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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03 17:26:16| 人氣32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愛情三論(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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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要以我個人這不豐富的愛情經驗在這裡妄言三論,似乎的確是膽子大了點,所以前面(一)(二)兩篇都是以個人經驗來現身說法,以表達我對於愛情這個東西理解上的困難,事實上那並不是正題,所以現在言歸正傳,直接來討論「三論」了。(至於那些關於我的八卦的後話,有人想知道嗎?)

我在一次偶然的閱讀中意外的發現一種說法,書中以維持男性女性相互的感情為前題,提出了愛情的三個要點,它不是一本教人如何交女朋友或是維持夫妻感情的那一類笨蛋書,而是嚴肅的探討男女心理差異,寫的讓人眼花撩亂的「心理學叢書」,我只記得是張老師出版社的東西,書名和作者都忘光了,也懶的回家在書架前面翻箱倒櫃的找,所以介紹書的部分就先跳過吧^^。

我要說的是,「三論」不是我的獨見(克萊兄,我的確沒那個膽子自己發明三論來寫呀!),而是書中引用史登伯所提出來的三個論點。在許多年以後我自己有了那麼一點感情上的經歷之後,才深覺得這三論對於男女兩造交往的整個過程的要點,是有那麼點道理的,而在一次與辦公室大姐的閒談中我一時賣弄的把這個三論提出來,她們的反應出乎意料的熱烈,甚至邊聽邊做筆記,顯然即使是結婚生子多年的他們,仍然想要多聽一點關於愛情的討論,這一系列寫字的原始動機也就得自於此吧。

首先,婚姻不是愛情的墳墓,他必須要是愛情延續,是愛情的一部分,所謂成功的愛情,是可以持續到天荒地老的,所以這裡說的三論,是包含足以「延續」的三個主要因素。由於翻譯名詞的英文原名我當然的不記得了,所以就直接以當時看到的中文來加以論述了。

1.激情
所謂激情並不是指男女之間的肉體關係(當然他也應該包含在內吧),而是泛指男女在被吸引或是交往初期的觀感及行為,在很多情況下,激情是非理性的,許多人會設定自己交往的對象應該要如何如何又怎樣怎樣的,但是卻有可能會喜歡上一個完全不符合自己設定要求的人,戀愛的初期是最具包容力的,對方的一切缺點都不是缺點,而自己為了對方,則可能會不計一切的作出許多蠢事,因為對異性的愛戀感覺,而產生這些無法以理性評估或控制的想法與行為,就是這裡所謂的「激情」。

激情可以說是愛情的動力,是帶著我們得自於演化的對於異性的原始慾望,就因它力量之大常常無法控制,使人常以為它就是愛情的全部,但是事實上,如果是交往與見面頻率正常的情侶,至多大約在半年後這種激情的感覺就會漸漸的消失,交往雙方的熱情也就漸漸會冷下來,從前對方的缺點都不是缺點,現在則都是缺點了,從前是付出一切無怨無悔,現在則計較起妳又為我付出了些什麼,從前是天涯海角也要送妳一束鮮花,現在則舉手之勞的鮮花也會忘記,從這裡開始對方或自己都會懷疑我是不是不再愛她了,於是各式各樣的質疑與口角於焉產生,更劇烈一點的就是一拍兩散的分手,各自找尋新的激情。有些人並不明白激情的本質是如此,錯把激情當愛情,於是以為自己的三心兩意源自不夠真實的愛,或是始終找不到自己的真命天子,而不斷的經歷沒有結果的激情。

其實激情冷卻之後,愛情並不是完了,而是要靠其他東西來繼續維繫的。

那究竟要靠什麼來維繫呢?因為篇幅關係,請看下回分解。

(在這裡待續會不會很過分呀?)

台長: 東南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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