會聯想起食神,而發出哈哈大笑的訕笑聲吧。
既然視覺無法隨時提供香水的魔力,那麼,至少在描述上,要讓觀眾明白:味道真的很重要。
香水電影版刪掉了原著裡幾個很重要的段落。
當葛奴乙出生後,他的第一任奶媽照顧葛奴乙幾天後,就將他送回修道院。她對修道院的神父說:葛奴乙沒有味道,讓她覺得不舒服。
這個段落看似不重要,卻是一個重要的點題:葛奴乙,沒有味道。
之後,葛奴乙在另外一個奶媽的家裡,被很多小孩欺負才有了明顯原因。其他孩子本能地(動物性)認為葛奴乙的不同,卻說不出他與別人的差異。正好說明了:大家都討厭、或根本直接忽視葛奴乙的主要原因,不是因為他的長相不討喜,而是因為他沒有人味。
電影刪掉了葛奴乙奶媽與神父的對話,等同於刪掉了觀眾對〝味道〞重要性的第一次確認。
味道的重要性沒有確立,對電影的殺傷力其實很大的。它抹煞了小說中很多重要的關連。
比如說:葛奴乙為什麼站在女孩子身後,女孩子卻無所覺?
沒看過小說的人,大概會以為葛奴乙移動很輕巧,所以旁人沒有察覺他已經在身後了吧。其實不是,葛奴乙之所以可以輕易的接近他人,卻不被發現,純粹是因為:他沒有人氣、沒有人味。
這個重點設定,讓日後葛奴乙連殺多位無辜少女,卻無人發現,提供了重要的依據。
電影版雖然提到葛奴乙沒有味道,卻沒有將這個重點放大,實在可惜。

另外,小說中有一段:葛奴乙爬到高山上過著隱居的生活,他遠離人群(這也是重點之一,足以解釋他日後對香水魔力及人群反應的失落),過著與世無爭的日子。他天天活在自己幻想的味道國度裡,幻想自己是香味王國的國王,他的子民天天要提供他不同的香味讓他享受。
原本,葛奴乙很享受這樣的日子,他以為自己可以一輩子活在幻想中。直到有一天,他夢見自己聞不到自身的味道,他才驚醒,才警覺:自己難道這麼不重要嗎?
這是一個轉折,這是葛奴乙慾望的重要開端,第一次,他希望自己〝可以被認同〞。
電影中,保留了葛奴乙自夢中驚醒,然後急忙下山的場面。但卻沒有保留葛奴乙下山後的另外一個經歷。
小說中的葛奴乙在山上待了許多年,他變得蓬頭垢面,身體也瘦的不成人形。當他下山後,被一位營養學家發現,這名學家有個「活力流體」學說,他認為:生命只有和土地有相當的距離,才可能生長,因為土地不斷釋出有毒的氣體。(指越接近土地生長的食物毒性越強,離地越高的食物,則毒性越少)
葛奴乙在山上生活多年,吃了許多土地上生長的植物(有毒物),其消瘦的模樣,無疑是最適合證明他流體學說的好例子。所以他接納葛奴乙,並且細心的照顧他。慢慢地,葛奴乙恢復了健康,血色也慢慢回復。
但真正讓葛奴乙改變的,並不是飲食方面的改變,而是葛奴乙偷偷地配了一瓶香水,一瓶有人味的香水。他灑上香水,他,葛奴乙,第一次,被人看待為〝人〞,而不是某個卑微的動物。
電影刪掉小說中這個重要的段落,可以理解導演試圖不讓故事發展太過龐雜。只是,這麼一刪減,不小心,把日後葛奴乙製造出的神奇香水力量,也給刪除掉了。
因為,葛奴乙的第一瓶人味香水,只是簡單、粗糙的物品組合,如果日常簡單的味道已經足以讓人對他感到敬意;那麼,多位女子曼妙體味組合的香水,其神奇力量,會有多麼地狂暴啊?!
電影因為影片的長度,多做刪減,如何取捨,我相信導演或編劇家們都要傷透腦筋吧。
雖然小說不過薄薄一本,不像達文西密碼的厚重,影片卻還是無法將小說中的精華完全提出,哎!文字影像化,果然是有相當的難度啊!

小說中的葛奴乙和電影中的葛奴乙,並不是同一個人。
小說中的葛奴乙,動物性本能更強。前半部的葛奴乙,像是動物般的活著,靠著本能的求生反應生活。碰到喜歡的東西,只會粗暴地要到手,卻不知該如何加以保留。
後半部的他,開始有了自主意識。他會灑上人味香水,站在人群中,享受人們的擦身,還有人們對他投射的敬愛眼神。
而當他在香水大城格拉斯裡,第一次發現美麗少女珞兒時,葛奴乙驚為天人,他不是被少女的美貌所吸引,而是被少女的體味吸引。
此時的葛奴乙,成了一名藝術家。他不再莽撞,他懂得計畫。他明白女孩的體味還要兩年才會成熟,所以他等待,他殺掉許多不同的女孩,取得不同的味道,只為了襯托那最後,也最重要的一種香味。
電影中的葛奴乙,雖然也是將女孩視為最後的重要元素,但是,觀眾不知道他其實等待多年,只為了讓女孩長得更成熟,讓味道更熟透。這份耐心,就是藝術家的執著。
導演不再強調時間(只強調女孩是香水最後的元素),就像他沒有強調味道的重要性。讓葛奴乙的角色,變得扁平,只是一個單純想要收集香味的男孩,只是一個男孩與味道的愛情故事。卻無法激盪出更深沈的波浪。
即使如此,我還是喜歡飾演葛奴乙的Ben Whishaw。他外表看起來不搶眼,但每次隱身在黑暗中,都有股迷人的氣質。尤其是一雙發光的雙眼,更是讓人印象深刻。選角的成功,多少挽救了改編劇本的貧血吧。
我一直以為,拿小說和電影做比較,是有那麼點不公平的。因為小說可以將香味做很細膩的描述,讓讀者自行架構畫面。但是電影不同,電影是把想像給實景化,多少有些窄化觀眾的想像空間。
可是,另外一方面,這其實也是電影的強項,因為有些場景被實景化後,其震撼力該會加倍的驚人。
香水被傳出改拍成電影時,我最期待的場面有二:
一,是如何利用視覺來表現香味。
二,是如何表現死刑場上的淫樂地獄畫面。
結果這兩個期待,都有些落空。

當葛奴乙第一次去找包迪尼師父時,他可以憑著嗅覺,辨識黑暗中,不同香水瓶的擺放位置。
這該當是神奇的天賦,電影版也如實地保留了這個片段。只可惜,電影拍的稀鬆平常,既沒有讓包迪尼表現出:他怎麼知道我所有香水的擺放位置?的驚訝。
也沒有利用畫面表現葛奴乙摸索不同香水瓶位置的神力。
在小說中,葛奴乙與包迪尼的第一次互動,是充滿著傳奇性,而且讓讀者興味昂然。到了電影,力道就少了許多。

而葛奴乙被押赴死刑場那段戲,更是我最大的失落啊!
我以為這段戲會是小說中最適合視覺化的部份。當葛奴乙灑上香水,所有人情緒馬上著魔般的高潮起伏、而葛奴乙的形象會變成聖潔的象徵,活像是天使降臨,讓前來觀看死刑的群眾都熱淚盈眶。這種經歷狂喜而後發狂的場面,演變成淫聲浪語、香汗淋離,既是天堂卻是墮落地獄的反諷,是人類集體狂熱的展現,也是香水魔力的極致。
我以為這場戲,會拍的讓人驚駭,卻又瞠目結舌。
結果,Tom Tykwer(導演),您真是太讓我失望了!怎麼會這麼保守呢?是因為分級制度的關係?還是因為不想惹腦保守人士?
當銀幕上呈現一片肉慾的交歡時,理當關注在彼此身體的汗水與墮落神情上,可是,Tom只是很冷靜地處理這個段落。群眾交歡的場面,拍的實在溫和;葛奴乙笑看眾人的嘲弄到後來的痛苦、失落,通通無力呈現。
原著小說中宛如地獄的場面,雖沒有拍成平淡地陽春麵口味,但也絕對不到牛肉麵的等級!
哎,整部電影的最高潮居然這樣平淡?太失望!太不點題了。

說長說短,說了一堆香水。說真的,香水不是一部難看的電影,我前面就說過了。它故事改編的流暢,主角的設定略做修改,所以變得比較討人喜歡。只是,它沒有達到我的要求。或許是因為我太喜歡這部小說,所以常希望它可以拍成我心目中的模樣。

看來,每個人心中都有一瓶神奇香水。它的樣貌,只有自己可以明白。

台長: hatsoc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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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A
厚厚厚
我也非常非常愛香水這部小說
所以一直很掙扎到底要不要去看電影的說
很怕看完了會失落
一如其他改編電影般
看完香香的影評
呃~~還是掙扎啊>...<
2006-12-11 14:30:09
版主回應
去看啦游大師~~
其實是不差的電影~~只是我太喜歡小說~所以才多說了兩句!!哈哈!!: )
2006-12-12 08:58:03
大瑄
我看完了很失落 因為八百年前香香幾乎把劇情都告訴我了 所以 得到的刺激並不大 就感覺是冷眼看著全部的事情發生而已…

我喜歡開花的那段 很賤 但又能表現出味道來
同樣的 死刑場上多人雜交畫面對我來說也很不震撼
不夠髒~不夠慾望…
而且那場戲我一直懷疑美女的爸爸是不是有鼻塞?怎麼他都沒事???好在後來他鼻塞好了(笑)
以及葛奴乙死狀 也是不夠重 我連撕裂的畫面都看不到 也感受不到葛奴乙死前的歡愉Orz
2006-12-11 16:19:11
版主回應
哦哦哦~~大宣也去看啦?
開花那段,小說裡面有寫哦~~沒想到真的有拍出來~~嘿嘿!!
對啊~~大雜交太乾淨了~~不夠體現那種人人墮落的下流!!我覺得這段應該要更驚人.....
至於葛奴乙的死狀我就沒啥意見了~~
只是大宣太喜歡血腥了,自然覺得不夠味囉~~~哈哈哈~~~
不過葛奴乙的死並沒有歡娛的味道~~
基本上他是對人類還有自身的失望,才會選擇把香水一次倒盡~~
2006-12-12 09:03:14
Emma
我個人也是小說迷,
不過我卻是認為電影已經達到我對它的要求,
我反而是把小說和電影當作兩種優質的作品來欣賞,
我認為都很棒。各有各的強項。
2006-12-11 17:36:29
版主回應
的確是各有各的強項~~
不過我真的比較喜歡小說~~所以原諒我吧!!
沒辦法~~誰叫這是我的愛書之一!!
我對哈利波特都比較寬宏大量....嘿嘿!!
2006-12-12 09:02:39
還沒做功課的阿丸
我要看小說....電影本來很有興趣要看,結果香諄跟我說他很失望,害我一下子踩煞車
決定還是先追小說好了。快點過給我看啦~拜託拜託~
不過先看過小說再看電影一定會失望的吧?我想
我看了很多小說改編的電影,都還沒有覺得改拍的很好的...(魔戒系列除外啦)
2006-12-12 10:56:10
版主回應
每個人的感受不同~~搞不好妳會覺得好看哩~~
基本上香水並不是難看的電影~~
要看小說哦??好啊~~改天過給妳看~~
不過妳可以先看電影~~回頭看小說~~應該感覺會更不同吧!!!: )
2006-12-14 07:58:05
阿諄
我也是這樣覺得,如果你要看小說,那麼先看電影再看小說比較好~
2006-12-14 19:17:18
版主回應
是啊是啊~~~(點頭中)
2006-12-15 14:04:44
曹稿紙
你寫的好棒!很詳細!提醒了很多我忽略的部分,看了你的文章,我覺得有學到東西,很感謝!
不過,我本身還是很被最後那場戲(尤其是葛奴乙「變臉」時......)感動的......
2006-12-23 16:11:53
版主回應
: )謝謝你的留言哦!!
因為小說寫的很神奇,所以變臉那場戲讓我特別的期待....只能說導演呈現的方式跟我料想的不同吧~~
我想要讓每個讀者都滿意,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吧!!!: )
2006-12-25 07:30:20
來插個花哦…
你寫得超棒的!!將小說與電影比較得很詳細哦。

姑且不論小說與電影的優劣,我有另外的小疑問
,請大家幫我回答一下哦。
我的疑問是關於本篇文章開頭語:「香水,絕對是我最鍾愛的小說之一。」
我一直覺得「最…之一」的句子很怪@@”

「最」在這裡是當「極至」還是「總計」啊,這是受英文語法影嚮嗎@@?

香水,絕對是我鍾愛的小說之一。
→沒有「最」字,說話者(作者)會覺得不夠鍾愛(「絕對」還不夠強調)是嗎?
香水,絕對是我最鍾愛的小說。
→沒有「之一」,說話者會覺得對其它鍾愛的小說無法取捨,是嗎?

一定要用「香水,絕對是我最鍾愛的小說之一。」
→才能表達「最鍾愛的小說」是一個「集合」,以顯出說話者讀了很多小說(經驗豐富),是嗎?

我想問的是,如果沒辦法的選一本,這個「最」字的突顯有那麼大的意義嗎@@?

我不是找碴哦,我是很認真的想知道,會用這個句子的說話者(作者),想表達的真正的意思是什麼?謝謝哦!
2006-12-25 23:47:18
版主回應
我哩~~看完你的問題~~怎麼我頭也昏了???

關於最鍾愛的小說之一這種說法.....嗯.....
這麼說好了:
1.最--在這裡的用法當然就是極至囉!!
因為最愛這個那個有的沒的~~都是極致的用法~~
2.沒有最~~嗯~~確實會讓我覺得無法表達我很喜歡很喜歡這個物品的力量~~
所以如果是我喜歡的東西~~我習慣加上最字哩!!
3.絕對是很強烈的字眼~~最也是強烈的字眼~~兩個強烈單字的組合~~才能表達我對小說的喜愛程度囉!!
4.至於之一....嗯...既然有最,有絕對,為什麼還會有之一呢???想來也是矛盾!!
只是,我是貪心的人,我不可能只有一個最喜歡!!
就像歌手,我可以很喜歡A也可以很喜歡B,他們都有相當的份量,
都是不同年紀的我的重要偶像,硬要分出一個上下,總覺得不妥!!
所以我會加上之一.
我相信一個人不會只喜歡單一事項,以小說為例:
香水絕對是我最鍾愛的小說之一
所以我也可以說:
小王子也絕對是我最鍾愛的小說之一
愛情的盡頭也絕對是我最鍾愛的小說之一
我對這幾本書的熱愛程度,不是其他小說能比的上的~~
所以在談論他們的時候,我就會習慣加上很多的強調詞,去強調他們的意義,也希望讀我文章的人,可以明白我真的很喜歡這本小說!!

所以你問我:最,字有那麼重要嗎???
嗯....它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對喜歡事物的尊敬!!
說穿了~~最字,只是我的修飾詞~~
有它沒它,都不重要!!

5.至於最鍾愛的小說是一個集合,以顯說者讀了很多小說....
這樣說好了~~即使我只讀了10分書,我都可以從中分出最喜歡和最不喜歡的書了~~
如果我這輩子讀的這10本書,剛好就是我最愛的那幾本~~
那麼....我還是可以用最鍾愛的小說之一這種說法!!
這不是代表書讀的多~~只代表我喜愛的小說不光只是香水這一本!!

我愛香水~~但它不是我唯一的最鍾愛!!

希望這樣有回答你的問題囉!!!: )
2006-12-26 07:54:54
插個花2
其實,「最…之一」是日文語法。日本人寫中文也會小心避免。(當然多數人日文也還用)

不過這也必須看這個文法是否約定俗成了。

先用「最」抬高程度,再用「之一」降低程度
讀者還是不能理解你的最愛是哪一本。
那麼,用了也不能達到想表達的效果。

頂多「最」字用多了,以後大家再想別的字來確切表達那唯一的、真正的箭靶紅心吧。

意義是否要精準表達,就要看人了,有人覺得用最表達心中的一個集合就夠了。

就像在台灣的「有無句」吧,還得要先意識知覺到,自己在說(用)有無句,才有機會告訴自己少用或別用吧。(有無句-如:你有吃嗎?)別人一直用,我們只接收,是沒什麼機會察覺的。

ps:余光中先生也討論過這個句子(最…之一)。
2006-12-26 22:07:50
版主回應
感謝指教~~今天上了中文課了!!: )

不過我使用最--之一,並不是要讓人家知道我最喜歡的是哪一本書~~
這點我之前就有提過了~~而是要表達這本書是我最喜歡的一堆書裡面的其中一本!!
如果是我普通喜歡的書~~我當然不會用最!!
我說過我是貪心的人~~對於書或電影都是如此~~
我只能用最--之一來表達,沒有辦法給人們一個明確的答案!!
或許你會認為:那麼用最字,就沒有意義了!!
於我~~這當然有意義~~因為它還是指名了我對書的喜愛~~指名了我很看重這本書,不是嗎?!!!

我想每個人用字的方法都不同~~就像每個人想法不同~~
今天可以去計較人們用最字的矛盾,明天就可以計較如你所說的有無句~~
對我來說那其實有點....太過矯枉~~
文字口語的演化是跟著時代改變的~~就像現在的火星文或是一堆奇特的口語,我們都無法接受~~
但是年輕人吃這一套~~我們硬要去糾正他們,只會被批評為守舊,不懂變通~~~
所以啦.....凡事看開點吧!!: )

不過,有很多人說:你有吃嗎???這樣的句子嗎???
我都說:你吃了沒????
沒跟無應該是相通的~~所以句型應該沒問題吧!!!
2006-12-27 08:01:08
插個花-End
你誤會我的意思了…
大家都覺得「絕對最…之一」可以通用的話,當然我也會接受呀。

我沒有矯枉的意思,只是想單純討論這個句型的語法意義而已。(網路無弗屆,很多人都會看到這篇發文,只想提出討論而已。)

在台灣受閩語影嚮,說「台灣國語」是很自然的。沒察覺也是很自然的。相對的,可以肯定閩南語一定很好。當我聽到別人對我說,我也不會嘲笑或回問你為什麼這樣說。

比較級與最高級大家都知道,就不說了。

我一點也沒想改變什麼,因為「我手寫我口」每個人都有的自由,但請不要忽略,還有一方要關照-讀者。

坦白說,「香水,絕對是我最鍾愛的小說之一」這句話讓我有點上當的感覺,看完了,還是覺得它不是作者的最愛。感覺得到你的「看重」嗎?我想想~我感覺得到你先褒後抑。

你也說不可能喜歡單一事項,那麼,難道都沒有喜歡單一事項的時候嗎?我只能感覺到《香水》,不是你的唯一。呵呵~請不要忽略了,我是讀者唷。

關於語言(文本)、作者、讀者的關係,前人已討論很多了,當作品完成,就不屬於作者了。剩下的工作,就是讀者的了(作者本身也可以轉換成讀者),就像我們之所以討論香水其書其電影,是一樣的道理。

我要說的是,語言的表達,講求的是效果、功能。
火星文受人批評不是什麼保守的問題,如果是因為保守,那麼我也不能心服,火星文我也用,在我想裝可愛的時候。

要看它用在什麼時候、地點、跟什麼人說,最重要的是,它能否表達你想傳達的確切的意義。

當一句話,你還要猜半天,它對人來說,就喪失了溝通功能,如「你ㄉ」意指「你的」、「你對」還是「你弟」?

這是它最為人詬病的地方,也因此它難以大量流通。

抱歉~花插太大了,以致於掠他人之美。感謝妳的回答,我已了解妳的想法,同樣的妳也了解我的想法,因此不再回應囉。謝謝你:)
2006-12-27 12:29:49
版主回應
啊啊啊啊啊啊!我要先吶喊個幾聲。

絕對最…之一,矛盾嗎?也許吧。只是於我的觀念,這個句型不算太矛盾。
有人看了文章之後,覺得我說話反覆嗎?
如果今天有朋友跟我說:你絕對是我最要好的朋友之一。
我會認為這是:褒!不是貶。
都用了絕對、最、鍾愛…這樣強烈的字眼了,為什麼還會無法理解其重要性呢?
是不是非要用:香水,是我最鍾愛的小說。
這樣才能代表它是唯一,所以句型才沒有問題?
更何況:之一,並沒有任何貶低的意義啊。
這是我最討厭的食物之一。指的是最討厭食物的其中一項。
這絕對是我最喜歡的電影之一。指的是最喜歡電影的其中一部。
那麼,香水絕對是我最鍾愛的小說之一。有什麼問題呢?
難道看到這句話就會認為:
香水不是作者的最愛,因為,最愛只能有一個?
之一代表是一堆小說中的一本?所以,也貶低了香水這本書在作者心目中的地位?
我其實很想問:為什麼〝之一〞會讓你覺得有貶低的意味?甚至覺得受騙上當?
就因為不是唯一嗎? 同時喜歡香水、小王子、愛情的盡頭…等,同時給它們冠上:最鍾愛…之一,的字眼,就會減損它們在心目中的地位嗎?

比較級與最高級,才是很外國的用法。
之前你說「絕對最…之一」,聽起來很像外國語法,我反而覺得「絕對最…之一」很中國耶。
因為中國人什麼都會留後路,不會有唯一的唯一。不會得罪到太多人,又可以同時讚揚很多事物。

「語言講求的效果、功能。」我贊成。所以我才放上最鍾愛之一這樣的字眼。
如果我說:香水絕對是我最鐘愛的小說。
這樣不就是說謊嗎?
若是比較以下幾種說法(在不說謊的情況下):
香水是我喜歡的小說之一。
香水是我喜歡的小說。
我很喜歡香水這本小說。
香水是我很喜歡的一本小說。
香水是我最鍾愛的小說之一。
哪一種語法會讓人有比較強烈的感受?我以為是最後者,不是嗎?
畢竟我不是讀者,或許我有我的盲點,也許讀者的看法不同?

「當作品完成,就不屬於作者了。」
這話怎麼聽起來也是矛盾?讀者要怎麼解讀作品,確實是自由發揮。可是誰說作者在創作的時候,一定要將讀者考慮進去?
如果每個作者都要考慮:讀者、觀眾看不看得懂。這樣的話,蔡明亮這類型的作者,不就沒有存在的價值與意義嗎?
況且這又會牽扯到商業問題,如果作者的本意就是要跟大眾溝通,那麼他試著讓作品更大眾化,就不是問題。
如果作者的本意只是抒發心情,那麼,他創作時,為什麼要配合或盡量考慮大眾的想法?

「當一句話,你還要猜半天,它對人來說,就喪失了溝通功能…」
語文本身就很有問題了。它是一個媒介,但不是絕對。
今天有人跟我說:我最愛你了。
既是肯定句、也是最高級的句型。
我還是會問對方:真的嗎?只有我嗎?是最愛?還是最最最愛?
你懂我的意思嗎?
從來沒有一句話可以百分百的讓人全然的信任。
就像今天看我的文章,你是第一個問我:絕對最…之一。的人。
這是不是代表這句話只對你個人產生誤解?對其他人沒有?
或者這句話對大部分人都產生誤解呢?只是他們很自然的忽略呢?

最後,花瓶怎麼插都插不滿。感謝你花時間留言。
我讀你的文字,確實學到、也思考了許多。希望你多回來插花囉!

另外,我不是〝妳〞,我是〝你〞!
唉,光看文字的誤會,果然很大啊!
2006-12-27 15:45:59
參一腳
插花班的同學,我覺得妳講的很有道理耶,邏輯怎麼這麼清楚,令人佩服,我跟著長了不少見識,阿利阿多。
2006-12-27 12:42:14
再參一腳
對了,還有一點要陳述:看完討論文章有種電影欣賞課當場變成漢語語法課感覺,這也是令作者始料未及的吧,嘻嘻~~
2006-12-27 12:47:54
版主回應
是啊~~忽然上起漢文課,確實有些意外~~
不過這樣好啊~~人氣才旺!!哈哈哈!!
2006-12-27 15:47:18
插朵不同主題的花
「當作品完成,就不屬於作者了。」是指作品的「開放性」還說矛盾…請了解一下羅蘭.巴特的「作者已死」的主張。

不必逐字回應我的發文,謝謝^^
2006-12-27 19:43:52
版主回應
..................我沒看過作者已死這本書....(羞)
不過.........是不是書上提的主張....大家都一定會認同啊???
啊!!!!不行!!!我愛回嘴的毛病又犯了~~~
還是改天先把書找出來看再說吧!!

謝謝回應啦~~: )
2006-12-28 07:39:52
時間很多
由一句話開始緊咬不放行文一大篇
直至“抒發個人意見之關不關照讀者感受“的大帽子一扣,老娘可再也受不了了
這篇不是在講香水嗎?怎麼教起文法來了?(深呼吸)
樓上的這麼愛教可以去上課,不要在這裡囉唆
雖然頭頭是道
但是在講跟主題沒有關係的
就不要在這裡扯東扯西好嗎?(攤手)

既然你也同意寫什麼是個人的自由
就不要再逐字逐句揣測作者的意思,然後大作文章
重點在哪裡?
既然不是要討論香水這本書跟電影
就不要在這裡一直講文法
你不同意作者的語法你可以去別的地方逛
你說看完整篇感受不到作者對香水的喜愛
試問你從頭到尾又提過這主題什麼了?

你媽媽沒有教過你什麼是禮貌嗎?
2006-12-28 09:52:11
版主回應
啊呀呀~~別生氣別生氣~~
我想插花先生(小姐?)沒有惡意~~只是單純的表達意見~~
反正人家有問題,我就會努力回答~~
只要不是無聊刻意來鬧場~~我都OK啦!!
畢竟這就是網路啊~~大家都有意見,都有想法~~
如果要關照到每一個人的想法,
那才真的是天方夜譚哩~~
所以啦!!我知道你在幫我出氣~~
但是安安神~~這沒什麼~~
真有什麼的留言,老早就被我删掉了~~哈哈哈哈哈!! : )
2006-12-28 12:34:28
不會再來
呃…是的,我離題了,不過一個巴掌拍不響,香香願意和我討論,回得很開心,我也樂意和他討論。

你來趕人,內容才是你說的與香水最無關,最沒禮貌的人,應該是你吧!那我是不是也可以趕你走??但我不會做這樣的事。

而且你非常擅長扭曲他人意思,什麼叫扣帽子,我不接受你的指控。

至於我對《香水》感想,香香喜歡《香水》,我不喜歡《香水》,因為裡面有諸多不合邏輯的地方。(關於這些地方,我已沒心情論述了)

如果又要說不喜歡《香水》,不要來這裡逛。
有人喜歡香水,難道就不能容忍別人不喜歡嗎。

沒有開放的社會,開放的心胸,就不會有豐富的討論了。

至少我知道這裡有你(時間很多)在,討論不會開放。我會把這裡從「我的最愛」刪掉,讓你稱心如意。
2006-12-28 11:48:20
版主回應
怎麼忽然間火氣大了起來呢???
都說沒有開放的社會,開放的心胸,就不會有豐富的討論了~~
所以對於他人的誤會,或是不諒解,才更要懂得去包容吧!!
時間很多只是表達他對你的意見,就像你表達對他的回應的意見,這都是正面的回應~~
之間雖然有情緒上的用詞,但基本上還算理性說~~
至少我看過更不堪的謾罵~~我的文章也曾經被人狠狠的修理過哩~~
所以....你真的要把我從我的最愛删掉???.......倒地兼哭泣~~何苦啊施主~~~~~我們才剛認識耶....

我也曾經不理性的寫過一篇罵人的文章
那是一個網友對我寫X戰警3感到不屑的回文~~
像這樣的回文,我才會生氣~~
如果有興趣,可以過去看看這篇文章哦....(如果你還在的話....呼~~~)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hatsocks75/3/1270484858/20060620170612/
2006-12-28 12:40:20
看來你時間也很多
早知道你會說我的回應與香水無關,好,給你罵
不過我可忍受你兩三篇的連續跟香水無關的回應
實在忍不下去了
雖然你說的似乎有那麼幾分道理,
但你實在太愛鑽牛角尖
香香是很有風度與你討論,好,那很抱歉我沒風度
我希望你可以吐出一點跟主題有關的內容

基於對香香的尊重,我不在這裡與你浪費口水
澇什麼從最愛刪除的這種話,
可見你也非什麼大度之人

再者
請重看一次我樓上的留言
我說的是:不同意作者的語法你可以去別的地方逛
這裡是要討論香水這本書跟電影
就不要在這裡一直講文法
而不是你說得:不喜歡《香水》,不要來這裡逛。
有人喜歡香水,難道就不能容忍別人不喜歡嗎。

這可是你的扭曲,對不起,我不接受這種指控。

你說得很對,沒有開放的社會,開放的心胸,就不會有豐富的討論。但是請你再看清楚一次我的意思:我從頭到尾只說:不要發表與主題無關的內容,我覺得很莫名。

香香,抱歉讓你的地盤起了小小風波
2006-12-28 12:43:36
版主回應
: )沒關係啦!!有口角才有人氣啊~~
不過真的不用太生氣~~我認為既然希望別人來讀我的文章,就要面對不同人的反應~~
就像我說的,只要不是謾罵~~我想都是可以接受的!!
不過還是謝謝你囉~~~這麼挺我~~有你真好!!哈哈哈
2006-12-29 07:48:24
路人
我覺得討論語法也算激起另類火花。(純粹路人意見,不要訐譙我,我幼小的心靈容易受傷)
言歸正傳,我覺得”時間很多桑”讓我在這裡見證了
「文人相輕」這句話,好可怕的論壇。 :p
2006-12-28 14:19:23
版主回應
我覺得什麼題目都可以討論,畢竟是開放的空間~~如果我不想理,討論自然會很快熄火!!

......文人相輕???
別鬧了哦~~都說你自己是幼小心靈了~~最後補上這句是啥意思哦~~乖!!我們要和平相處!!
不管是插花還是時間很多桑,這兩位的回應態度都算理性的~~
如果這樣的論壇就讓你覺得好可怕....那....外面的世界其實還更可怕哦!!!

孩子!!我要你長大!!(熱血)
2006-12-29 07:51:21
小琳
讀香水小說時,總是常常回頭再讀一次作者對香味的描述,彷彿跟著嗅著記憶著那些氣味....而,最後,那出人意料的結局,讓我體會出何謂&quot驚悚&quot...腦海中定格的畫面,竟令我怔怔地無法闔眼...長賣廿年的小說,憑藉的不僅僅是文字的力量~
關於電影,站長所述以及大瑄對死刑場與死狀的感想,於我心有戚戚焉
2007-10-21 19:25:12
版主回應
嗯~~香水的小說之所以迷人,在於對於細節和人物心裡、外在狀態的精細描述。
電影雖然捕捉到了小說中的部份精神,但終究不是我心目中的香水~~
要改編成電影的小說,果然是無法討好每個讀者的心啊~~: )
2007-10-23 08:5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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