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PChome| 登入
2004-02-17 23:16:56| 人氣31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愛情三論(二)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那麼,愛情究竟是什麼呢?

爾後的日子裏,漸漸的我認識了比較多的異性,比起那個和尚高中窩在全部是男人的世界裡凡事都得靠自己想像與定義的男女觀,這種視野開闊的確是讓人有醍壺灌頂的豁然之感。

後來,不太久的後來,有一位其實已經認識許久的女孩漸漸的滲透到我的生活中,一開始,我承認在她身上我可以獲得一些被崇拜被肯定的虛幻滿足感,她有著佼好的臉蛋和靈光的處事手腕,使我喜歡跟她在一起,我們看一樣的書,去想去的地方,聊自己家裏的閒話和火星上的天馬行空,做很多年輕人會做的傻事瘋事,大二那年寒假,我幾乎每天跟她在一起,白天見面,晚上還用電話講沒完,從外人看來就是在交往的樣子,可是那一年冬天,我們一直保持純友誼的普通朋友關係,誰也沒有跨出「第一步」。(還是不要嘲笑我 > <)

和她在一起是快樂而輕鬆的,我曾經想過,跟這樣的人一起生活應該會是很不錯的事情吧,也就是如果以共同生活為前題,也許這樣的人才會是婚姻的好對象,但同時我無法釋懷我的單戀迷戀暗戀的那個高中時的窒息感覺,在她身上,我從來未曾尋獲過,那個我相信因為我感受過的那種感覺,也就是男女之間會發生的天雷勾動地火的致命吸引力,那不是愛情的致要要素嗎?沒有這種感覺的男女關係還算是愛情嗎?

我想我只是寂寞而已,那年冬天,我一直這樣的解釋著。

在這不算短的一段時間中,我陷入了一種想像,認為寂寞並不會帶來愛情,它只是讓人搞不清楚愛戀的真實感覺,從想要脫離寂寞的期望所孕育而生的感覺是盲目而缺乏分辨的,它勾引人們在沒有搞清楚前就陷入其本能的男女慾望中。所以我非常有警覺性的時時提醒自己,不要忘記了曾經的窒息感,不要輕易的認為自己愛上誰了,那都只是寂寞在混淆我、迷炫我、誘惑我。於是,那個很像白痴的我又使自己困在自己想像的一堆解釋之中,把自己弄得亂糟糟的。

記得當時我在不知道哪一次意外的閱讀中,看到了一種心有戚戚焉的說法:對於在遭逢逆境時陪著你的女孩,或者工作上非常密切的女性夥伴,千萬不要輕易的接受對方的感情或縱容自己「需要她」的那種感覺,不然有一天當你遇到「麥迪遜之橋」式的百分百女孩時,會厄挽自己沒有立場再追尋這「真愛」。也就是說男女關係有很多種,友誼與相處模式也有很多種,但是那種命中注定「真愛的感覺」就只有一種,那才是愛情,非常簡單而明白的。

但是呀,事情當然不是那麼簡單,後來,我們都發生了一些複雜又很老套的多角關係,在隔年冬天兩個人有了一次真正的衝突,她在盛怒中毅然決然的退回了我過去寫給她的所有信件,以示從此絕交,這大概是我初嚐「失去」的那種感覺吧,也就是很多戲劇書本都很誇張的描述過的那種失戀之類的失落與心碎之感,當然我沒有在大雨天讓臉上交橫淚水雨水,也沒有拿酒把自己灌的酩酊大醉,只是在半夜躺在床上瞪著天花板久久無法成眠,心痛的感覺無法止息。

在傷痛的同時,其實我非常訝然她居然能夠給我這樣的傷痛感,我一直以為因為我跟她沒有那種觸電的感覺,所以應該不是那麼喜歡她才對,可是直到那個時候我才赫然發現,這種強烈的不願意失去她的感覺給我的震撼與當年高中時的迷戀感覺不分軒輊的深刻影響到我,也就是說,我跟她細水長流所建立起的關係其實也漸漸累積起愛情的因子,所以實際上我那時候是真的喜歡她的,只是我不願意承認,也不相信有這種喜歡的方法而已。

我想她的想法跟我是類似的,所以當發完火之後,我們又恢復了原來的樣子,從那之後,我也才不吝嗇的願意跟她說我喜歡她,因為我直到那時候才知道這是真的。

大三的寒假,我這才認識到,愛情不是只是天雷勾動地火的那一剎那而已,它是以任何形式無所不在的滲透我們的生活的。

可是這是最終結論嗎???

(啊啊.......圖是台長用鉛筆隨便亂畫的|||> <)

台長: 東南東
人氣(312)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圖文創作(詩詞、散文、小說、懷舊、插畫)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