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00-05-17 18:36:27| 人氣183| 回應0 | 下一篇

親愛的﹐我們分手吧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某日﹐一位男生清早起床﹐忽然感覺陣陣便意﹔他回頭瞧見仍在睡夢中的同居女友﹐一時興起﹐想放個屁臭醒她。於是他脫了褲子站上床﹐一腳跨過女友的頭﹐蹲下來將屁股瞄準她的臉。不料﹐不知是失控還是蓄意﹐”便便”竟嘩啦啦地衝出來……
於是他倆就分手了。
這是我所聽過最荒誕不經﹑也最好笑的一個分手理由。
在男女情愛中﹐追求猶如攻擊﹐分手好比撤退。軍事專家有云﹕「完美的撤退﹐難於攻擊百倍。」求驗於眼見耳聞種種實例﹐更證明了此一說法。當然﹐一旦信心堅定﹑目標確立﹐分手豈有不成功的道理﹖只不過戲法人人會變﹐巧妙各有不同﹕有人分的拖泥帶水﹐有人分的乾淨俐落﹐有人分手後還默默助福﹐有人則分的刀光劍影﹑你死我活。

一般來說﹐分手總得有個理由﹐畢竟師出要有名﹐莫須有的罪也該有個「莫須有」的罪名。不過奉勸大家別用那句﹕「我倆因誤解而相識﹐因了解而分離。」
因為實在太遜了﹔其實只要稍微花點腦筋﹐便可創作出獨樹一幟的分手理由。比如說﹕你打麻將竟不罵髒話﹑吃燒餅竟不掉芝麻﹑半夜開車竟不闖紅燈﹐太沒人性了﹐再見!或者﹕因為夏天來了﹑因為心靈改革﹑因為口蹄疫狂犬病﹐掰掰!對方不但無從辯白﹐回家還得自嘆弗如。

當然﹐分手的場合也應該慎選。
意欲將定情與分手﹑相遇和別離前後呼應者﹐不妨選擇初識之地﹔若對方容易在暴怒下失去理智﹐上策是在電話或信件中提出分手﹐即使逼不得已非當面交涉不可﹐最好也選在警察局附近﹔但如果你的情人風度翩翩﹐是個會在分手時贈送分手禮物的人﹐就乾脆約在購物便利的百貨公司﹔假設你希望能擁有一場羅曼蒂克的十八相送﹐那麼細雨濛濛的街邊﹑燈火昏黃的酒吧都不錯﹔如果不肯給對方挽留的機會﹐那麼選在機場﹑月台﹑車站﹑港口﹐只要算準脫身時間﹐揚長而去﹐對方也只能望之興嘆。

而分手的善後工作更不能馬虎。
若是情況許可﹐最好能十天半個月問候一聲﹐安慰對方受創的心靈﹔切忌不可把對方過去的私密醜聞公諸於世﹐小心他以牙還牙﹔假如能夠幫助對方成就另一段姻緣﹐那更是美滿大結局。站在功利的角度﹐畢竟山水有相逢﹐冤家路最窄﹐說不定哪天他成了你的上司﹔站在道德的立場﹐背後說人壞話有損陰德﹐多做善事才不會絕子絕孫﹐亡羊補牢﹑猶未晚矣。

其實﹐拉拉雜雜寫這麼多﹐「分手」這兩個字已經不知道默念了多少次﹐心中模糊的念頭也漸漸成形﹕「親愛的﹐如果妳看到這篇文章﹐想必能夠了解我的苦心孤詣。我們分手吧。」

台長: 十一不少
人氣(183)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男女話題(愛情、男女、交友)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